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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 :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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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按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西办字〔2019〕44号)执行。
1.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具体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全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1.加强学习教育,建设全面过硬队伍。一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组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尤其关于退役军人工作论述,将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四个一”学习机制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广大退役军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让“忠诚”成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员干部最显明的特征,确保党中央、省委、省厅和州委退役军人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落细。截止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研讨12次,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开展理论学习15次,党员干部理论轮训做到了全员覆盖。二是深入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和两个革命主题实践活动。根据省、州统一部署和省厅“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动员部署会”要求,拟制了《“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既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方案》和《开展“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施方案》,依据省、州措施,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制定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的十三条措施,确立以文山、普洱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学习榜样,扎实开展对标达标活动。结合职能职责制定“三服务”清单,按照“十种表现”“八类问题”,制定单位和个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开设“效能之星”评比专栏和作风、效能问题曝光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扎实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工作做法多次被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刊发转载。三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召开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违规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安排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责任清单和任务分解,落实各级责任,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日常监督执纪,定期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到州警示教育基地参观见学,观看《清风云南》《零容忍》等警示教育片,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四是做好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和强边固防等工作。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服从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到乡村振兴挂钩村寨测算数据指标、指导乡村党组织建设、慰问困难群众、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派出强边固防工作队队长1名,增援一线突击队员30余人次,到疫情防控一线慰问10次,参加网格点值守,疫苗接种点、核酸检测点和爱国卫生志愿服务60余次,计500余小时,党员双报到任务超额高标准完成,较好地体现了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党员干部的担当。
2.严格政策落实,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和军休工作任务完成圆满。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跟踪做好第一批逐月领取退役金军转干部政策解读和思想稳定工作,参加省厅逐月领取退役金政策培训,投入经费近1.4万元,采购印制逐月领取退役金等安置政策宣传手册和书籍,开展政策宣讲进军营活动2场次,受众1000余人次,加强政策宣传和推广。7月份,组织业务骨干参加“西双版纳热线”节目,开展相关政策解读,接受群众线上咨询。二是完成军转安置任务。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积极拓展退役军人安置渠道,确保退役军人安置质量。根据省厅统一安排和时间节点要求,主动沟通,积极协调,高质量完成2名军队转业干部、11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做好集体转制单位退役军人和随调随迁家属落户工作,2022年完成临时调整集体转制单位退役军人落户工作共32人。三是提高就业创业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工作。截止目前全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线下、线上专场招聘会7次(线下5次,线上2次),200余家企业提供2000余个岗位,共有近200人达成初步就业意向;疫情期间,线上长期开展退役军人及家属专场招聘活动,组织57名退役士兵参加了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组织912人次退役士兵参加线上课程培训,与州科技局开展全州首次“双创”大赛,积极推荐军创企业参赛。四是做好军休服务保障。以真心热心征得军休干部的理解和支持,启发军休干部自我管理自觉性,利用党管军休党员和组织管理优势,提高军休管理的服务水平;落实军休干部待遇保障,为行动不便军休干部配备了轮椅,投入3万元改造了军休干部活动场地;接收符合退休条件病退军士1名,积极协调帮助解决18余万元医疗保险费。
3.提高政治站位,做实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一是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制定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第八个普法规划,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信访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方案》《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不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健全风险研判和防控机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党组研究分析信访维稳形势6次,专题向州级分管领导汇报信访维稳工作3次,召开信访专题联席会议1次,处理退役军人信访件20件、接受来电来访280余人次、化解重复访2件,州、县(市)领导接访下访30人次,全州退役军人思想稳定,重点稳控对象情况平稳,无赴昆进京信访问题。二是开展“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制定《西双版纳州“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计划方案》,召开《退役军人保障法》培训会,学习掌握法律政策,细化落实举措,打通法律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以专场招聘会、退役军人欢迎会、座谈会等时机,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相关知识,解答各种咨询问题,营造了人人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提升《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知晓率。三是开展解难帮困工作。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重点对象69人,均做到了每季度联系一次,每年实地走访慰问一次,截止目前共联系和走访慰问276人次,很好地稳定了退役军人思想,传递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在春节、八一期间开展帮扶援助送温暖活动2次,帮扶援助困难和重大疾病退役军人、烈士遗属64人,发放帮扶援助资金4.32万元。四是开展退役军人典型宣传。先后组织开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庆祝八一建军节·喜迎党的二十大”、“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等活动,讲老兵故事,抒部队情怀,传承部队光荣传统,激励和教育引导系统党员干部、退役军人和社会大众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发扬革命精神。认真开展“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蔡晓东被评为“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岩罕陆被评为“全国最美退役军人”,州本级评选的出首届10名“西双版纳州最美退役军人”。
4.营造尊崇氛围,优抚褒扬工作扎实推进。一是推进优待证办理工作。积极开展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工作,州、县(市)两级成立了优待证工作专班,印制优待证办理宣传手册,开展优待证办理宣传,热情接待来访和电话咨询,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解答等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截止目前,全州共有16074人(含三属人员33人)提交了优待证申请,占全州优待证预计申领总人数的82.27%,制发14576张。二是整修烈士纪念设施,开展红色教育。投入经费126.06万元,对州内纪念设施进行整修和提升改造,建设勐龙烈士陵园烈士纪念展览馆。坚持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旋律,积极开展纪念、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大众参与瞻仰烈士纪念设施、擦拭烈士墓碑、修剪花草,向革命烈士敬献鲜花等活动,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强化烈士纪念设施的褒扬、教育等功能,将符合条件的烈士纪念设施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国防建设教育基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等,开展清明祭英烈和“9.30”烈士纪念日活动,宣传《烈士褒扬条例》,不断提高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水平,营造缅怀先烈、褒扬烈士、教育群众浓厚氛围。三是做好拥军支前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兴军思想为指导,不断健全军地联系机制,加大拥军支前力度,与驻州部队官兵“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州委成立了拥军支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西双版纳州《关于新时代拥军支前工作,聚力服务备战打仗的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性指导文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决策指示,研究解决拥军支前重点难点问题,积极解决西双版纳国防教育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州人防指挥工程建设、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经费保障及驻州某部队营区保障、勐腊方向停偿项目胶农安置、非法占用土地等事关部队建设,影响部队备战打仗的老大难问题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勐腊军供站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军供站服务打战备战能力水平。四是做实双拥工作。严格落实军地联席会议、议军会议、军地领导互访、军地联络员情况通报等制度,提高双拥工作地位作用。以争创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为契机,推动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入托、军人优待优先等政策的落实,先后出台了《2022年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考核办法》《西双版纳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细则》等文件,今年来共协调解决7名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问题、解决85名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多家军地单位签订双拥共建协议,很好地营造了军人职业受尊崇的社会氛围。五落实优抚待遇。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抚恤金及生活补助。为全州3000余名优抚对象发放节日慰问金157.12余万元,为3427名(伤残192人、三属对象32人、定期生活补助24人、两参2244人、其他退役人员935人)重点优抚对象核拨中央和省级优抚资金2539.2万元、医疗保障金214.12万元、州级各类优抚资金143.36万元。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六是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元旦、春节、建军节期间,州委州政府组成慰问团,对驻州部队、部分官兵、部分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发放价值33.5万元慰问品,发放春节慰问金26.6万元,为全州3000余名优抚对象发放节日慰问金157.12余万元。七是积极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活动。开展常态化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看望慰问困难现役军人家属,为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等活动,传播当兵光荣、退役军人受尊重的正能量,引起崇尚军人的社会共鸣。
5.群策群力,高效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印发《西双版纳州创建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召开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工作推进会和阶段性双拥办主任及联络员会议,各级双拥办主动扛起创建责任,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清单,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节点,专班跟进,协调落实。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依据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跟踪督导检查,跟踪问效,按月向驻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督导检查情况,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下达到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二是广泛营造双拥宣传氛围。依托州内纪念设施、国防教育基地和“军营开放日”,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生及社会群体参观,激发全社会爱党爱国爱军的政治热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形式,大力宣传双拥传统、国防意识,以及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全民对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知晓率。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在主要路段、机场、汽车站、火车站、码头、停车场等公共场所通过增设悬挂横幅标语、设置电子显示屏、新建宣传栏(宣传标牌),在公交车、银行、医院、景点等重点窗口区域设置军人优待标识等,以及在疫情防控、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强边固防中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积极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宣传活动。经省级现地考核验收和媒体公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被命名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4个单位、4名个人分别被表彰为爱国拥军、拥政爱民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6.围绕作用发挥,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保障体系建设完备。已建立服务中心(站)278个:州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县(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3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41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233个,州、县、乡工作人员均核定在岗,经费、办公场所和设备均得以落实,服务退役军人的质量得以提升。二是网评员队伍建设有力。建立起四级退役军人服务系统51名骨干人员组成网评员队伍,认真贯彻上级新闻宣传精神、网络评论导向,研究部署工作开展,做到工作有目标、人员有保证、任务有落实,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人员保障。将网评员的素质提升纳入到网评日常工作中,提高处理舆情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网络评论员队伍的应变能力、组织能力、战斗能力以及正能量传播能力,助力营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良好网络舆论氛围。三是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收效良好。州县(市)两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传承部队优良传统,秉持为民服务宗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爱民助民、爱国卫生等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30场次,服务时长近200小时,收到较好的反响和社会效果。四是推进退役军人进两委班子。全州共304个村(社区),其中49个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由退役军人担任,“兵支书”占16.1%;村“两委”成员2469名,其中兵委员(含“兵支书”)238名,占9.6%。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推优入选村(社区)“两委”机制,制定出台推荐入选、政治经济待遇的政策性文件和保障性措施,加大培养和使用力度,打通政策渠道。建立优秀退役军人“能人”储备库,搭建乡镇(街道、管委会)和村(社区)编外合同聘用、公益岗位考验、志愿活动观察、学习教育锻造、专题培训提升等平台,强素质、增本领,形成村社后备力量梯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秘书科、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8人(离休1人,退休27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5,333,297.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60,097.60元,占总收入的96.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73,200.00元,占总收入的3.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0,908.02元,下降4.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56,010.71元,下降6.0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75,102.69元,增长58.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到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减少、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5,709,270.60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1,805.79元,占总支出的87.41%;项目支出1,977,464.81元,占总支出的12.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7,168.02元,下降0.7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02,217.68元,增长55.52%;项目支出减少5,019,385.70元,下降71.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支出减少、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31,805.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13,501.39元,占基本支出的96.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8,304.40元,占基本支出的3.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77,464.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1.退役安置支出1,162,293.81元;2.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809,071.00元;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6,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60,097.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9%。与上年相比减少956,010.71元,下降6.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到的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减少、在职转退休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55,37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8%。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拥军优属支出、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金、公用经费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4,71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军休干部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0,0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600.00元,支出决算为25,697.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262.0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5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600.00元,支出决算为25,697.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262.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057.77元,下降48.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3,168.77元,下降4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89.00元,下降38.2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烈士褒扬、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工作指导、检查,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慰问基层部队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托管磨憨镇退役军人事宜1次9人;中央广电总台1次6人;接待勐腊退役军人局1次8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304.40元,比上年减少20,610.53元,下降4.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业务科室工作任务基本完成,费用开支减少。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工作日常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20,294.00元、手续费206.90、水费19,966.80元、电费20,878.66元、邮电费18,141.85元、差旅费28,644.00元、维修(护)费1,180.00元、会议费950.00元、公务接待费1,435.00元、劳务费22,500.00元、工会经费62,451.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96.07元、其他交通费用125,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41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846,394.63元,其中,流动资产218,120.52元,固定资产1,628,274.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8,830.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1,239.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51.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51.1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951.1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涉密项目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表20230919122236821.xls
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76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