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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作者 :计财科 来源 :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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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和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双版纳国家公园)(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依法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依法查处各类破坏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3.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完善界桩、界碑。
4.负责自然保护区林地管理,稳定林地权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5.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扶持自然保护区内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经济,逐步建立保护区社区共管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区域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6.依法保护国家公园生态旅游景区规划区内的生物多样性、文化多样性、生物地理景观和自然生态环境;负责国家公园生态旅游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发展生态旅游和多种经营活动,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7.开展科学研究、科普宣教教育和对外科技交流;宣传有关林业和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自然保护知识的教育,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探索自然演变规律及合理利用、开发生物资源的科学途径。
8.负责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物肇事统计补偿工作,探索完善野生动物肇事防范措施。
9.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源保护科、科普宣教科、社区工作科、国家公园管理科。
所属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1.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所;2.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管理所;3.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养管护所;4.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腊管护所;5.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尚勇管护所;6.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曼稿管护所;7.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勐仑管护所;8.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亚洲象保护管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州委九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巩固提升保护区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性,夯实绿美云南、美丽中国边疆样板生态基底。
主要工作目标是: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整合优化工作持续有效推进,破坏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森林防灭火成果继续巩固,科研监测支撑更加有力,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人象(兽)冲突及时妥善处置,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全面增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完成率继续保持95.00%左右,助力创建亚洲象国家公园推进,各级各类巡视巡察、督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地见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氛围愈加浓厚,自身建设越发有力。
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记“三个务必”,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布局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守住意识形态安全防线。认真开展好主题教育。
2.巩固党建成果。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突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着力加强“基层党建+”等工作,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让党旗始终在基层阵地高高飘扬。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员教育管理,注重培养发展党员,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恪守廉洁本色。坚决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深化纠治“四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抓好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打造“清廉保护区”。
4.持续加强资源管护力度。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监测)职责,采取有力确实措施,坚决巩固拓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有力有效遏制出现新增违法违规问题,维护林地林权稳定,确保生态系统稳定性持续性。
5.继续加大巡护执行强度。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监管巡查报告制度,不断加大重点、热点区域和纵深巡护频次,全面详实掌握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即时准确核实图斑变化,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依托大数据平台和现代化设备,积极探索推进建立智慧化的生态保护管理模式。用好管好护林员,做到网格化全覆盖。
6.推动部门联动合作常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借助“林长制”,积极主动汇报、加强沟通协调,以“林长制”促进保护区“林长治”。严格开展保护执法,加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持续探索生物多样性法治化保护新思路,深化与人民检察院、法院合作,将生态司法保护元素融入生物多样性保护各个环节,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7.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方针,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守住森林防火安全底线。充分发挥“林长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强化一线督导检查,强化森林防火巡护,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强化物资储备保障,强化防火宣传培训,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值班值守信息畅通,做好火情早期处理,严格执行“防火码2.0”规定,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坚决遏制保护区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件发生,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突出抓好森林有害生物防控。坚持预治结合,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抓好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防控,对薇甘菊、松材线虫病等极易暴发成灾、传入风险高、危害重的林业有害生物,做到监测及时、预报准确、预警主动、响应快速,实现防早防小,防灾于未然。严格执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范陆生野生动物疫病传播和扩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9.整改存在问题落地见效。切实扛起整改责任,主动、坚决、彻底抓实抓好各级各类巡视巡察、督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强化督导检查,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抓好整改,规范台账管理,及时销号落实。注重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0.提升生物多样性监测水平。严格执行《云南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监测办法》标准,加大落实《保护区资源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力度,按计划推进《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计划(2019~2025年)》工作。切实做好保护区重点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及数据管理与分析,推进建立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大数据平台,开展保护区生态系统质量与稳定性、生态系统保护及生态保护修复等成效评估,形成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物种组成、数量及空间分布格局等生物多样性专项监测调查成果,为制定科学合理的管护政策和措施提供科学理论数据。加大珍稀濒危物种和极小种群物种抢救保护,完成区域内野生美花卷瓣兰、印度野牛和中华穿山甲分布调查。
11.深化拓展对外交流合作。打造科研合作高地,借助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社会组织,引入科研项目,建设合作平台,设立亚洲象保护国家长期野外研究基地、云南亚洲象教育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关坪野外站)和亚洲象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开展亚洲象研究。适时举办科研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国内自然保护区交流,推动形成保护共识,共建生态安全。强化项目储备,建立保护区项目、论文数据库。建设保护发展合作平台,推动项目“引进来”“走出去”,持续提升保护区影响力。
12.深入有效推进跨境保护。拓展COP15后续效应,共同维护国际区域生态安全,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开展联合保护区域(中方)亚洲象监测,做好“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区域—乌多姆塞生态示范村试点项目”,开展边民互动,积极推进“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区域资源调查及能力提升项目”,承办好中老跨境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区域第十四次年会。
13.增强亚洲象预警力度。更好发挥亚洲象监测预警中心作用,多技术融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行综合监测、智慧监管,规范亚洲象监测数据标准,建立亚洲象资源数据库,推动信息技术与亚洲象预警监测深度合一。持续加强亚洲象保护,严格执行《亚洲象野外救护技术规程》,提升应急救护处置能力,大力推进实施“亚洲象救护中心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饲养收容救护象”、“西双版纳保护区亚洲象放归实验”和“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等项目。丰富宣传形式,营造亚洲象保护与安全防范浓厚氛围。
14.全力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深刻认识国家公园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国之重器”,围绕《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国家代表性、全民公益性的国家公园理念,强化保护区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按照国家、省州创建要求,夯实基础数据,主动协同联动,持续用力、有序推进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做好宣传教育,推广普及国家公园理念,形成建设共识。
15.加快实施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加强财务预算绩效管理,增强内控机制建设能力,提高防范化解运行风险意识,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发挥资金重大效益。完成勐腊、勐仑和曼稿中心管护站维修建设,落实用好林区道路维护、巡护储备物资和办公设备购置等各项经费,推进修缮自然博物馆工作。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账务处理。
16.助推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深刻领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的重要意义,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加强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探索多元发展路径,增强脱贫村寨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持续协助抓好联村帮扶规划设计、项目建设、产业帮扶、就业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精准有效做好扶贫后续扶持工作,把增加脱贫群众收入作为根本要求,更加注重扶志扶智,开展消费帮扶,推动促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不断缩小收入差距、发展差距,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实现农村更富裕、生活更幸福、乡村更美丽。
17.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科学内涵,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林草兴则生态兴”“绿色是大自然的底色”“要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等重要论述,开展解读阐释,推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理念、新思想,学习先进楷模,选树评先,讲好生态保护故事,展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林草系统形成的生动实践。
18.增强科普宣教能力。建设利用好自然教育基地,完善科普宣教和生态体验设施,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民族特有节日风俗,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世界大象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扩大宣传影响,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涉嫌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面保护良好氛围。
19.媒体宣传有声有势。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和保护区改革发展全局,突出宣传主题、丰富活动载体,加强主流媒体合作,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凝聚更多力量关注支持生态保护事业,实现人人参与、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切实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做好舆情监测应对。
20.做优做强生态旅游产业。围绕建设世界旅游名城,全面提升生态旅游产业能级。指导并抓好生态旅游景区规划建设、项目申报、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强化景区资源巡护监测及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野象谷、关坪自然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望天树自然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协调推进野象谷、望天树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及勐远仙境森林康养小镇规划建设。打造资源管护、公众休憩、科普教育、科学研究和社区共管的典范,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21.发挥自然教育天然优势。继续推进研学旅行基地建设,丰富研学资源、健全课程体系,打造特色鲜明、措施完善研学实践活动基地,促进自然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志愿者活动,通过生态保护主题宣传活动、知识讲座、专题培训和夏令营等,对中小学生进行保护区自然资源科普宣教,培养中小学生对家乡美丽自然的自豪感。做好访客自然体验教育服务,展示生态保护成果。
22.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最根本的是要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一是树牢效率意识,不断提高抓落实促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持续深化“两个革命”和“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深入开展“八破八立”解放思想大讨论,开展好“干部作风整顿年”“城乡绿美攻坚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招商引资主题年”等活动,坚决反对杜绝“躺平”“佛系”,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大行其道。二是锤炼过硬本领,提升能力建设,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坚持纠树并举,传承优良作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人用人,着力建设堪当重任的干部队伍,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扎实抓好保护区青年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和预算绩效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四是继续加强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切实抓好老干、工会妇女、信访工作,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助推创文巩卫,做好“登革热”防治工作;推进保护区文化建设,举办好保护区第五届职工运动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9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9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8名,其中:行政编制 0名,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238名。在职实有2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2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0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07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2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3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2.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35.89万元,增长21.0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3年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17人,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二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32.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232.03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232.03万元(本级财力4232.0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35.89万元,增长21.0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3年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17人,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二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增加,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32.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3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4232.03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5.89万元,增长21.0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2023年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17人,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二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增加,支出经费相应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23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1.22万元,项目支出10.8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35.89万元,增长21.05%。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21.2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25.08万元,增长20.7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17人,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2%,比2022年预算增加719.30万元,增长22.1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在职实有人员较上年增加17人,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3%,比2022年预算增加11.47万元,增长4.8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15%,比2022年预算减少5.69万元,下降47.02%,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遗属补助专项经费为项目预算支出,2022年遗属补助专项经费放入基本预算支出中。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1个,安排10.81万元,为遗属补助专项经费开支。比2022年预算增加10.81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未安排项目支出,2023年安排了遗属补助专项经费项目10.8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2.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财政配套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1.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财政配套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在编人员财政配套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5.9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0.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财政配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3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财政配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27.5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741.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服务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2.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95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15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2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绩效工资149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4.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2.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2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33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手续费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1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邮电费1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7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维修(护)费3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会议费0.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培训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专用材料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委托业务费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4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万元,项目支出10.81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2》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9.20万元,较上年减少34.23万元,下降27.7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9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144次,共计接待1429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6.30万元,较2022年减少34.23万元,下降30.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34.00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30万元,较上年减少0.23万元,下降0.3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根据《2022年西双版纳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纪要》,购特种专业技术车预算34万元,2023年无公车购置预算,故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比2022年减支。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单位秉持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进行公务用车管理,严格公务用车费用报销审批程序,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2023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245.96万元,比上年增加11.48万元,增长4.90%,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资产总额3925.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6.06万元,固定资产3600.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07.54万元,其他资产(受托代理资产)1.05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6.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6.90万元,流动资产增加52.99万元,无形资产增加15.31万元,其他资产(受托代理资产)增加1.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15.00平方米,账面原值61.16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47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