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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01
西农发〔2021〕19号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西双版纳州“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8日
西双版纳州“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秸秆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根据《云南省农村能源管理总站关于印发<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农能〔2021〕14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秸秆资源和综合利用现状
(一)秸秆资源量
2020年,西双版纳州秸秆资源量52.80万吨,可收集资源量46.10万吨。其中:水稻秸秆可收集资源量17.81万吨,玉米秸秆可收集资源量28.88万吨,甘蔗秸秆可收集资源量6.04万吨,其他秸秆可收集资源量0.11万吨。
(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
2020年,西双版纳州秸秆可收集资源量46.10万吨,综合利用量39.61万吨,综合利用率85.92%。其中:肥料化利用33.51万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72.70%,饲料化利用5.80万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12.58%;基料化利用0.018万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0.4%;燃料化利用0.31万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0.67%;原料化利用0万吨,占可收集资源量的0%。按秸秆种类来划分,水稻秸秆利用13.24万吨,利用率97.06%;玉米秸秆利用23.32万吨,利用率88.72%;甘蔗秸秆利用3.0万吨,利用率49.59%。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秸秆综合利用认识不足。一些地方群众对秸秆的潜在价值以及就地焚烧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秸秆用之为宝、弃之为害的理念还未深入人心,习惯于图方便省事,直接在田间焚烧秸秆。另一方面,劳动力短缺,用工成本高,运送秸秆费时费力,且收购价低,经济效益不明显,企业对秸秆利用的积极性不高。
2.政策引导扶持力度不够,在政策引导和扶持方面力度欠缺,扶持资金不足,且多头管理、作用发挥不明显。
3.缺少龙头企业带动。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利用商业模式较少,社会资本投资秸秆开发利用的积极性不高。秸秆综合利用的龙头型、骨干型企业不多;另一方面我州畜牧养殖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饲料化利用消耗秸秆量较小,产业化程度低,难以推动秸秆大规模综合利用。捡拾打捆机械缺乏,目前全县尚未有成熟的捡拾打捆机械,导致秸秆回收成本较高。
4.还田利用规模小效果差。一是还田成本高,大多农户承担不了,也不愿意承担。二是效果不明显,虽然秸秆还田对提高土壤肥力有一定作用,但易滋生病虫害,给宿根蔗造成减产。三是田块较零碎,特别是山区,还田机具在小田块中作业,不方便,效果差。
二、指导思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立足乡村振兴战略,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设为保障,以产业提升为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农业环境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工作方针,把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建立典型样板,以点带面,有效提高秸杆综合利用率,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变废为宝,资源化利用原则。秸秆处置不当,就是污染源,处置合理就是资源。结合多年实践经验,对秸秆实行饲料化利用、肥料化利用、生物质能利用,开展循环农业。
2.减少排放,开展清洁生产原则。对农作物秸秆无序堆放问题,通过秸秆综合利用,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生产有机肥、开展循环农业的原则。做到农作物秸秆有效回收、合理利用、田间清洁、环境明显改善。
3.依靠科技,重点开发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利用农作物秸秆作为食用菌基料、作为生物天燃气、沼气生产的原料,要在原料收集、沼气、生物天燃气生产技术、脱硫技术、微生物发酵技术、废水处理技术等方面有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推进秸秆“五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培育一批以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的专业化的社会运营服务组织和产业化利用主体,力争到2025年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高位运行。其中:秸秆肥料化利用33.06万吨;秸秆饲用总量达到15.15 万吨以上,饲用秸秆处理利用率达到47 %以上;实现秸秆还田面积44.7万亩以上,秸秆还田量(肥料化利用量)占资源量70以上;实现秸秆基料化应用量达到 1.405 万吨/年,利用率为 2.5 %。
(二)具体目标
2022年,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以上。其中:秸秆肥料化利用达33.3万吨;秸秆饲用总量达到 9.1 万吨以上;实现秸秆还田面积 36.66万亩以上,秸秆还田量(肥料化利用量)占资源量50%以上;实现秸秆基料化应用量达0.405万吨/年,利用率为2.5 %。
2023-2025年: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其中:秸秆肥料化利用达33.06万吨;秸秆饲用总量达到15.15万吨以上;实现秸秆还田面积44.7万亩以上,秸秆还田量(肥料化利用量)占资源量 55%以上;实现秸秆基料化应用量达到1.405万吨/年,利用率为2.5%。
四、重点任务
(一)提高秸秆利用水平
1.秸秆还田利用。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以实施水稻、玉米、甘蔗等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制定秸秆机械还田作业标准,科学合理地推行秸秆还田技术;结合秸秆粉碎深翻、堆沤还田、催腐快腐还田等,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
2.秸秆肥料化利用。利用水稻、玉米、甘蔗等秸秆通过堆沤、生物堆沤、秸-饲-肥种养结合等模式生产出有机肥,使用于瓜果、特殊种植业大田,替代化肥,为有机绿色农产品的发展与建设做出贡献。
3.秸秆饲料化利用。围绕“为养而种,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的目标,结合“粮改饲”试点项目,在我州景洪市和勐海县玉米、甘蔗种植区域,根据养殖发展情况适当发展青贮玉米和甘蔗种植,鼓励养殖大户、规模化养殖企业采取土地流转等方式进行规模化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鼓励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压块、揉搓丝饲料等快速发展。
4.秸秆能源化利用。立足于各县(市)秸秆资源分布,结合人居环境环境整治和节能减排措施,积极推广生物天然气、秸秆固化成型颗粒燃料、秸秆沼气循环利用等技术,推进生物质能利用,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5.秸秆基料化利用。积极探索秸秆作为食用菌、花卉、石斛等产业基料应用技术,加大秸秆基料化技术推广力度,力争秸秆基料化水平有一定提高。
6.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
五、建设内容
(一)秸秆还田利用工程
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到2025年,确保秸秆还田利用面积不低于44.7万亩。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工程
在重点县(市)、乡(镇)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工程。到2025年,秸秆肥料化利用量达33.06万吨。
(三)秸秆饲料化利用工程
在养殖重点县(市)、乡(镇)组织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15.15万吨。
(四)秸秆燃料化利用工程
在种养结合、玉米和甘蔗秸秆丰富的县,组织开展秸秆燃料化利用技术探索和推广,到2025年,燃料化达0.4万吨。
(五)秸秆基料化利用工程
在农业集中的县区,组织开展秸秆基料化利用。到2025年,秸秆能源化利用量1.4万吨。
(六)秸秆原料化利用工程
积极探索推广秸秆原料化应用技术,到2025年,原料化利用达0.05万吨。
(七)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龙头,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管理体系。
六、区域布局
按照西双版纳州农业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粮食产业和甘蔗糖料基地重点县—勐海县主要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为重点进行秸秆产业布局;景洪市依托垃圾焚烧厂的建立和勐养保健品园区生物质发电厂的运营,主要以秸秆肥料化、能源化为重点进行布局;勐腊县依据十四五规划发展大牲畜养殖业,以秸秆饲料化、能源化为重点进行秸秆产业发展布局。
七、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计划总投入3998.35万元用于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景洪市计划投资2900万元,其中:建设青储饲料加工厂4个,总投资400万元(企业自筹200万元,争取上级补助200万元);实行秸秆加工环节补贴5万吨,每吨补助100元计算,预计投入500万元/年,五年共需资金2500万元。勐海县计划总投资1098.35万元,其中:2020年上级补助资金418万元,占总投资的38%;企业逐年自筹投入680.35万元,占总投资的62%。政府补贴环节投入秸秆饲料化计划补助215万元,秸秆肥料化计划补助170万元,秸秆基料化研发投入23.2万元,技术推广服务计划补助9.8万元。
(二)效益分析
1.环境效益。秸秆还田,有效抑制了秸秆资源的焚烧和废弃,有效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减少了环境污染,特别是避免由农作物秸秆废弃和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对改善和巩固西双版纳州碧水、蓝天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构建清洁城乡,建设美丽幸福西双版纳起到积极作用。
2.经济效益。据西双版纳州开展的秸秆综合利用现状调查资料显示,实行秸秆还田每年可减少土壤中氮、磷、钾流失,降低了农业生产投入,增加农民收入。
3.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在改善项目区农业生态环境的同时,控制了农业面源污染,是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体现,有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推广,并具有典型的宣传示范作用,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各县(市)要积极争取本级政府的支持,把秸秆禁烧和秸秆还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办公地点、经费、职能的落实。要联合有关部门组成督查到各县(市)巡回督查。要建立包村包片责任制,包村工作队要深入乡村开展工作,特别要做好重点村工作,确保完成秸秆还田任务。
(二)大力宣传,提高认识
作物秸秆是重要的能源,在田间地头大量焚烧秸秆,不仅减少了农田有机质的投入,浪费了宝贵的资源,而且严重污染了环境,还会引起森林火灾、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给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带来不良影响。各县(市)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要组织技术人员包片包乡,挨村逐户,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发放资料、举办讲座、现场指导、集会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地头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让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认识到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让全社会都来关心这一事业,其次要通过技术培训,解决群众在实施中的一些具体技术问题,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为。
(三)规模示范,典型引路
近年来,各地在推广高茬覆盖还田技术的工作中,都把规范化规模示范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来抓,通过树立示范样板,推动了高茬覆盖还田技术的大面积应用,实践证明这是一条成功的经验,值得在全区大力推广。要对示范区建设目标、实施规模、建设内容及主要措施等提出具体要求。在示范田建设中,要特别注重对应用秸秆覆盖还田技术实现旱作高产的成功典型进行总结,并将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在全区推广,使示范区的技术展示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有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活生生的事实教育说服广大农民自觉投入到秸秆还田的生产实践中去。
(四)政策优惠,奖惩分明
为了鼓励群众购买农机具,各县(市)要制奖励扶持政策,推动秸秆覆盖还田技术的推广。要根据各地实际制定出可行的奖惩办法,对违反规定在禁烧区域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要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民航总局联合制定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以及导致公私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实施秸秆还田工作时间紧、任务大,各级要尽快制定或强化严禁焚烧秸秆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为了确保“禁烧”工作的全面落实,县乡村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对“禁烧”任务层层进行分解,责任制一抓到底,直至落实到地块,落实到人,并有严格的奖罚措施进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