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机构职能职责西双版纳州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州民委)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下属1个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共同发展科、示范创建科、文教科和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文化研究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古籍研究室)。核定行政编制15名,工勤2名。其中: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2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7名。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主要职责是: 州民委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提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政策建议,负责民族政策法规的执行与宣传,促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协调民族关系重大事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做好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工作,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等。 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负责研究提出西双版纳州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政策建议,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和宣传教育,协调推动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融合,开展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翻译、出版等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报刊、广播电视、出版物等的译制、播出、出版等。 西双版纳州民族事务委员会机构设置
西双版纳州民族事务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车辆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群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基建、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民族工作经费和相关专项资金,督促各科室按预算计划使用好项目资金;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发布网络信息和政务信息;参与拟订和实施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承担民族节日等重大庆典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科。研究提出民族工作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定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和重要文件、材料;指导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承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承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培训等工作;负责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许可复核、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指导督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负责城市民族事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城市少数民族法治化、社会化管理的政策建议;牵头承担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职责,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承办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相关工作; 研究民族、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监测、分析和研究民族关系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指导做好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三)共同发展科。研究提出民族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民族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族统计工作,承担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参与协调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负责电脑农业专家系统推广运用工作;负责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特困民族发展工作;负责兴边富民行动推进。 (四)文教科。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及文化精品扶持打造等工作;配合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宜;协调院校与国民教育相衔接的有关事宜;协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等有关工作;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协调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参与民族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工作的宣传教育;承担组织新闻发布和有关对外宣传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涉及民族政策问题的材料、书刊及音像制品的审读和审核。 (五)示范创建科。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编制示范创建规划和项目计划;督促检查示范项目建设,总结、推广、宣传示范创建经验;承担西双版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暨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制并实施好年度示范创建项目资金计划。 (六)西双版纳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中心。广泛搜集、挖掘西双版纳州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我州各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习俗文化等;开展民族古籍、民族文学整理、开展民族理论研究;宣传、贯彻和落实党的民族语文的方针、政策,研究、推广、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编译工作;负责搜集、整理、翻译、出版《中国贝叶经全集》工作。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 办公地址:景洪市三叶路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08 : 00 —12 : 00 , 14 : 30 —18 :00 ) 电子邮件:xsbnmzj@126.com 邮政编码: 666100 责任人姓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岩罕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