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现发布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41120241231。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易武路173号楼1邮编:666100电话:0691-2128807,电子邮箱:bnybzx@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州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提升医疗保障信息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医保领域信息公开通过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9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西双版纳州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公开程序、规范办理回复申请,报送依申请公开规程落实情况季报,全年累计收到网上系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3件,均依法依规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规范标识公文公开属性,做到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公开,年内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3件并同步发布并关联政策解读。二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线上直播等渠道,采用图文、视频、动漫等多种方式对外公开医保政策文件、解读政策和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年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州医保中心”发布《医保小讲堂“疑问消消乐”》系列政策科普12期、《漫话医保》系列宣传视频10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门诊共济保障政策1次,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专题直播1次,领导上线西双版纳广播电视台《西双版纳热线》栏目1期。三是制定《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计划表充分调动各科室、中心信息报送积极性,提升信息报送质量,截至目前医保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20条,州委、州政府采用3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西双版纳州医保中心”及时发布医保工作信息、宣传医保政策,扎实打造医保工作宣传阵地,让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更加了解、支持医保工作。加强各平台日常运维管理工作,根据医保工作变化动态调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坚持数据同源,保障信息真实性和群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持续对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及管理力度,强化信息内容审核监管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不断提升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二是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反馈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情况的函要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落实整改,规范标识公文公开属性,相互关联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添加依申请公开跳转链接畅通渠道,认真落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及政府留言有关要求,按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办理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便民化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优化医保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依申请公开依法办理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质量和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和群众参与途径,完善信息内容创新医保政策公开形式,提高更新速率,加强新媒体的运用,提升信息公开的吸引力和亲和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三是不断提升经办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持续推进全省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政务服务事项打通医保政策落地落实“最后一公里”,促进医保服务便民可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