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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2年内设机构
来源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28
(一)内设科室
1.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办;负责的文秘工作、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负责宣传、信息报道、信息反馈、来信来访、对外接待。组织局机关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和下属各所的年度考核、人事任免工作。负责局机关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对外综合协调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局计划、财务、统计、审计、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建设及合作项目等资金的管理使用。全局固定资产的统计、评估、台账管理。全局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
3.资源保护科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负责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护林防火等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林地管理、调解林权纠纷、稳定林权;负责对宣传牌、警示牌、界桩等保护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区内集体林地的管理;负责对护林员进行管理、培训、考核、登记、发证等工作。负责对保护区资源保护进行管理检查和年度量化考核工作。
4.社区工作科 掌握保护区内及周边社区村民土地利用经济发展状况,处理好保护资源与社区发展的矛盾。制定社区经济发展规划,协调当地政府做好社区工作,多方争取资金,扶持社区经济发展,建立社区共管体系。协调有关科技部门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和能源建设,减少对资源的破坏。做好保护区内的野生动物肇事统计、补偿和兑现工作。
5.国家公园管理科 依法保护国家公园生态旅游景区规划内的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生物地理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负责国家公园总体规划和生态旅游项目规划,督促指导各景区按照项目规划要求进行实施;负责协调国家公园生态旅游景区内的科研监测工作;开展自然科学普及和自然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公众参与意识;负责对国家公园生态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6.科普宣教科 制定自然保护区科普宣教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保护区对外宣传和新闻稿件的采编、统计、收集归档工作,指导做好自然保护区系统生态文明宣传报道及自然科学知识的普及;开展网络舆情监测,负责单位网站、微博、公众号建设、维护与管理,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相关媒体的采访、协调和接待工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媒体应对工作;承办完成国家、省、州新闻宣传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所属单位
管护局下设5个管护所,1个科学研究所,1个生态旅游管理所,1个亚洲象保护管理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下设科研所、生态旅游管理所和勐养、勐仑、勐腊、尚勇、曼稿5个保护区管护所,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1.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所(西双版纳州热带林业科学研究院)
开展保护区的科学研究,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及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资源的科学途径;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合作,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科研项目,促进保护区科研工作发展;开展对保护区野生动物资源的动态监测,负责野生动物收容驯养、野生植物引种、培育;开展对自然保护区的科普宣传、新闻报道、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等工作;负责科技情报、资料、数据、动植物标本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建立科技资料档案、资源档案、数据库;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初审、申报、应用、推广;对保护区系统科技人员的管理,包括业务培训、业务考核、职称评定等工作;完成管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景洪市嘎兰北路6号
电话:0691-2121200
乘车线路:景洪城区乘2路公交车到水文分局,再往左前方上坡步行100余米就到;或打车到嘎兰北路6号。
2.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所
负责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生态旅游规划范围内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生物地理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和国家公园生态旅游总体规划,组织并指导景区按照总体规划要求编制详细规划及开展项目设计;负责引资合作建设生态旅游景区和其他生态旅游项目,协调景区改造提升、转型升级;负责审定生态旅游单体项目建设施工设计和旅游产品规划方案,并对施工项目进行现场监督管理;负责依法依规管理景区,按照《生态旅游景区(点)管理办法》等定期对所辖景区(点)进行检查考核;开展旅游企业管理人员、导游解说人员培训,规范景区导游解说词;协调指导景区帮扶周边社区开展生态旅游和参加生态旅游活动,增加社区居民收入,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指导景区履行环境教育职能,充分发挥保护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和“云南省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作用;负责西双版纳自然博物馆的日常管理、标本制作、展品更新和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培训中心的管理和接待服务工作;完成管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景洪市嘎兰北路6号
电话:0691-2150517
乘车线路:景洪城区乘2路公交车到水文分局,再往左前方上坡步行100余米就到;或打车到嘎兰北路6号。
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亚洲象保护管理中心
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合作,申报、组织开展各项科研项目,促进我国亚洲象的保护和研究工作。指导西双版纳亚洲象种源繁育中心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和组织开展人工饲养条件下亚洲象的相关研究。结合亚洲象保护管理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人象矛盾冲突的解途径。指导各县市开展辖区内的亚洲象调查、监测及栖息地管理等工作。建立以亚洲象为代表的国家级亚洲象资源数据库,为亚洲象的保护管理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亚洲象救护和繁育中心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西双版纳州境内亚洲象护救助、种源育工作,开展相关科学研究为救护、繁育工作提供科技支撑;负责制定亚洲象野外救助、救护安全操作规范(标准)承担亚洲象科普宣传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和亚洲象救护培训及志愿者管理工作。
地址:景洪市嘎兰北路6号
电话:0691-2150536
乘车线路:景洪城区乘2路公交车到水文分局,再往左前方上坡步行100余米就到;或打车到嘎兰北路6号。
4.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勐仑、勐腊、尚勇、曼稿5个管护所
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开展环境监测,拯救珍惜濒危物种及保护其生态环境,维护自然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法查处破坏保护区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林业行政案件,清理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负责林地权属管理,制止蚕食侵占林地、毁林开垦,制止偷砍盗伐、偷猎等行为;管理维护辖区内的宣传牌、警示牌、界桩、界牌、瞭望塔等野外设施;负责管辖区内村寨野生动物肇事及伤害人畜、损毁农作物的调查统计、核准、补偿、兑现和主动防范工作;抓好护林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林区治安动态,适时研究制定管理对策;协助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资源调查、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监测工作;开展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及其他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开展社区共管,指导社区群众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帮助扶持社区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发展经济、增加收入;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勐养管护所
地址:景洪市勐养镇
电话:0691-2430149
乘车线路:乘景洪-勐养客车或景洪-思茅客车到勐养镇下车,镇政府对面步行50米到达。
勐腊管护所
地址:勐腊县城北路49号
电话:0691-8120411
乘车线路:乘景洪-勐腊客车到县城北路49号下车。
尚勇管护所
地址:勐腊县城北路49号
电话:0691-8125825
乘车线路:乘景洪-勐腊客车到县城北路49号下车。
勐仑管护所
地址:勐腊县勐仑镇
电话:0691-8715023
乘车线路:乘景洪-勐仑或景洪-勐腊客车到勐仑镇车站下车,步行100米到达。
曼稿管护所
地址:勐海县东纳路79号
电话:0691-5128546
乘车线路:乘景洪-勐海客车到勐海县车站下车,打车到东纳路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