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粮食生产)农药管理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6-06-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采购管理制度《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粮食生产)农药管理处置项目资金实施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该项目所需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预算资金:34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数量

预算价

备注

1

农药产品抽检

需具备CMA资质。项目实施单位全程配合检测机构开展农药产品抽样,并由检测机构开展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和未经登记的农药成分检测,检测时间不超过30日,检测机构严格按照专业技术操作规范开展检测工作,并按时限要求出具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执法证据的检测报告。

60

6万元

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各20个,每县市不少于3个乡镇。

2

假劣农药处置

持有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必须包含HW04(农药废物) 

4

8万元

需到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城区装载待处置农药。

3

农药风险评估

开展安全性及有效性试验,试验全过程需记录原始数据,保留影像资料。在完成试验并整合信息后,应形成农药风险监测评价报告,明确判定所试农药在辖区生产条件下的风险情况,并提出风险管控措施建议。

2

20万元

实施地为景洪市、勐海县各1个。

合计

 

34万元

 

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物资允许单项报价。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农药产品抽检供应商应具备CMA资质;假劣农药处置供应商应持有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必须包含HW04(农药废物) 

(三)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的报价。

三、报价文件组成

1.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完税和社保缴纳证明

2.其他响应文件:报价表、服务承诺书、委托服务工作方案、其他能证明具备完成该项技术服务的技术力量及设备等证明材料。

四、报价要求与报价文件送达

此次采购不接受二次报价,所有报价材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一式两份,自行装订成册密封后提交,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二)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665日至1118:00整,节假日顺延)邮寄或派人送至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邮寄费自理,逾期投递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确定

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在收到公告期内提交的供应商报价文件后,采购小组召开采购评审会各供应商的资质、产品(服务质量和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供应商,并按程序在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https://www.xsbn.gov.cn/znyj/znyj.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单位与确定成交的供应商签订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不再单独通知。

联系人:王彬,电话:0691-2125153

邮寄地址:景洪市广电路8号,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邮编:666100

 

附件:(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粮食生产)农药管理处置项目)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政府采购(服务类)报价表.xls

 

 

       西双版纳州植保植检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202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