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 :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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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按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西办字〔201944号)执行。

1.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围绕党建引领,机制体制建设有效完善

一是紧跟大事要事,坚定不移讲政治。组织开展作风整顿年开展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清廉云南建设景洪市健康证办证难以案促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九届州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等活动,紧跟大事要事,抓好政治学习,先后通过党组会、万名党员进党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读书班等形式,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八类书目的学习,坚持学原著悟原理,以实际行动回应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素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结合巡察问题整改,深入推进涉及退役军人领域问题整治;组织观看《永远吹冲锋号》《温情的围猎》《问剑破局》《景洪市健康证办证难》等警示教育视频,时刻为干部职工敲响警钟,锤炼纯洁过硬队伍。2023年,召开党组会18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制定各类学习教育方案10个。

二是落实机制建设,党委统领有效凸显。组织召开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总结全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印发了全州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各县、市结合工作实际,均落实了会议制度,党委统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进一步彰显;组成工作督导组,对照十四五任务清单,深入县(市)开展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努力推动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聚焦新需求,创新工作方式,州、县同步完成军队人员派驻工作,州级落实了秘书科编制,军地联动工作运行体系不断健全。

2.深化思想引领,有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组织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实践活动,组织复、转、退军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政府窗口网站刊载相关内容,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摆放宣传材料,确保不同服务对象都能受到教育。

二是抓好典型引路。召开西双版纳州首届最美退役军人表彰会议,西双版纳主流媒体连续刊播10名最美退役军人典型事迹;我局退休职工刘国勇、退役军人熊海深2名同志被评选为景洪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景洪好人;州、县、乡、村四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在抢险救灾、乡村治理、经济发展等社会事务中争当排头兵,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0余次,40名退役军人获得各类表彰;开展兵支书兵教师培养,263名退役军人担任村两委班子。

三是加强普法宣传。与州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成立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开展了2法律进军营活动,州、县(市)同步成立了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老兵调解室,设立76个法律咨询窗口,加大法律宣传援助,及时化解退役军人矛盾纠纷,加大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信访工作力度,有效解决退役军人信访诉求,2023年,领导干部接访下访371人次,办理退役军人信访件37件,接受来电来访193人次。

3.实基层基础,用心用情服务

一是基层服务站逐步实现从“有”到“优”的转变。进一步规范服务站政治文化墙、档案管理、服务清单等项目建设;组织业务骨干,到县市巡回授课,努力提升基层工作队伍能力素质建设。

二是优待证场景使用受到退役军人好评。出台相关政策,明确规定持有优待证可全州享受免费出入A级景区、乘公交车免费等44项政策红利,并派出督导组,深入优待场景督查,用心用情用力为退役军人办实事,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发放优待18421人。

三是积极推动纾难解困。积极牵头州民政、州财政、州住建、州医保局等单位,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制度设计2023年,常态化走访慰问退役军人131人,开展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送喜报128份,为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匾246块,依托省关爱基金援助帮扶退役军人63人,帮扶资金61500元。

4.坚持政府托底、移交安置任务高质量完成

一是圆满完成计划安置任务。今年,省下达全州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2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20人,在州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全部实现岗位安置,发放待安置期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补助金5.8万元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58人,发放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82.55万元。

二是积极做好军休服务保障。全力做好云南省2023年第一期军休功臣荣誉疗养活动保障任务,接待军休功臣80余人;接收大校以下军休干部1人,完成调资40人。

三是企业军转干部属地理进一步完善。完成接收省级移交企业军转干部30人,目前,全州共有企业军转干部165名,按建档要求,110名需建档立卡人员全部完成建档立卡。

5.搭建就业平台,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一是组织召开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2023年,全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现场招聘会12招聘会采用线下招聘+线上直播带岗的方式进行,线上线下共达成招聘意向500余人。

二是积极搭就业创业平台。负责起草了《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认定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推荐3家军创企业参加全省创业创新大赛,支持1家军创企业到陕西参加退役军人创办企业产品展销会,积极为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创造出彩出众条件。

三是提升就业创业竞争能力。组织2022年至2023年度100名退役士兵免费参加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目前,40人已获得相关技能培训证书;开办退役士兵适应性教育培训班2期,200名退役军人参加了现场培训,并顺利结业。

6.服务备战打仗、拥军优抚有效开展。

一是严格落实抚恤补助政策。认真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确认工作,及时、足额核拨各类优抚对象补助资金3000万余元;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为全州符合条件的1874名优抚对象代缴城乡医保个人负担部分,代缴金额56.7万元;积极开展伤残抚恤工作,上报评残4人、抚恤关系转移9人、办理换发残疾等级证1人。

二是积极推动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及时召开全州双拥办主任会议、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对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西双版纳州创建全国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2023年双拥工作要点》,聚焦工作重点,全力推动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

三是立三后做实事。坚持做好常态化走访慰问部队活动,州、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对驻地部队开展节日慰问,关心部队建设,了解优抚对象生活情况,共慰问驻辖区部队33家、优抚对象3300余人,发放慰问品(金)135万元;聚焦后路、后代、后院,解决随军家属就业6人,军人子女入学40人,为辖区400余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461.25万元。

四是打造升级版双拥品牌。升级打造双拥街、双拥路、双拥主题公园等场所,广泛宣传双拥元素、双拥知识、双拥政策进军营、进社区、进基层;积极拓展社会化拥军渠道,与艾维眼科等23家涉及民生服务领域的企业签订拥军协议,努力打造升级版双拥品牌,擦亮西双版纳双拥名片。

7.营造尊崇英烈好风尚,褒扬纪念创新发展

一是突出年度考评抓整改。根据2023年度全省综合绩效考评二级指标中期分析评估反馈的突出问题,制定实地整改方案,成立检查培训组,到景洪市、勐海县开展一对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对照《2023年度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指标考评细则》开展自查自评,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措施、责任及时限,及时跟进抓实整改。

二是突出英烈褒扬抓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红色九月线上线下缅怀祭扫活动,组织48名烈士家属到红河、文山州烈士陵园开展烈士祭扫;隆重组织举行全州“9·30”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献花篮活动,营造尊崇英烈、弘扬英烈、宣传英烈的浓厚氛围,2023年,共接待各类祭扫人员共5000余人。

三是突出设施提升抓建设。持续抓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修缮,推进景洪市勐龙烈士陵园烈士纪念展览馆建设项目及2烈士陵园升级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管护能力;组织开展云南英烈及纪念设施大典·西双版纳分卷》编撰,解决英烈信息不清、事迹不明等问题,实现烈士与烈士纪念设施精准互联,目前,已完成共计3万余字的编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秘书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所属单位2(不含本级)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纳入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590,869.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20,869.82元,占总收入的97.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57,572.22元,增长1.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0,772.22元,增长2.4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103,200.00元,下降21.81%收入合计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拨款资金事业运行经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军休干部定期增资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390,424.82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0,257.11,占总支出的92.27%项目支出1,190,167.71,占总支出的7.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18,845.78元,下降2.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8,451.32元,增长3.41%;项目支出减少787,297.10元,下降39.81%;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的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减少、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交医保费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00,257.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54,275.83元,占基本支出的96.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45,981.28元,占基本支出的3.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0,167.7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1.退役安置支出620,135.71元;2.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570,03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20,869.8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上年相比增加360,772.22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增员3人,增资增五险、军休干部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67,6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39%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拥军优属支出、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金、公用经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49,91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军休干部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3,2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00.00元,决算为44,799.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700.00元,决算为41,553.1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75%,完成年初预算的7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200.00元,决算为3,24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5%,完成年初预算的17.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4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900.00元,支出决算为44,799.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54,700.00元,决算为41,553.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8,200.00元,决算为3,2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9,102.11元,增长74.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7,291.11元,增长7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811.00元,增长126.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下乡次数增加,修理费、燃料费、过路费增加,故公务车辆运行费增加;上级部门检查、督导次数增加,故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烈士褒扬、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工作指导、检查,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基层部队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驻朝鲜志愿军烈士褒扬代表处18人;退役军人事务部126人;云南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216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981.28元,比上年增加27,676.88元,增长6.6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关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购置办公设备等工作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652,862.84元,其中,流动资产1,253,514.89元,固定资产399,347.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3,531.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6,307.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001.1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201.1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001.1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001.18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76601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002520637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