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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26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765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和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和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和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施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1.概述实施参保精准扩面、参保质量不断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确保应参尽参,持续巩固拓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的参保成果。一是强化数据比对和共享。加强与公安、审计等相关部门联动,获取常住人口相关数据积极开展参保扩面工作;建立社会保险参保稽核互通互促机制,定期与养老保险交换参保数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更精准;主动获取新注册及注销企业信息以及新就业形态企业信息,督促企业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二是加强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落实困难群众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到应资尽资,截至11月底,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达到98.46%,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三是优化参保缴费服务。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新生儿在州内医疗机构“出生即参保”;积极探索基层经办点示范创建、医保服务金融机构“延伸办”、推行综合柜员“一窗通办”服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参保缴费便民渠道。截至11月,全州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02.36万人,完成省级下达参保任务的101.67%,在全省排名第一。
2.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待遇保障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互补衔接,增强基础性兜底保障功能,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一是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起草并报请州人民政府研究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西政规〔2023〕1号)、《西双版纳州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实施办法》(西政规〔2023〕2号),修订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二是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三是提高医疗救助统筹层次,提高医疗救助兜底能力。起草并报请州人民政府审定并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西政规〔2023〕4号),将医疗救助制度统筹层次从县(市)级统筹提升为州级统筹,医疗救助资金共济能力和使用效率有效提升;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6万元提高到5万元、倾斜救助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0万元,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四是落实门诊共济政策,减轻门诊就医负担。2023年1月起,正式实施《西双版纳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西政办规〔2022〕2号),将职工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报销,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实现门诊医疗费用的社会“大共济”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小共济”功能。五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印发《关于转发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文件的通知》(西医保发〔2023〕6号),持续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人群的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精准帮扶机制,落实好困难群众待遇,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三重保障报销医疗费用6422.64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1.87%。
3.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提前完成2023年度争取上级资金任务。截止9月共争取上级资金59991.9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1478.86万元,省级资金8513.0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4.62%,提前超额完成争取上级资金全年目标任务,为全州医疗保障工作增势赋能。二是全力保障农垦职工享受医保待遇。完成9个农场1.77亿元历史欠费封存,指导农场制定5年清欠计划;落实“补一退一”1284人,补报待遇14人次7.64万元;动员无力缴纳当期费用的1750名职工转到居民医保享受待遇,切实保障职工正常医保待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是积极支持登革热临床救治。在全面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印发实施《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登革热救治费用按病种付费的通知》(西医保通〔2023〕15号),调整医保支付政策,登革热住院患者次均费用从3718.87元降至1927.29元、个人负担仅需200余元,住院患者实际报销比例从64.55%提高到83.69%,患者登革热住院医疗费用负担得到减轻。四是激发傣医药服务供给侧活力,支持全州生物医药(傣医药)产业发展。完成对“暖雅”等11项傣医医疗项目定价,将傣医医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解决了傣医医疗服务项目“无收费标准”的难题,报销比例达到70.3%;将39个医疗机构制剂及97个饮片纳入云南省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促进傣药材种植、生产产业链发展,截止11月,傣药药包使用量较去年同比增长2.2倍,傣药材药物使用量较去年增长41.8吨,傣药收购量较去年增长39.1吨,收购价格同比增长20.9%。
4.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持续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一是深入推进药品及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全州共有78家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覆盖化学药、生物药和中成药三大领域,涉及553种,国家组织集采8批333种药品平均降幅超50%;省级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平均降幅60%以上,耗材平均降幅50%以上,最高降幅97.76%,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持续减轻。二是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聚焦州内医疗服务价格不平衡问题,组织开展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审定联合卫健部门印发了《西双版纳州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600项(其中:总体调增项目682项,调减1918项),平均调增幅度8.67%,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支持医疗技术进步,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有序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打包付费改革,基层服务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升,预计拨付2022年景洪市结余留用资金284.96万元;待勐腊县、勐海县医共体建设成熟以后再实施打包付费工作。积极推进DRG付费支付方式改革,联合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办法(试行)》,规范了我州DRG结算方式;科学测算总额预算额度,印发《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 西双版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DRG付费区域总额预算的通知》,推动16家医疗机构进入DRG实际付费,不断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
5.落实医保专项行动,基金监管更加严密有力。一是落实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专项行动。印发了《“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医疗服务领域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截止11月,全州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共处理定点医药机构260家,挽回医保基金损失724.65万元。二是完善综合监管社会监督制度。制定并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试行)》,聘用社会监督员61名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全州召开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9次;完成行政处罚12起,处罚金额22.84万元;上报要情1条;曝光违反医保基金管理规定典型案例10个;兑现2022年举报奖励金额1.17万元,2023年接到举报投诉1起,正在落实兑现举报奖励相关事宜。三是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全州共发放宣传海报10000余张、宣传折页10000余份,广播报道340次,视频播放6213次,微信推送1984次,短信发送4180次,积极营造基金监管人人参与的氛围。
6.提高主动服务意识,暖民行动更有温度。一是落实居民医保“两病”用药保障,扩大调整特殊病病种范围。积极借鉴先进州市“两病”门诊用药典型做法,持续巩固居民医保“两病”用药保障成果。截止11月30日,全州居民“两病”政策覆盖人数11.87万人,享受“两病”待遇5.56万人,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58%;门诊特殊病病种从42种调整新增至47种,取消了门诊慢特病患者选点就医购药和复审的规定,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长处方”;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备案服务下沉医疗机构直接办理,群众就医备案更便捷。二是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治理专项行动。全州提供口腔种植服务的医疗机构共19家,单颗种植牙总费用控制在6000元-7000元以内。三是积极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下沉办”“延伸办”。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将17项高频、易办的业务下沉乡镇(街道)、社区医保经办点办理;全州34个银行网点和1家商保机构医保服务站挂牌开展服务,参保群众可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医保服务站,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等34个事项。四是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州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外出就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五是推进“医保移动支付”,群众就医更加便捷。15家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国家验收,上线移动支付,全州所有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以上日均结算量超过1000笔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医保移动支付,群众看病就医无需到缴费窗口排队,可通过手机操作完成医保基金和个人自付缴费,实现就医缴费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六是群众就医实现“刷脸结算”。全州38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刷脸就医”,参保人就医购药时只需通过“刷脸”就能完成挂号、结算等全流程业务,进一步提升了医保服务均等化、适老化建设。
7.深化经办服务改革、经办服务更加规范化。一是全面梳理全州40项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州本级35项承办事项在省局压缩60%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至75%以上。二是持续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全州医保服务事项网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7.5%,截至10月,全州3700余家参保单位完成网厅注册并在线上办理业务3.08万件次、个人网厅办件3.61万件次,较2022年分别增长100.61%、487.56%。三是推行综合柜员“一窗通办”服务模式。设立综合受理窗口20个,线下办件做到不分事项、不分险种所有综合窗口均可接件,通过内部流转一次办结;启动医保经办窗口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能力提升项目,依托智慧医保信息系统,投入20万元构建全州统一、规范、标准的综合柜员业务系统,积极探索医保经办事项“全州通办”,全面提升综合窗口业务经办效率及窗口综合服务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下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科(招标采购管理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2023年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2023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751,351.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51,351.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16,607.25元,下降8.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6,607.25元,下降8.46%;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
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2023年8月退休一人。二是中央医疗保障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787,800.00元。三是州级疫情防控增援一线项目经费减少46,8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751,351.39元。其中:基本支出5,671,336.39元,占总支出的73.17%;项目支出2,080,015.00元,占总支出的26.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16,607.25元,下降8.4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314.78元,下降1.91%;项目支出减少822,922.03元,下降28.3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2023年8月退休一人。二是中央医疗保障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787,800.00万元。三是州级疫情防控增援一线项目经费减少46,80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71,336.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61,632.02元,占基本支出的87.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09,704.37元,占基本支出的12.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80,01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专项资金11,740.5元,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州本级补助资金1,778,274.50元,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9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51,35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16,607.25元,下降8.4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2023年8月退休一人。二是中央医疗保障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787,800.00万元。三是州级疫情防控增援一线项目经费减少46,8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0,72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06,22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30,111.2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2,771.16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51,158.66元,工资福利支出3,500,660.0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7,904.3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600.00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专项资金11,740.5元,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州本级补助资金1,778,274.50元,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9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4,4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7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74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7.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74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5,74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公务接待的陪同人数和用餐标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88.00元,增长1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8.00元,增长13.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接待批次较上年增加3批次,增加的接待类型是考察调研增加1批次、检查指导增加1批次、请示汇报增加1批次。二是接待处级领导较上年增加12人故标准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地州交流、县市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9,704.37元,比上年增加89,960.08元,增长14.52%,主要原因新增支出全州医保专网线租赁费。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251,255.82 元,其中,流动资产676.22元,固定资产2,038,319.94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2,259.66 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8,375.2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8,105.25元;无形资产320,2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7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