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01

2021年,州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和平安西双版纳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围绕重要任务分工事项开展依法治州工作,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任务落实情况

(一)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主动与人事、机构编制、司法、财政、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取消州级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分别在两县一市组整合组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今年初各县(市)执法大队都已正式挂牌成立,并明确了职责职能,依法开展执法相关工作。同时,加强了对各县(市)综合执法的工作指导,在人员编制、经费装备、执法着装、职业保障等方面给予协调支持,努力形成多部门协同、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

一是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实现各县(市)农业部门所涉及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网公布、一网运行”。通过政务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同时,要求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将上一年度各类执法数据、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通过政务网、国家企业信用网等网站公布。二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记录,全程记录执法过程,逢罚必案,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规范制作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做好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扎实推进合宪性审查,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

(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强化案例示范,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好对年内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的要求,及时发文要求各县(市)认真组织开展对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评查。并根据省厅要求将优秀案件及时上报参加执法案卷评查,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班、以案说法座谈交流会等,充实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促进知识更新,增进对已实施法律法规的理解,集中相互讨论,解决困惑。在进行案卷评查过程中,不断提高用法水平,并查找出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总结经验,发现亮点,进而改变案卷问题年年评年年有、共性问题年年评年年犯的僵局。

(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现行政处罚行为规范公正

严格按照《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云南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求结合执法工作实际以《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为遵照,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各县(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完善行政处罚案件讨论制度、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加强执法监督,使农业执法行为真正做到程序合法、依据准确、自由裁量适度,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五)行政裁决事项梳理工作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任务清单> <云南省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知》(〔2020〕—098号),我局认真对本部门行政裁决事项进行了梳理经核实。我局半年来无任何行政裁决事项。

(六)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或手持执法终端配备情况

我局下属州农机监理和渔政执法单位目前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11台,无手持执法终端配备。

(七)告知事项承诺制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农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在认真梳理摸排、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梳理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 16项、行政处罚事项160 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2项。进一步明晰了“双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以方便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工作。

(八)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进一步理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内部关系,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推动行业管理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重点围绕农业投入品、江河禁渔、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动植物检疫、畜禽私屠滥宰、农业资源保护、农村宅基地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执法经验做法,定期报送全州农业执法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截止2021年11月30日,全州共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检查958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3287人次,执法车辆636辆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329个;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1起,罚款金额45.3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1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4.49万元。全州没有发生重大农资安全事故,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全年共出动渔政执法船137艘次,出动执法人员1955人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60人次开展渔业资源保护执法专项工作。先后批评教育违法人员1820人次,收缴违法网具918副,收缴违法电捕鱼工具3台,收缴禁用地笼26个。加大了保护我州江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对禁渔工作的认识。

主要亮点:10月26日,中老澜沧江、湄公河同步增殖放流暨联合执法活动分别在中国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和老挝南塔省南塔县的水域举行,共投放丝尾鳠、大鳞高须鱼、列峡鲃等土著鱼25.4万尾。这是中老双方连续第七年开展联合执法及增殖放流活动,现场销毁在边境水域收缴的电鱼器20套、网具百张。这是两国渔业部门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也是加强边境水域渔政管理的有效举措。

(九)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等决策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顾问作用有效发挥的制度机制,继续加强对文件、重点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二是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三是提高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体制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问责,保证法律法规执行到位。四是根据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核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登记、公告、备案、清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完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衔接机制。五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认真落实局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组织好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六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保障作用。进一歩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论证、重大案件和行政复议研究、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评估、战略协议与合同审查、重要资产及突发事件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审核把关及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方面的重要保障作用。七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积极支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及时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指导各县(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办理案件,及时回应农业生产者诉求,有效维护农业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八是按照持续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监管数据有关工作,用好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加强数据信息推送。将执法人员录入和对管理对象的现场检查和违法行为查处转化为监管数据向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实现常态化。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对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不够深入,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抓贯彻落实的系统性全面性不够。

(二)农业行政执法有机构,经费少、设备配备不齐,难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三)农业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多,专业性强,执法单位人员未全部到位形不成合力,执法不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范执法与监督、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等工作质量。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结合实际,积极参加依法治州及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会议,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和要求,将法治建设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集中学习年度计划,强化学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二)按照“谁主管谁制定、谁制定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监督和管理,严格发文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核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加大对全州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干部的培养、使用、交流力度,畅通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干部的交流渠道;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管理考核机制,保证法律顾问能够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中发挥积极作用。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