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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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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和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和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和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施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宣传、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待遇保障科。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州本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州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三)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科(招标采购管理科)。负责实施全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拟订和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和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和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和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直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由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管理,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为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一起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管理制度。持续抓好“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落地,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及费用保障工作有关政策。
2.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双版纳州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州打包付费、DRGs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能力水平,积极借鉴省本级和昆明市DRGs分组正式付费先进经验,持续推进我州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减轻患者负担,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3.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推进基金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健全智能监控制度,推广应用“互联网+”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充分发挥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协调联动作用,联合公安、卫健、司法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基金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成效。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用好用足协议管理、行政处罚、司法监察、追责问责等惩处手段。探索建立医保监管信用建设指标体系和标准、规范,实施信用惩戒。建立医保医师“黑名单”制度,发挥联合惩戒的威慑力。
4.加大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力度。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落地,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及时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
5.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技术劳务价值,适时启动我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加快制定傣医特色疗法医疗服务价格。
6.加快门诊慢性病药店扩点及“双通道”定点药店管理工作。按照合理布局、有效覆盖的要求,适当增加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数量,满足参保人员就近购买门诊慢性病用药需求。加强定点药店管理,促进国谈药“双通道”常态化落实,进一步缓解群众“买药贵”“买药难”问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 9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17名(含参公)。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编制情况 |
实有人员情况 |
||||||||
合计 |
行政 |
参公管理 |
事业 |
工勤 |
合计 |
在职 |
离休 |
退休 |
编外人员 |
26 |
9 |
12 |
5 |
|
28 |
24 |
|
3 |
1 |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48万元,增长4.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人员工资、养老、医保、公积金等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481.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1.3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1.36万元(本级财力481.3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9.48万元,增长4.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人员工资、养老、医保、公积金等支出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481.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81.36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48万元,增长4.2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人员工资、养老、医保、公积金等支出相应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8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9.48万元,增长4.22%。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1.3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60.58万元,增长14.40%。增加原因主要是:一是在职人员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人员工资、养老、医保、公积金等支出相应增加。二是医保网络专线租赁费比上年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08%,比2021年预算增加46.64万元,增长12.6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在职人员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人员工资、养老、医保、公积金等支出相应增加。二是智慧医保上线,医保网络专线租赁费比上年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36%,比2021年预算增加15.54万元,增长31.8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智慧医保上线,医保网络专线租赁费比上年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37%,比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无变动。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9%,比2021年预算减少1.59万元,下降63.86%,减少原因主要是:办公室设备购置比上年减少。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2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0个,安排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41.1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预算批复未安排我单位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5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费用开支。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参公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1.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00.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及参公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8.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事业运行69.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7.0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支。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9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09.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5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3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2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租赁费1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5.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3.20万元,主要用城镇职工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州级补助资金13.2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60.69万元,主要用城乡居民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州级补助资金60.69万元。
2.转移性支出—一般性转移支出—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302.4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147.90万元,建档立卡人员医保个人缴费州级财政补助154.50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0.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4.97万元,下降84.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2021年减少1万元,下降50%,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6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一是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接待;接待开支一切从严、从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因此,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本单位申报项目4个(均为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其中:财政拨款安排4个,涉及金额376.2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2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2个(均为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涉及金额302.40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资金,财政安排资金147.9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一是全州参保人数完成完成省局下达目标任务的98.77%;二是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达70.18%以上;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65.55%以上;三是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达85%;四是“一站式”县域内结算覆盖率100%;五是参保人员对政策知晓率达80%以上;六是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障满意度达85%以上。
建档立卡人员医保个人缴费州级财政补助资金,财政安排资金154.5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作,完善医保政策,落实四重保障措施,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全省各级财政全额补贴。自2018年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实施定额补助,按照每人每年180元进行补贴,省级和州市财政分担比例仍按原比例执行,即具体比例为:对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省级、州级、县(市)级承担比例为6:0.8:3.2。扶贫办提供的“健康扶贫统计表”人数为71542人,根据以上情况预计2022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州级财政补助所需资金154.5万元。保障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59.97万元,比上年增加13.28万元,增长28.44%,增加的原因是:智慧医保上线,医保网络专线租赁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2年事业日常公用经费5.04 万元,比上年增加0.48万元,增长10.53%,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57.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8万元,固定资产35.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7.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76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