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 2026年粮食安全和“粮食+”奖补专项资金 安排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4-03

各县、市农业农村局:

    稳定西双版纳州稻谷种植面积,有效提高稻田综合利用率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增加种粮收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经第十四届州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西双版纳州2026年粮食安全和粮食+”奖补专项资金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申报。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2026330

 


西双版纳州2026年粮食安全和“粮食+”

奖补专项资金安排方案

 

为稳定西双版纳州稻谷种植面积,提高稻田综合利用率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种粮农民积极性,增加种粮收益,保障粮食安全,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稳产保供为目标,通过政策奖补引导,鼓励经营主体及农户多种稻、种好稻,树牢“以稻为主、稻渔互促、绿色发展”的理念,保障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确保全州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126万亩以上、产量49万吨以上,其中稻谷种植任务44万亩。计划奖补面积15万亩,其中全年种植稻谷(以双季早晚稻为主)3.33万亩、稻+其他粮油作物(玉米、豆类、薯类、花生等粮油作物)1.67万亩、稻+其他(蔬菜、鱼、虾、蟹等)10万亩。

三、奖补原则

(一)精准扶持。聚焦符合条件且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经营主体和农户,确保奖补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公开透明。奖补对象、标准、程序等信息全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先种后补。经营主体和农户按要求完成稻谷种植面积和产量,经审核验收合格给予奖补。遵循“先实施完成、先申请奖补、资金兑补完为止”的原则开展兑补工作。超出州级奖补计划面积的,由县(市)统筹研究。

四、奖补对象

2026年,在西双版纳州内从事稻谷种植、“稻+”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优先奖补全年种植稻谷的田块,谁种粮补给谁、谁种粮谁受益

五、奖补标准

第一档:全年种植稻谷。全年种植稻谷(以双季早晚稻为主)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稻谷两季单产合计800公斤以上,每亩奖补120元。

第二档:“稻+其他粮油作物(玉米、豆类、薯类、花生等粮油作物)”。种植稻谷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稻谷单产450公斤以上,每亩奖补60元。

第三档:“稻+其他(蔬菜、鱼、虾、蟹等)”。种植稻谷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稻谷单产350公斤以上,每亩奖补30元。

六、奖补程序

(一)主体申报。粮食收获前,申报奖补的种粮主体或农户积极向村委会和乡镇(街道)报备,收获时完成种粮面积和产量的测定工作。

(二)村级初核。由种粮主体或农户向土地所在的村委会(社区)进行申报,村级初核无异议后签字签章,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乡镇复核。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社区)上报的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完成后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字签章,并上报送县(市)农业农村局。

(四)县级审核。由县(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情况,按不低于5%的面积,实地抽查核实,核查完成后在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030日前将县级审核通过的奖补汇总材料上报州农业农村局。

(五)资金兑付。1215日前,州农业农村局根据县(市)上报的奖补材料向州人民政府申请资金,并由州农业农村局进行兑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技术指导。州、县(市)、乡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稻谷种植、“稻+其他作物”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种粮主体和农户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

(二)强化监督管理。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抓实申报信息采集、核实、审验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对申报材料负责。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奖补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套取奖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骗取、套取奖补资金的经营主体和农户,一经查实,追回已发放的奖补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取消3年内申请各类农业项目奖补的资格。

(三)健全档案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奖补资金申报、审核等原始材料,并形成档案备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部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种稻积极性

(五)做好工作总结。工作结束后,县(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1215工作总结上报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

附件:西双版纳州粮食安全和“粮食+”奖补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附件:西双版纳州粮食安全和“粮食+”奖补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序号

奖补内容

计划种植面积(万亩)

奖补标准(元/亩)

小  计
(万元)

1

全年种稻

3.33

120

400

2

+其他粮油(玉米、豆类、薯类、花生等)

1.67

60

100

3

+其他(蔬菜、鱼、虾子、蟹等)

10

30

300

合计

15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