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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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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 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 组织制定和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 组织制定和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 制定和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施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 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 职能转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人民至上,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职责使命。一是按时足额支付疫苗费用,确保疫苗接种。制定印发了《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向省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上解新冠病毒疫苗费用102,461,000.00元;按照每剂次8元的标准,完成了2021年2月至11月的接种费用结算支付工作,共向全州43家接种单位支付了疫苗接种费用20,599,000.00元,累计接种人次达到2574600人次。二是调整核酸检测费用,全州各公立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费用均已调整为不超过40元/次。三是落实“两个确保”,护航人民生命安全。向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西双版纳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等7家新冠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预拨医保基金7,000,000.00元,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截至11月,2021年我州共救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133人次,医疗总费用1,817,000.00元,医保支付1,635,300.00元。四是于9月23日印发了《西双版纳州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预案(试行)》,为重大疫情综合医疗保障应急处理建立了科学、规范的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安全首位,守住人民群众“保命钱”。一是强化基金监管制度建设。明确公安、卫健、司法等15个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二是强化基金监管专项整治。截至11月30日,全州共日常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43家、定点零售药店496家,检查覆盖率达91.20%。处理违反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222家,违规费用7,151,800.00元;三是落实省州飞检任务。四是强化基金监管宣传。全州共召开启动仪式3场次,发放《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问答手册及宣传折页66980余份,上墙宣传海报7150份。全州各级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组织培训30余次,1300余人参加学习。五是完成年度参保任务保障基金平稳运行。截至2021年11月,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33500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198600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834900人,完成省局下达目标任务1027400人的100.59%。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35,330,000.00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712,290,000.00元,基金累计结余1,057,970,000.00元;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94,390,000.00元,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544,170,000.00元,基金累计结余604,370,000.00元,基金滚存结余在安全范围内。
3.坚持精细管理,全力促进医药服务质量提升。一是有序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修订打包付费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县域内城乡居民医保资金打包付费,组织对景洪市2020年打包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现场考核,并依据考核方案最终核定拨付景洪市医共体结余留用资金7,895,560.00元,目前正在开展DRGs数据采集清洗,为我州DRG权重及付费标准测算提供数据基础。持续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省医保局近期确定的130种单病种目录,结合本地医疗机构实际,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乳腺恶性肿瘤等113个病种实行按病种结算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能力建设,扩大开展按病种付费的相关诊疗项目,不将按病种付费的医疗费用纳入对医疗机构总控指标和次均费用的考核,鼓励医疗机构将符合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按病种结算,进一步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截至目前,全州共有58家定点医疗机构参与五批药品集中采购,合计采购药品资金24,425,500.00元,实际配送金额20,693,300.00元,通过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价格大幅度降低,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4%,最高降幅达到99%。第六批集采(胰岛素专项)已完成报量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医保局关于耗材集采的各项工作,开展冠脉支架、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检测试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配套耗材等各项集中采购。三是落实集采结余留用政策。目前,我州参加第一批国家集采药品的17家医疗机构结余留用医保资金数据已测算完毕,将按程序完成医疗机构确认、公示后予以落实。四是启动傣医药服务价格项目定价。新增傣医价格项目11项,并授权具备条件开展的公立医疗机构所在州市制定价格,我局已启动定价工作,已完成成本调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目前正处在听证会筹备阶段,计划年内初步完成定价程序。
4.坚持稳中求进,努力拓展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一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医疗保障成果。截至9月底,全州脱贫人口门诊报销比例为47.78%;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和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5%和92%;二级医院87%和90%;三级医院85%和90%;28种特殊病慢性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85.95%;9类15种大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90%。二是做好“政府救助平台”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医保业务申请办结督促机制和每日通报制度。截至目前,群众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办理的医保服务事项已全部办结,未出现“超时件”、“申诉件”或“投诉件”。三是落实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截至9月底,全州城镇职工医保实际住院报销比例83.54%,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95.84%。全州城乡居民实际住院报销比例65.55%,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四是依法保障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截至11月底,全州实行“补一退一”的参保人员11881 人,其中:景洪市1086人,勐海县4437人,勐腊县 6358人;对因企业经营困难长期欠缴基本医保费的48户单位,实行阶段性在职、退休分户管理,实现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与单位职工缴费脱钩,其中景洪市 5 户,勐海县25户,勐腊县18户。
5.坚持创新优化,提升医保管理服务能力水平。一是开展“走流程”活动。发现问题38项,目前已完成整改13项,待省级解决13项,州级统筹限期整改11项、长期坚持1项。二是深化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跨省直接报销范围的有关工作要求,截至目前,西双版纳州已为 63家医保“两定”机构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其中医疗机构 7家、零售药店56家。三是压缩服务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四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了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在线办理,将转诊转院权限下放至医疗机构,截至11月底,全州定点医疗机构共结算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1792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870,700.00元。截至9月底,全州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各种渠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报销、人员新参保、费用核定等服务事项1038000人次。大力推广电子医保凭证,截至11月底,已实现74.25%本地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排名全省第二。五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支撑。在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协调下,西双版纳州于10月5日0时顺利完成国家医疗保障信息(智慧医保)平台上线运行工作,将为全州100余万本地参保人以及在西双版纳发生就医、购药的异地游客等参保人提供更加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优质的医保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
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内设3个机构,即: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科(招标采购管理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370,159.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0,159.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 73,293.41元,增长1.3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1年我单位人员比2020年增加4人,增员增资、增五险、增职业年金。二是发放2020年申报的职工购房补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5,370,159.72元。其中:基本支出4,911,161.50元,占总支出的91.45%;项目支出458,998.22元,占总支出的8.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 73,293.41元,增长1.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我单位人员比2020年增加4人,增员增资、增五险、增职业年金。二是发放2020年申报的职工购房补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11,161.5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238.05元,增长3.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我单位人员比2020年增加4人,增员增资、增五险、增职业年金。二是发放2020年申报的职工购房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19,938.13元,占基本支出的9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1,223.37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8,998.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944.64元,下降15.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资金减少。具体支出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专项经费9,601.00元,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专项经费49,778.97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行动经费93,400.00元,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6,043.80元,生育保险组织实施专项经费15,900.00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4,274.4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0,159.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 73,293.41元,增长1.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我单位人员比2020年增加4人,增员增资、增五险、增职业年金。二是发放2020年申报的职工购房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2,85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活动费,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72,05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96%。一是基本支出4,113,060.46元: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23,658.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1,555.85元、工资福利支出3,269,823.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023.3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00.00元。二是项目支出458,99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4%。具体为:西财社发〔2021〕003号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专项经费9,601.00元,西财社发〔2021〕003号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专项经费49,778.97元,西财社发〔2021〕003号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行动经费93,400.00元,西财社发〔2021〕096号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6,043.80元,西财社发〔2021〕003号生育保险组织实施专项经费15,900.00元,西财社发〔2021〕096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44,274.4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5,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8%。主要用于纳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70.00元,完成预算的1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70.00元,完成预算的15.8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接待;接待开支一切从严、从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一律不安排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坚持“三公”经费不超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430.00元,增长328.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30.00元,增长328.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智慧医保”上线,县市汇报工作增多,上级检查、地州间工作交流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3,17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市医保系统来访人员,2021年地州间的交叉检查、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223.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294.26元,增长17.81%,增加的主要原因: 一是2021年我单位人员比2020年增加4人,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二是2021年“智慧医保”全国上线,外出学习、培训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工作日常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41,310.90元、手续费1,521.00元、水费3,734.40元、电费16,699.80元、邮电费14,117.88元、差旅费45,348.05元、维修(护)费4,080.00元、租赁费23,856.00元、会议费3,770.00元、公务接待费3,170.00元、委托业务费31,210.00元、工会经费45,278.16元、其他交通费用223,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87.18元、办公设备购置24,0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964,975.57元,其中,流动资产48,785.57元,固定资产3,707,29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8,9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800.1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488.00元,无形资产增加9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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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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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964,975.57 |
48,785.57 |
3,707,290.00 |
|
|
|
3,707,290.00 |
|
|
208,90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8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8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8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7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