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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 :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 :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9-17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766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 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按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西办字〔2019〕44号)执行。
1.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秘书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17人,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阵地,提升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新高度。一是抓实红色基因传承和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成立老兵宣讲团,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等宣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植爱党爱国情怀,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展现退役军人不忘初心、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二是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评员队伍作用,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坚决抵制网络不良信息侵蚀。三是强化基层阵地建设,进一步总结退役军人党支部建设经验,让退役军人管理教育退役军人,做到教育管理不脱节、不漏项,多角度、全方位加强对退役军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退役军人的思想政治建设达到新高度。
2.转作风、敦促退役军人守底线顾大局树立新风尚。
一是常态化联系制度架起连心桥。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坚持将常态化联系制度落到实处,做到真结对、实走访。目前,州、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职工分别与75名重点优抚对象和部分退役军人实行一对一固定“结对”联系。二是帮扶援助送温暖。坚持节日走访慰问退役军人,为重点困难退役军人申请中央、省级帮扶资金,多途径解决退役军人的实际困难,切实让困难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三是法律援助解心结。州、县(市)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主动帮助退役军人解决涉法问题,切实让退役军人守住法律底线,遇事找法、办事用法的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全州接到来电来访782人/次,“12345”办件5件,省厅转办信访件1件,州级领导接访下访132次,接待来访14人。目前,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领域暂未排查出突出风险隐患矛盾,总体形势平稳可控。
3.看担当、激发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一是典型引路出成效。5月31日,举行第二届西双版纳州“最美退役军人”发布仪式,10名来自不同岗位的优秀退役军人获得表彰;推荐报送的退役军人岩罕陆获得2024年“全国退役军人模范”称号。最美退役军人的典型事迹,进一步激励了退役军人热爱边疆、建设边疆的激情和社会责任。二是志愿服务看担当。全州有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278支1767人,他们成为了党的政策“宣传队”、帮扶解困“后备队”、抢险应急“突击队”、思想稳控“工作队”,部分优秀退役军人还进入了村“两委”班子,目前,全州共有“兵支书”49人、“兵委员”179人、“兵教师”31人。积极组队参加云南省首届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业技能竞赛,西双版纳州代表队荣获二等奖
4.畅安置、部门联动推进退役军人岗位安置落实落地。西双版纳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在编制紧、企业少、刚性岗位安置人员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适当调配的原则,克服一切困难,打通安置渠道,确保退役军人岗位安置质量。2024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门2人,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7人,安置率达100%。
5.搭平台、多措并举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率。
以落实“10件惠民实事”为契机,全力做好稳就业、保用工、促发展工作,联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了“春风行动”“春暖农民工”暨沪滇劳务协作等现场招聘会,各县市结合实际,均组织召开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属专场招聘会,截止目前,西双版纳州共开展退役军人招聘活动4次;全州新增退役军人就业232人,完成州政府下达重点工作140人目标任务的165.74%;完成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达新增退役军人就业210人目标任务的110.48%。
6.优环境、产业扶持让军创企业健康成长。统筹人社、财政、税务、工信、金融等部门力量,建立协调联系机制,不断优化、打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良好环境。2024年,2名退役士兵享受创业补贴奖励6万元,帮助4名退役士兵申请创业贷款48万元;印发《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全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和退役军人学院正式挂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环境更优。
7.建机制,优抚保障能力更加规范有序。一是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到位。把落实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政策、解决优抚对象“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拨付各类优抚资金3600余万元,拨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427余万元,发放优待证730张,悬挂光荣牌240块,发放立功喜报390份。 二是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制度》,明确州、县、乡(镇)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查职责,采取“月核查”方式掌握优抚对象动态。同时,与同级公安、司法、民政、人社、卫生健康等部门建立跨部门数据“月比对”制度,及时掌握辖区优抚对象适时数据,提升优抚资金核发精准度。三是走访慰问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印发了《西双版纳州拥军优属走访慰问工作制度》,以制度形式明确慰问时间、对象及属地慰问责任,今年以来,先后慰问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烈军属等共7327 人,发放慰问资金232余万元,新签约授牌“拥军企业”7家。目前,全州共有拥军企业32家,拥军优待项目100余项。
8.破困局,烈士纪念设施管护遗留问题有效解决。一是解决了烈士陵园权属不明确的历史难题。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专项督导组,分赴县(市)实地解决烈士陵园权属问题,经与多部门协调,完成2个烈士陵园权属明确问题,划定了勐混烈士陵园保护范围,解决了遗留60多年的历史难题。二是加快推进州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事宜。不断完善勐龙烈士陵园软硬件设施,提升管护水平,积极向州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成功将勐龙烈士陵园升级为州级烈士纪念设施。三是严密组织做好清明节、“4·28”、“4·30”期间错峰祭扫、思想疏导和服务保障工作,祭扫工作平稳有序。截至目前,接待祭扫110场次3700余人。四是持续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全州各级各部门结合主题党日、清明祭英烈等活动组织到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开展缅怀英烈活动,聆听英烈事迹。组织开展“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发放褒扬纪念宣传材料3000余份,进一步弘扬英烈精神。
9.亮明片,推动新时代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双拥机制更加健全。建立了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双拥工作服务网络,实现了机构人员、专项经费、军地合署办公“三落实”。二是拥军支前更加扎实。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军地协调、拥军支前、应急应战等工作机制,支持部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投入专项资金,为驻地部队修建沥青路面、绿化美化营区周边环境,为驻地部队修建训练场地、购置军事训练设备及日常生活用品;为勐腊军供站争取上级资金,改善军供站设施,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军供站10个事业编制。三是拥军优属更加到位。建立“双清单”机制,及时解决部队官兵关注的“三后”问题。四是双拥宣传氛围更加浓厚。在成功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的基础上,全州升级打造了双拥示范路(街)16条,形成了一条3公里长的红色路线;打造了双拥主题广场、双拥主题公园、双拥社区、双拥示范学校等宣传阵地,拥军故事在《中国双拥》杂志上进行了专题报道。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935,158.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92,658.02元,占总收入的92.6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其他收入1242,500.00元,占总收入的7.3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44,288.20元,增长8.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1,788.20元,增长3.1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872,500.00元,增长235.81%。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增加增员增工资、绩效、正常晋升工资;2、上级补助另文项目增加,项目金额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6,742,658.02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1,991.90元,占总支出的90.92%;项目支出1,520,666.12元,占总支出的9.0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52,233.20元,增长8.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21,734.79元,增长7.20%;项目支出增加330,498.41元,增长27.7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缴退役士兵养老金、医保费;军转干部、军休干部开展活动增加;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21,991.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32,274.53元,占基本支出的96.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9,717.37元,占基本支出的3.22%。人均日常公用经费17,489.9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0,666.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春节慰问金州级专项经费9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前对州内驻州部队、营级以上部队、武装部、军休干部及军转干部等慰问;
2.省委省政府慰问活动对下转移专项省级经费148,646.00元,主要用于为辖区基层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对基层部队官兵、重点优抚对象、军休干部等走访慰问。
3.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前适应性培训州级经费项目经费33,000.00元,主要用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岗前适应性培训,实现从献身国防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身份转变。
4.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专项经费78,600.00元,主要用于精准、扎实、高效推进西双版纳州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各项工作,结合西双版纳州双拥工作基础薄弱的客观实际,全面提升硬件设施的宣传效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92,658.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73%;与上年相比增加471,788.20元,增长3.10%,完成年初预算的166.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78,210.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7%,完成年初预算的174.59%;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拥军优属支出、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金、公用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部分退役士兵的养老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4,08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完成年初预算的97.6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军休干部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员1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0,3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完成年初预算的97.1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员1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00.00元,决算为48,05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60.53元,增长7.2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700.00元,决算为48,059.7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506.53元,增长1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46.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3,246.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00.00元,支出决算为48,05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60.53元,增长7.2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700.00元,决算为48,059.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506.53元,增长15.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46.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246.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修费增加,老旧车辆修理频次多、燃料耗损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节日慰问、检查纪念设施管护情况、检查县(市)“一卡通”系统运行情况、优抚资金发放情况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717.37元,比上年增加43,736.09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费、办公费、劳务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关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购置办公设备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006,705.15元,其中,流动资产610,367.82元,固定资产396337.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46,157.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8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476.7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1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371.7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401.7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901.7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军人、服现役和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军人家属、退役军人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76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