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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西双版纳州“10大名品” 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18
各县(市)绿办,州“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提升我州农产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版纳州农业品牌化发展,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2022年西双版纳州“10大名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此次“十大名品”评选主要围绕茶叶、水果2个重点产业,分别评出10个绿色食品牌产品品牌。
二、 组织管理
评选活动由西双版纳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西双版纳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绿办)统筹,州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州级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定。
三、 申报条件
(一)合法合规。申报主体为在西双版纳州正式注册并合法经营,从事茶叶、水果等产品生产,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生产过程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具有自主有效的注册商标和明确的包装、标识的企业。
(二)绿色有机。产品在西双版纳州境内生产,食用农产品应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或欧盟体系认证其中之一。
(三)品质优良。申报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规范运行,产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建立产品自检或委托检验制度,产品质量可追溯,连续三年未出现抽检不合格情况。
(四)市场认可。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批量生产和销售已满三年,品牌知名度较高。
(五)表现突出。
1. 经济效益。包括企业的市场地位、在特定生产领域或产品类别中的地位、发展战略和市场营销愿景、未来投资目标和范围、近三年经营情况等。
2. 创新水平。包括在创新方面开展的工作和活动情况、新品种选育能力、生产技术创新能力、研发计划、了解或运用最新科研成果的方式等。
3. 市场竞争力。包括企业采取的先进市场营销模式、宣传方式、参加行业推介活动情况、有助于增加产品附加值的包装或销售理念、为适应迅速变化的消费者需求采取的措施等。
4. 环保生产。包括企业生产采取的环保措施、环保生产宣传、参加的环保项目、获得的环保认证等。
5. 社会责任。包括就业、乡村产业振兴、企业对员工的福利、企业社会责任、员工培训、员工职业发展机会等。
四、 评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经营主体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自行登录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窗口网站下载申报材料(附件1、2),按照申报要求向所在地县(市)农业农村局提交评选材料。(https://www.xsbn.gov.cn/znyj/znyj.dhtml)
(二)材料审查。县(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当地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督管理、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申报主体的涉黑涉恶、食品安全、依法纳税、环境保护、合规用地、工资保障等情况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综合审查。对申报名单中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选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统一报州农业农村局。
(三)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组依据《2022年西双版纳州“10大名品”量化评价评分明细表》进行综合评审,评定出“10大名品”初选名单。
(四)公示表彰。州绿办将初选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进行公告。获奖产品由领导小组授予“2022年西双版纳州10大名品”称号,并统一颁发荣誉证书。
五、 申报材料及说明
(一)申报材料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 申报书及法人承诺书。
2. 注册商标及其产品(或公司)LOGO。
3. 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含:1.营业执照,2.生产许可证等)。
4. 绿色、有机等证书(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或欧盟体系认证其中之一)。
5. 申报产品质量控制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质量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采用的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近3年的质量检测报告;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情况,提供追溯环节、追溯条码/二维码及接入平台情况。
6. 申报主体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新品种)证书。
7. 申报主体资信情况,含: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需加盖企业公章),完税证明,企业信用报告(该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8. 申报产品销售情况佐证(如: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
9. 申报主体市场开拓和品牌推广方面的佐证材料(如:参展合同、广告合同、宣传报道截图、照片等)。
10. 申报主体获得的各类州级以上荣誉证明材料。
11. 申报产品和主体宣传照片提供原图(专业相机拍摄,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
12.申报产品和主体宣传视频(5分钟内,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提供原始素材)。
照片和视频应涵盖申报产品的环境和种植、采收、加工、流通等各个环节,突出产品和经营主体的特点和优势。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第1项提供纸质版三份和电子版;第2—11项提供PDF格式扫描件(WPS或ppt),首页标题为“XXX公司“十大名品”申报材料汇编”;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整理归并至同一个文件夹中(视频若过大,可单独发送),并以申报主体名称进行命名。
(二)截止时间。申报材料于2022年12月9日18:00前提交至县(市)农业农村局。县(市)完成审核后于2022年12月20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附件3)一同提交至州农业农村局。
六、 评价指标及权数
专家评审围绕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发展评价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主体情况评价权数14%,主要评定价该品牌及其企业(合作社)的历史价值;生产情况评价权数27%,主要评定评价该品牌及其企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评价权数18%,主要评定评价该品牌及其企业(合作社)回馈社会的积极性;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评价权数25%,主要评定评价该品牌及其企业(合作社)对产品质量管理能力;科技创新情况评价权数16%,主要评定评价评价该品牌及其企业(合作社)的科研创新和核心竞争能力。
七、 其他要求
(一)如实申报。各申报主体须认真填写申报信息,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相关评审活动。
(二)加强宣传。请各县(市)绿办积极做好“10大名品”申报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为2022年西双版纳州“10大名品”评选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格把关。请各县(市)绿办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的动员、材料审查、复核、上报指导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工作纪律。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有关部门承诺对参评企业涉及商业秘密的申报内容予以保密。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洪磊、玉坎丙 电话:0691-2126296(传真)
邮箱: scyjlhzk@163.com
西双版纳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