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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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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五、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部门基本信息表(一)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批复》(西财社发〔2021〕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和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组织制定和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和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助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施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文书档案、保密、信访、宣传、督查、政务公开、政策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扶贫挂钩联系点工作。
2.规划财务和待遇保障科。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划拨。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承担州本级离休干部的医疗费筹集工作。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生育保险、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州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3.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管科(招标采购管理科)。负责实施全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执行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拟订和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和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和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和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直属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由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管理,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为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纳入州医疗保障局一起核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紧盯建档立卡人口100%参保,不折不扣落实建档立卡人口医疗待遇,做到参保应保尽保、保费应缴尽缴,保持政策连续性,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巩固全州医保扶贫成果。
2.积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积极制定我州贯彻落实措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3.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做好登革热疫情等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持,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4.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医疗服务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待省级调整方案印发执行后,及时调整我州医疗服务价格。在傣医服务项目完成立项后,及时制定傣医特色疗法医疗服务价格。
5.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的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继续调整完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相关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6.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区域点数预算法和按病种分值结算。扩大全州“日间手术”病种数。结合我州实际,积极探索更好地发挥傣医药特色优势的医保支付方式。
7.加大药品耗材采购改革力度。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政策落地。按照国家和省级统一部署,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
8.依托医保大数据,加大监管力度。依托大数据和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加大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力度,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优势,弥补审核人员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强化打击欺诈骗医保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医疗保障领域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
9.推进“智慧医保”建设。按照国家、省“智慧医保”建设方案,配合省医保局做好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同步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推进州级至县(市)、乡的网络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分别为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评估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 9名,事业编制17名(含参公)。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61.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1.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1.39万元,下降41.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2020年预算批复中含医疗保险基金项目“州直离休人员医疗保障补助资金”400万元,2021预算批复中不含医疗保险基金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61.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1.8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1.88万元(本级财力461.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1.39万元,下降41.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2020年预算批复中含医疗保险基金项目“州直离休人员医疗保障补助资金”400万元,2021预算批复中不含医疗保险基金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61.8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61.88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31.39万元,下降41.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2020年预算批复中含医疗保险基金项目“州直离休人员医疗保障补助资金”400万元,2021预算批复中不含医疗保险基金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78万元,项目支出41.1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31.39万元,下降41.7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0.7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56.41万元,增长15.4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二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上年无预算。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9%,比2020年预算增加65.48万元,增长21.6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二是职业年金单位部分上年无预算。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1.59%,比2020年预算减少13.41万元,下降21.5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网络专线租赁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43%,比2020年预算增加1.8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未对驻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进行预算。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59%,比2020年预算增加2.4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0年基本支出无购置办公设备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6个,安排41.10万元,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行动、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生育保险组织实施、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医疗等工作开支。比2020年预算减少387.80万元,下降90.4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减少。2020年预算批复中含医疗保障基金项目“州直离休人员医疗保障补助资金”400.00万元,2021年预算批复中不含医疗保险基金项目。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费用开支。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7.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及参公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10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医疗补助。
8.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77.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关及参公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9.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保障政策管理34万元。主要用于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专项经费3万元、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行动经费10万元、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专项经费6万元、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专项资金15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医疗保障经办事务5万元。用于生育保险组织实施专项工作。
11.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事业运行42.6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4.6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支。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8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0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4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1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2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手续费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5.14万元)。
维修(护)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租赁费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培训费1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2.70万元)。
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励金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2.10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97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州级财政补助143万元,建档立卡人员医保个人缴费州级财政补助154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5.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减少4.43万元,下降42.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计划采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软件运维服务10.30万元,已采购。2021年无此项支出。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较2020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332人次。较2020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6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6个,涉及金额41.1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2个,涉及金额25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行动经费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2018年根据《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 》(医保办发〔2018〕21号),各级医保基金监管部门要加强行政监督,规范医保经办行为,建设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跨地区联省互查、抽查复查。2019年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14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各统筹地区要整合各方资源,集中专门力量,创新工作方式,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违约违规违法行为,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要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突击检查、专家审查等方式,将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全部纳入事后审查范围,并加快向事中拦截和事前提醒延伸。省级医保部门要加强整体谋划、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对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抽查。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10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为切实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制定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医保办法〔2018〕22号),为鼓励举报、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切实保证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我省也制定了《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云医保〔2019〕45号),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云南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保人员等涉嫌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进行举报,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应予以相应奖励的行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46.69万元,比上年减少15.43万元,下降24.84%,减少的原因:一是2020年将本单位事业人员的在职公用经费预算列到机关运行经费里,2021年给予调出单列;二是单位网络专线租赁费比上年预算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事业日常公用经费4.56万元,比上年增加4.56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是:2020年将本单位事业人员的在职公用经费预算列到机关运行经费里,2021给予调出单列。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76500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