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

作者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8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单行条例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指导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生物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相关工作。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物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农业投资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和州市间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垦局。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