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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五好”示范村创建评选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作者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17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五好”示范村创建评选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项目属性:
项目名称:2020年“五好”示范村创建评选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单位: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单位(科室)负责人及电话:高江泉,2147163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米处,2124896
项目主管部门: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 月15日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五好”
示范村创建评选专项资金实施方案
一、项目指导思想、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自然村(居民小组)为单位,以打造产业好、生态好、乡风好、治理好、生活好的“五好”示范村建设为抓手,推动美丽乡村创建。
(二)实施原则
坚持评建结合、以评促建,坚持公开公正、不搞平衡,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领,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把我州乡村建设成为以绿色农业为基、农耕文化为魂、田园风光为韵、村落民居为形的美丽乡村,让美丽乡村成为美丽云南的靓丽名片。
二、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属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茶叶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茶产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牵头协调和管理茶叶产业种植、加工、流通、质量安全、科技、农村环境资源等方面工作。核定行政编制40个,现有行政人员53人,设13个内设机构。
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五好”示范村作为推进我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具体抓手,由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实施。
三、项目实施任务和目标
开展“五好”村建设示范工程,推动建设产业好、生态好、乡风好、治理好、生活好的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通过4年努力,力争到2022年全州45%以上的自然村(居民小组)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2020年创建评选“五好”村和示范村141个。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产业好。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一村一品”基本形成,产业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组织化程度较高,产销实现有效对接,带动农户增收明显。
(二)生态好。村庄周边山清水秀,宜林宜草荒山荒坡全面绿化,生态保护措施完善,田园清洁行动全面实施。村落规划布局合理,民居建筑风貌协调、地域特色彰显。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健全,生活垃圾污水有效治理,村庄得到绿化美化,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三)乡风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遵纪守法,邻里和睦,风气和善,尊老爱幼,婚丧事从简,文体设施配套、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四)治理好。村组党组织、群防群治组织作用发挥明显,村民会议制度健全,“四议两公开”有效执行,村规民约规范管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治安秩序良好。
(五)生活好。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医疗和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民居安全适用,村民饮水有保障,卫生户厕基本普及,进村入户道路通畅,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五、技术及建设方案
参与“五好”村评选的自然村(居民小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自然村(居民小组)贫困发生率低于3%;
(二)达到人居环境1档标准;
(三)近两年来无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现象,譬如:遗弃子女、不赡养父母、家庭暴力等;
(四)近两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譬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环境安全破坏事件等;
(五)近两年来无治安突出问题,譬如:受到通报的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被认定为涉黑、涉恶、涉黄、涉毒、涉赌案件等。
六、投资预算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州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和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项目建设工作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总额为1412万元,具体预算如下:
(一)“五好”村和示范村奖补费
以每个示范村奖补10万元预算资金1410万元。
(二)牌匾制作费
预算资金2万元。
七、项目建设期限及时间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1年。具体时间进度安排如下:
1.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自然村(居民小组)申报、乡镇政府(农场管委会)初评及推荐工作;
2.2020年2月20日前完成县级核查及推荐工作;
3.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州级复查工作;
4.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颁证授牌。
八、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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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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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通过开展“五好”村建设示范工程,2020年创建评选“五好”村和示范村14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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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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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 |
勐海县 |
勐腊县 |
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 |
景洪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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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五好”村和示范村创建数 |
≧52 |
≧46 |
≧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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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对创建村寨的满意度 |
≧90 |
≧90 |
≧90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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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一村一品”基本形成,产业基础设施完善,生产组织化程度较高,产销实现有效对接,带动农户增收明显。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医疗和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民居安全适用,村民饮水有保障,卫生户厕基本普及,进村入户道路通畅,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二)生态效益。村庄周边山清水秀,宜林宜草荒山荒坡全面绿化,生态保护措施完善,田园清洁行动全面实施。村落规划布局合理,民居建筑风貌协调、地域特色彰显。村庄清扫保洁制度健全,生活垃圾污水有效治理,村庄得到绿化美化,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三)社会效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乡村优秀传统文化,遵纪守法,邻里和睦,风气和善,尊老爱幼,婚丧事从简,文体设施配套、活动持续有效开展。村组党组织、群防群治组织作用发挥明显,村民会议制度健全,“四议两公开”有效执行,村规民约规范管用,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治安秩序良好。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五好”村评选工作由州级统一组织,根据《西双版纳州“五好”村建设评分标准(试行)》,由自然村(居民小组)申报、乡镇推荐、县市审查、州级复查、定级。
(二)强化资金安全。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州本级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西农发〔2019〕69号)等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有严格的申请报批程序,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项目管理。项目按照《西双版纳州农业局关于印发农业项目管理办理(暂行)的通知》(西农发〔2018〕89号)等文件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督促项目落实。
(四)强化绩效监管。严格执行《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州本级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西农发〔2019〕69号)文件要求,强化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绩效自评等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建立相关专项工作档案,及时将有关的文件、方案和工作总结等归档。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五好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西双版纳州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