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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作者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30
2022年,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和平安西双版纳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围绕重要任务分工事项开展依法治州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公布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按照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全州农业农村工作职能,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推进农业农村事业法治化进程。为进一步加强全局依法治州和法治建设工作,州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作为重点任务推进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中共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印发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做到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及时调整充实州农业农村局全面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巩固和深化民主法治创建成果,为优化全州农业农村发展软环境夯实了基础。
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清理编制权责清单, 制定《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梳理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 37 项政务服务事项(含子项),其中:行政许可 27项、行政确认 1项、公共服务 8项。从办事指南与权力清单关联度、承诺办结时限、办理形式、办理深度、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方面逐项查找问题,及时规范完善实施清单要素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继续调整、修订和完善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公开行政审批标准和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简化行政审批环节,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农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开展“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州政府有关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放管服”工作要求,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工作。重点制定并完善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开展了网上政务服务事项规范自检自查等工作。
(二)推进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农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备率、报备及时率等达到规定要求。二是成立《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制定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进行意见征求,报州人大审议通过。三是有效落实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1.实现各县(市)农业部门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网公布、一网运行”。通过政务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事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上一年度各类执法数据、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通过政务网、国家企业信用网等网站公布。2.配备执法记录仪,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全程记录执法过程,逢罚必案,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规范制作执法文书,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3.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扎实推进合宪性审查,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
(三)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全州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支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二是根据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登记、公告、备案、清理等工作。通过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完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衔接机制。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保障作用。聘请专业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进一歩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论证、重大案件和行政复议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评估、战略协议与合同审查、重要资产及突发事件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工作,立足农业发展实际,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出发,坚持依法监管,坚持公正高效,坚持公开透明,研究制定了农业农村局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按照机构设置和监管工作需要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方式,充分利用全省市场监管平台开展部门双随机抽查6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9次。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了全州农业农村部门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任务有效实施。
二是强化案例示范,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好对年内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的要求,及时发文要求各县(市)认真组织开展对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评查。并根据省厅要求将优秀案件及时上报参加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以案说法座谈交流会等,充实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促进知识更新,增进对已实施法律法规的理解,集中相互讨论,解决困惑。在进行案卷评查过程中,不断提高用法水平,并查找出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总结经验,发现亮点,进而改变案卷问题年年评年年有、共性问题年年评年年犯的僵局。
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现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公正。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求结合执法工作实际以《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为遵照,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各县(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完善行政处罚案件讨论制度、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加强执法监督,使农业执法行为真正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准确、自由裁量适度,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四是行政裁决事项梳理。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 <云南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2020〕—098号),对本部门行政裁决事项进行了梳理。经核实,一年来我局无任何行政裁决事项。
五是按照持续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监管数据有关工作,用好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加强数据信息推送。将执法人员录入和对管理对象的现场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转化为监管数据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实现常态化。
六是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进一步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内部关系,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推动行业管理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重点围绕农业投入品、江河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动植物检疫、畜禽私屠滥宰、农业资源保护、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执法经验做法,定期报送全州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2022年,全州共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出动执法人员313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555个;违法案件调处2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6起,罚款金额62.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5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2.1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农资安全事故,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农民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依法强化农业农村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工作机制,要求局属各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重点场所、重大活动、农村医疗机构、渔港渔船疫情防控。严格执行重大节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消毒,要求各养殖场所做好消毒灭原工作。加强对各单位网格区的疫情防控指导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进出扫码测温”“疫苗应接尽接” 等工作要求,有效防止了农业农村局内部突发事件的发生。
(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健全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立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领导、 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目前,州、县两级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和聘任仲裁员等相对稳定齐整。全州各乡(镇)均相应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能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规范》等开展工作。同时,还加强了对各镇开展了涉农涉土重大风险的定期排查工作,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属地、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七)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作用有效发挥的制度机制,继续加强对文件、重点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二是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三是提高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问责,保证法律法规执行到位。四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项目管理、执法类信息公开,落实专人及时公开信息。五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认真落实局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组织好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六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支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指导各县(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办理案件,及时回应农业生产者诉求,有效维护农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是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宣贯还不够深入,抓工作落实的系统性、全面性不够。
二是全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亟需充实队伍力量,才能更好地承担近个领域的执法责职,防止农业综合执法空白和盲区,监管好农业农村各个领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要求,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制度,进一上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职,主动将述法主体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述职报告规定内容,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州农业农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西双版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执法信息公示及时。我局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严抓落实,确保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均能及时公示,推进“三项制度” 落实到位。二是规范归档标准,严抓行政许可案卷归档标准,确保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装订规范。三是继续规范理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严格把关出台的每一份政策文件,确保有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我局将继续继续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规范涉农行政执法,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