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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项目工作经费实施方案
作者 :西双版纳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5-24
项目属性:新建
项目名称:2021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项目工作经费
项目实施单位: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实施单位(科室)负责人及电话:唐志敏(13578106779)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岩 益(13578101199)
项目主管部门:州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4日
西双版纳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1年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项目
工作经费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1号),《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西发〔2018〕2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
我州实际,为顺利推进此项改革,切实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赋予农民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指导思想、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全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二)实施原则
(1)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落实党的农村政策,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2)坚守法律政策底线。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3)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情况,科学制定改革方案,实行“一村一策”、分类指导,要探索可复制、能推广的实践经验,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4)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二、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区域现状及建设条件
(一)单位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是州农业农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9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在职人员10人(其中:高级经济师2人,中级经济师3人,公务管理岗2人,初级经济师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人。其主要职责可概括为“三大管理、三项指导和一项基础”,具体有:
(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2)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提出减轻农民负担相关法规和政策建议,并负责监督实施,查处农民负担的案(事)件;监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
(3)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开展农村财务审计;
(4)农村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建设指导、农村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5)农村经济情况调查统计与分析、组织开展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统计。
(二)项目建设区域现状
西双版纳州辖二县一市、32个乡镇(景洪市11个、勐海县11个、勐腊县10个),221个村委会(景洪市84个、勐海县85个、勐腊县52个),2235个村民小组(景洪市753个、勐海县952个、勐腊县530个)。据2019年农经年报统计,2019年全州有经营性收入的村165个,占74.66%,比2018年减少34个,减少15.38%,其中:景洪市46个,占20.08%;勐海县67个,占30.31%;勐腊县52个,占23.52%。勐腊县实现所有村委会都有经营性收入。有经营性收入的村减少原因主要是因为部分到期经营性资产未能按期发包或出租,没有承租人形不成收入;有部分依赖公益林管护收入的村2019年未收到上级拨入管护经费,也没有形成收入;近几年新扶持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未形成收入等。也反映出目前全州发展集体经济的基础薄弱,收入相当不稳定。经营性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22个,占9.95%;经营性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31个,占14.03%;经营性收入在5-10万元的村73个,占33.03%;经营性收入在10-50万元的村33个,占14.93%;经营性收入在50-100万元的村5个,占2.26%;经营性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1个,占0.45%。2019年我们积极配合组织部等做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评审工作,在基层农经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努力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力求管好用活集体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益。
(三)项目建设条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的改革任务,这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需要试点先行。目前,我州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资产,但集体资产管理面临“两个适应”问题,一是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通过深化改革,盘活集体资产,增添发展新活力。二是要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推进改革,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大量的集体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就存在流失或者被侵占的危险。推进这项改革非常必要、非常紧迫。
三、项目实施任务和目标
(一)项目实施任务
2021年全面完成2497个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员资格身份认定工作;完成1129个村、组股权设置、股权量化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现代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对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验收。
(二)项目目标
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筑农村集体经济新型股份权能框架,理顺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体制,确保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创新,实现集体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监督约束法制化,最终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是召开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
二是完成全州2497个村、组成员资格身份确认;
三是完成在经营性资产的1129个村、组股权设置、股权量化工作;
四是对全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是对辖区三县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覆盖组织验收。
五、技术及建设方案
(一)精准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西发〔2018〕20号)文件要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探索界定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管理办法,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具体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反复协商,民主讨论,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决定。成员身份的确认既要得到多数人的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二)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西发〔2018〕20号)文件要求,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者份额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组,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经济发达村开展。特别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关键环节:一是折股量化,二是股权设置,三是治理监管,四是股权管理,五是收益分配,六是完善权能。
六、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2021年申报财政项目支出2.00万元。资金筹措来源州本级部门预算项目资金。
(一)召开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0.6万元。其中:40次/人×150元=6000元。
(二)差旅费总计1.00万元。100次/人×100元=10000元。
(三)其他交通费总计0.4万元。10天×400元=4000元。
七、项目建设期限及时间进度安排
(一)项目实施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5月)
开展全州2497个村民小组全面进行成员资格身份认定。对有经营性资产的1129个村民小组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权能改革工作。
(二)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6月1日至30日)
对辖区三县市全覆盖组织验收,每县市抽查验收3个乡镇,9个行政村,9个村民小组。
(三)项目总结阶段。(2021年7月-2021年12月)
对辖区三县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分别向州、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总结验收报告。
八、绩效指标
2021年全面完成2497个村、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员资格身份认定工作;完成1129个村、组股权设置、股权量化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现代集体经济治理体系;对全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验收。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现代集体经济治理体系。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一步管好用好集体资产,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二)生态效益: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社会效益: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及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州、县(市)、乡(镇)要建立健全改革工作领导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工作督促检查验收,确保按期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二)强化资金安全。按照《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州本级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农发〔2019〕69号)文件规定,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用好用活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项目管理。根据《西双版纳州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业项目管理办理(暂行)的通知》(西农发〔2018〕89号)文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争取项目申报中尽量做到精准细化,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会计科目,使预算与实际支出吻合度高。
(四)强化绩效监管。按照《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州本级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西农发〔2019〕68号)文件要求,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等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相关专项工作档案,及时将有关的文件、方案和工作总结等归档。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标语、公开信、新媒体等形式,把改革的意义、目的、内容、手段和要求宣传到位,讲清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为搞好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不同对象的思想工作,阐明意义,讲清政策,明确权,避免改革简单化,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