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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24
州民族宗教局2019年以来接受州审计局审计有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二项常规审计,没有要求整改的问题。有时任主要负责同志离任经济事项审计、开展清理拖欠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调查二项专项审计,其中该同志离任经济事项审计也要求整改拖欠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2012年11月我局与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协商后签订绿化工程承包协议书,工程合同价116万元,由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承包实施思小路(普文段)生态景观绿化工程建设,工程于2012年12月完工,施工方工程结算报价124.489781万元。按照协议约定,我局已预付66万元工程款,剩余款项待双方对项目进行验收和结算审计后,再据实支付。2016年6月3日,我局委托西双版纳瑜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核,结算审定该项工程造价为84.901762万元,扣除已预付66万元工程款,尚欠工程尾款18.9万元。2020年1月21日西双版纳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西双版纳州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的通知》(西政减负办(西发〔2020〕1号)文件确定:1.州民宗局错报拖欠账款18.9万元,该笔款项被拖欠的主体为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是事业单位,不在本次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范围;2.州民宗局错报清偿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化款11.7万元。2019年,我局调剂本部门2019年预算资金和部门历年款项结余资金11.7万元支付给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绿化款,工程余款7.2万元。经向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2020年3月11日州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调减错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复函》(西政减负办(西发〔2020〕3号),“你局拖欠主体景洪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是事业单位,不在此次清理范围内,同意你局剩余拖欠账款不在纳入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范围”。
剩余尾款已经和景洪市绿化处对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