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窗口>>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7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7660100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按照《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西办字〔2019〕44号)执行。
1.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省级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全年各项工作。
1.抓好机构体系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成立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全州退役军人工作。
对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要求,在州县两级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镇、村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截至目前,州、县两级4个(1个州级、3个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已全部挂牌成立,32个乡镇(街道)、9个农场管委会、23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挂牌建立,工作运转正常,打通了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提高了服务保障水平。
2.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1)做好正面宣传教育。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最美退役军人”、“模范退役军人”、“学习张富清”、“学习杜富国”等宣传教育活动,坚持用正能量引领退役军人思想,激发了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退役不褪志,在新的岗位上尽显军人作风和品格。2019年8月,我州推荐上报的景洪市公安局副局长韦洪忠被评为“云南省最美退役军人”光荣称号;勐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张庆能、景洪市公安局南路派出所主任科员唐龙云被表彰为“云南省模范退役军人”;景洪市司法局被表彰为“云南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调研员赵建云被表彰为“云南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
(2)积极做好解困帮扶工作。深入基层,了解退役军人生活现状,采取积极措施,个案解决企业军转干部实际困难,确保各项解困政策措施落实到人,兑现到户。2019年,为108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补助金237.74万元。
(3)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今年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央、省、州节庆活动较多,同时也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刚刚组建第一年,退役军人各项诉求相对集中,新老问题相互交错,涉军维稳压力大。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结合依法治州和综治维稳工作,将2019年列为矛盾攻坚化解年,成立了“矛盾攻坚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西双版纳州深入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制度》,实行各级领导包片包案挂钩负责,实现对全州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的全面掌握、全面监督、全面落实。同时坚持政策先行、思想疏导、积极帮扶、部门联动的工作思路,带着感情为退役军人解惑帮困,坚决将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当地,退役军人思想总体稳定,没有出现赴京上昆的情况,为确保中央、省、州各类节庆活动安全起到了服务保障作用。今年以来,我州共接待各类来信、来访共计1020人次,完成上级交办信访件6件,领导下访291人次,接待重点人员25人次,书面答复7件。
3.拓展退役军人安置渠道,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坚持依法、公开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并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转业干部的适应性培训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
(1)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圆满完成。认真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要求,切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去向、工作分配、待遇保障等方面的问题。2019年,全州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47名,计划分配安置6名,自主择业方式安置41名,6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均安置在党政机关,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已完成登记报到。
(2)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进展顺利。全州接收退役士兵151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有22名(第一批),截止11月22日,全州完成了2019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第一批)安置工作,21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择了岗位安置,1名退役士兵选择自谋职业安置,安置率达100%。129名退役士兵领取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共计162万元。
(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显著提升。先后组织了6名计划性安置军转干部和41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适应性培训,两次组织4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参加清华大学短期就业创业培训班;宣传动员318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培训,31人报名参加高职扩招考试;全州先后召开6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1529个,800多名退役军人积极参加招聘会活动,现场签约岗位意向30人;积极申报首届“建行杯”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项目,我州勐腊县退役军人杨忠林创建的云县智胜水运代理有限公司、勐腊裕农种植专业合作社、勐腊鸿威建筑材料厂荣获首届“建行杯”云南省退役军人创业项目铜奖;2019年挂牌退役军人创业示范基地2家,投入帮扶资金10万元。
(4)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稳步推进。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政策执行时间跨度长,涉及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宣传、人社、医保、民政、财政、国资、审计、税务、公安和军分区等相关职能部门,时间紧、任务重,为了将好事做好,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召开联席会议9次,在勐腊召开专题现场会,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并通过微信、电视、广播、报社、印发宣传册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截至目前,全州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接访606人次,受理申报材料152份,录入系统103人。
(5)军休服务管理能力增强。严格落实军休服务管理相关政策,保障军休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军休干部文体活动12次,座谈会3次,节日走访慰问65人次,发放节日慰问金1.55万元,核拨离退休人员经费868万元;新接收军休干部3人,圆满完成了2019年军休干部移交安置任务。
4. 拥军优抚政策落实到位,纪念褒扬活动有效开展。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拥军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抓好军政军民团结协作,落实相关拥军优抚政策,加强国防教育,切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形成共识。
(1)双拥共建有新突破。一是健全机制,加强领导。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立即报州委州政府,及时更新全州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结合实际,先后召开国防动员会、党委议军会、八一座谈会、军地联席会等会议,研究双拥工作,同时积极研究部队在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协调,努力解决部队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节日走访慰问。春节、元旦、八一建军节期间,州委州政府及各县市成立慰问团,走访慰问辖区部队和退役军人,共慰问部队官兵38场次,发放慰问金200余万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对烈士遗属、伤残军人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发放慰问金 8.07万元,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重点优抚对象心中。三是军政军民团结互助见成效。军地始终坚持“同呼吸、共命运、心联心”的光荣传统,团结互助,共谋发展,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先后解决了7名家属就业问题,34名子女就近入学入托;驻地部队以驻地为故乡,在完成部队使命任务的同时,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主动参与脱贫攻坚,投入30万元扶贫基金,帮助村民修建基础设施;为4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子捐款2万元;投入150万元为基诺山乡建设扶贫普洱茶加工厂;先后2次组织官兵无偿献血,累计献血23000多毫升,为学校军训学生18400人次。
(2)优待抚恤政策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及时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的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并按时足额下拨了提标补助资金。全年,共下拨优抚专项资金:2866.14万元,下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207.07万元;确保了全州3559名优抚对象及时、足额领取抚恤补助金和生活补助金。
2019年全州审核上报因工伤残8人,省级审批5人;新申报参战人员31人;新申报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老兵70人;优抚对象医疗救助211人,救助资金82.82万元。
(3)退役军人基础信息更加完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信息采集工作,这是基本攻,也是第一枪!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坚持一盘棋思想,州、县两级成立工作专班,坚持节假日不休,连续奋战近3个月,完成了近2万条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审核和上报工作,信息录入走在全省前列;同时,认真做好“光荣之家”牌匾的发放和悬挂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局动员、全员参与,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发动社区、乡镇等领导同参与,采取24小时上门预约服务, 共发放光荣牌16516块,及时让退役军人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重视、关心和关注,退役军人政治荣誉感倍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其他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西双版纳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0,058,469.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4,544.09元,占总收入的86.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83,925.24元,占总收入的13.76%。与上年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新成立,故无上年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9,501,192.69元。其中:基本支出4,952,013.02元,占总支出的52.12%;项目支出4,549,179.67元,占总支出的47.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新成立,故无上年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52,013.02元。与上年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新成立,故无上年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49,179.67元。与上年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新成立,故无上年数据。具体项目开支:1.军队转业干部管理经费项目477,887.85元;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项目3,653,028.82元;3.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项目364,213.00元;4.自主择业干部住房补助资金项目54,0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74,54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30%。与上年不可比,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19年3月新成立,故无上年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军转干部日常开支,如: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题教育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88,71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34%。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在职人员工资、养老保险金、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65,209.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自主择业干部干部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7,4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自主择业干部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0,289.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279.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1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不可比,主要原因是单位于2019年3月新成立,无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20,289.00元,增长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279.00元,增长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10.00元,增长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于2019年3月新成立,上年无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79.00元,占95.02%;公务接待费支出1,010.00元,占4.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279.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279.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1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退役厅一行督导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和退役军人服务补助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蒙自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交流学习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658.40元(其中:行政单位314,658.40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不可比,主要原因是单位于2019年3月新成立,无上年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工作日常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50,146.98元、印刷费5,510.00元、水费11,077.20元、电费1,428.22元、邮电费31,361.94元、差旅费54,645.93元、维修(护)费2,260.00元、会议费790.00元、培训费4,393.00元、公务接待费1,010.00元、劳务费4,810.00元、工会经费28,71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84,126.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95.50元、办公设备购置3,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881,773.99元,其中,流动资1,766,353.99元,固定资产1,115,42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81,773.9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66,353.99元,固定资产增加1,115,42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 目 |
行 次 |
资 产 总 额 |
流 动 资 产 |
固定资产 |
对 外 投 资/有 价 证 券 |
在 建 工 程 |
无 形 资 产 |
其 他 资 产 |
||||
小 计 |
房 屋 构 筑 物 |
车 辆 |
单价 200万 以上 大型 设备 |
其 他 固 定 资 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881,773.99 |
1,766,353.99 |
1,115,420 |
28,329 |
458,612 |
628,479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32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6,3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32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 3 个,评价金额 183.77 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3个,良0 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其他收入”及“业务活动费”与决算报表不一致,原因是对资金收入与往来划分有误,误计入往来金额为756,100.00元,故财报“其他收入”数据比决算报表数据大756,100.00元。同时,调增了支出数,故“业务活动费”支出比决算报表数据大756,100.00元。
2.“固定资产明细”年初数与决算报表不一致,原因是理解有误,误把转隶资产做为本年新增数。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无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014076601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表202009270312205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