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专栏>>
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5-08-18
杨方等3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我州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的提案》(第110号)交由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州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你们的提案建议,将其列为全局重点任务并纳入年度工作部署。建立“主要领导统筹部署、分管领导专项督导、承办科室抓实推进”的三级责任体系,确保办理工作高效推进。针对提案中提到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我们联合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三县市政府开展调研核实,并形成共识,为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关于对建议部分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强化参加培训学员的组织和管理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扎实推进项目组织与学员遴选管理工作。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由中标院校具体承办,各县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学员申报及属地管理。申报表需经县级管理系统报送,省级审核通过后,州级汇总全州申报表并统筹协调培训工作。人员遴选严格遵循“个人申请—县级初审—州级复核—省级终审”流程,精心挑选具备产业基础和带富潜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2022-2024年,全州共推送104人至云南农业大学、云南开放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多所院校培训,累计培育学员91人,覆盖景洪、勐海、勐腊三县市特色产业,参训学员均顺利完成系统录入并结业,退训率为零。培训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开展全面调研,深入了解产业发展带头人实际情况,并加大培训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培训机会精准给予有提升综合技能需求的带头人,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深化“头雁”项目培育,提升综合带动成效。“头雁”项目实施以来,学员培育成效显著,品牌效应逐步彰显。在个人荣誉方面,学员表现优异,屡获佳绩。2024年培训期间,高文慧、杨扬、吕招晓等学员在云南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培育班中脱颖而出,分别获评“优秀班干部”“优秀学员”。往期学员马连获聘中央农广校“全国共享乡村振兴实践指导教师”等省级以上荣誉,郭焕青、杨顺航等学员受聘高校产业导师,形成了具有影响力的“头雁”人才品牌。在产业带动领域,创新“头雁 + 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学员通过土地流转、入股经营等方式,带动1200余户农户参与产业发展,户均增收超2000元。积极推动建设村级生产基地6个,为800余户小农户提供生产托管、技术指导等服务,并带动农产品加工、物流等3个产业链延伸项目。学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效突出,近三年带动416名农民学习新技术,产业创收累计达964万元。学员还积极开展跨区域合作,实现技术共享与产业升级,联合成立乡村振兴助农致富站,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业带动机制,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
(三)强化培训纪律与日常管理举措。培训期间,学员由培训机构直接负责日常管理。若学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须先经培训机构管理培训工作人员或班主任老师同意,并提交书面请假条,经各县市农业农村局主(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对于不遵守学习要求的学员,培训机构将及时反馈情况,由州级部门逐级反馈至当地农业农村局,由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县市农业农村局需安排专人负责产业发展带头人的系统申报及培训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在学员报名阶段,要明确告知培训纪律要求及违反纪律可能产生的后果,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优先支持有实际培训需求且能全程参与培训的学员报名。
二是关于培育机构实现与学员的共同进步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科学规划培育方案,强化跟踪评估与动态优化。培育机构以严谨负责的态度推进产业带头人培育项目。一方面,制定科学、合理且可操作的培育方案与计划。深入调研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精准把握产业带头人的成长规律与需求,为带头人量身定制具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与支持措施。例如,针对我州特色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开设种植养殖技术升级、农产品品牌打造、市场营销策略等方面的课程。2024年,共设计了12门课程。另一方面,建立完善的长期跟踪评估机制。定期对产业带头人的成长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了解其在产业发展中的实际表现与项目实施效果。2024年,对 24名产业带头人进行了跟踪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培育方案,确保培育工作始终契合产业发展需求与学员成长需要。
(二)构建紧密合作关系,整合资源推动协同发展。培育机构积极与产业带头人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以高度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为产业带头人提供技术指导、项目咨询、市场拓展等全方位的支持与服务。加强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各方的沟通协作,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与政府部门合作,争取政策支持与资金扶持,为产业带头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与行业协会携手,开展行业交流活动,分享先进经验与技术成果;举办了5次农业企业家座谈和经验交流活动,促进了先进经验与技术成果的交流共享。与企业对接,为产业带头人提供实习实训基地与就业创业机会,推动产业发展和带头人成长实现良性互动。已与西双版纳州6家企业达成合作,为产业带头人创造了实习实训条件。
(三)创新培育模式体系,实现教学相长共同提升。培育机构不断探索新的培育方式与手段。在教学内容上,紧跟产业发展前沿,及时更新课程知识,引入实际案例分析,提高课程的实用性与针对性。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邀请行业专家、企业高管、成功产业带头人等担任兼职教师,丰富教学资源的多样性。在培育方式上,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实践相结合、集中授课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学员的学习需求。2024年,线上课程累计学习人数达到 50人次,线下实践课程参与人数达到130人次,学员在培育过程中展现的创新思维和实践经验,为培训体系的建设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意见,帮助培育机构进一步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升培育质量,实现教学相长、共同提升。
三是关于系统性支持是产业带头人持续发展的关键保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
(一)充分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重点扶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可享受实际利率为 LPR+53BPs(LPR 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实际利率 50%的财政贴息。若贷款主体为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上限提升至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积极落实“云岭创业贷”专项贷款。依法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可享受利率为 LPR±20BP(LPR 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单笔贷款期限最长至3年的贷款政策。企业法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 3000万元;个人作为借款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最高50万元,以不动产权抵押、知识产权抵押、存款或理财产品质押等为担保方式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元。
(三)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鼓励乡镇、街道基层结合当前及未来2年空编及空岗情况,积极开发支农、帮扶乡村振兴岗位,面向全国各地招纳乡村规划、农业技术、农林经济等领域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人才队伍。
(四)加强人才需求摸底与招聘信息发布。鼓励农业产业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做好乡村产业规划、产业经营管理、现代农业生产等领域人才需求摸底,精准研提人才需求信息,编制人才需求清单。州人社部门可通过各级就业招聘平台、招才引智工作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发布招聘信息,鼓励各地符合条件人才积极报名。
(五)加大热区特色农业发展领域“银龄人才”引进留用力度。鼓励州内农业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聘用已退休的银龄人才,鼓励银龄人才发挥所学所长服务基层,进一步充实乡村产业振兴人才队伍。同时,各用人单位要为银龄人才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和薪酬待遇,激发人才服务活力。
(六)用好用活本地专家资源。持续组织开展“云南人才服务月”活动,围绕我州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布局,组织专家人才为乡村群众、乡镇企业等开展技术指导、技术攻关、技能培训等服务,努力帮助群众破解发展难题、提升致富本领。
(七)保障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职称评审权益。属于民营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方面可享受《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71 号)等文件规定的政策倾斜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履行好监管职责,确保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公平参与职称评审。
(八)建立健全评价与激励机制,构建科学评价体系。一方面,构建多维评价标准,从产业带动成效(如所带动农户增收幅度、产业规模增长情况)、技术创新贡献(新技术应用数量、成果转化率)、社会效益(对乡村就业、生态改善的贡献)等方面综合考量带头人表现。另一方面,组建多元评价主体,包含政府相关部门依据政策法规评估、行业协会专业评审、社会第三方机构调查公众认可度、农户直接反馈等。依据评价结果完善激励措施,物质上给予资金奖励、项目扶持资金倾斜;荣誉上颁发相关称号并宣传推广;政策上在土地流转、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更优支持;职业发展上提供培训、交流、晋升机会。加强动态管理监督,定期评价调整激励措施,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开展绩效评估反馈改进,确保评价与激励机制有效运行,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