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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3-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现制定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窗口(http://zmzj.xsb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州机关办公楼二楼207号),邮编:666100,电话:0691-2142279,电子邮箱:xsbnmz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州民宗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为服务,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拓展公开渠道,加强督促监管,及时回应社会热点和社会关切,促进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得到了提升、范围进一步扩大、渠道更加多样顺畅,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州民宗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事项,解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牵头落实、全局协同推进工作的格局,有力推动了州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按照工作安排,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审查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10项制度。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做到任务到科室,责任到人头。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原则,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密和泄密问题。
(三)促进工作规范,增强公开实效。在梳理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促进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内容不断细化。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及时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公开州民宗局运行管理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州民宗局共编发《民族宗教工作简讯》32期,信息93条,在州民宗局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其中,依申请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及民族成份更改2条,公文、规划和总结、政策解读与新闻发布34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3条,通知公告类1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52条。
(二)主动公开形式。州民宗局主要通过《民族宗教工作简讯》和《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窗口》等途径进行公开。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7年9月25日至26日,州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由西双版纳州组织在昆明举办“西双版纳州砥砺奋进的五年”新闻发布会,围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对西双版纳州的直过民族采取的具体措施进行发布。
(四)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7年9月28日,州民宗局主要负责人通过《西双版纳热线》,就我局2016年的工作亮点、所取得的新成绩、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国家民委向我州颁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匾牌、巩固和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程等话题与群众在线交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州民宗局未接到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州民宗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州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与州政府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制度还不够健全;二是相关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不够及时和全面;三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得还不够深入细致。针对上述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州民宗局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一)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制度。树立科学化、精细化理念,制定并完善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按照简化程序、分清责任、明确标准、严格要求的原则,不断优化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认真研究州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模式,切实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力气进行整合,努力形成有分有合、沟通顺畅、运转协调、灵敏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继续加强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内容维护,不断深化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调整充实信息公开的版块、合理设置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内容等。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规范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有关信息。
(三)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州民宗局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管理教育力度,认真开展检查,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取得理解、支持和指导,确保州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作出应有贡献。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说明:本表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附表:州民宗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2月23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5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2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 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 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 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 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 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 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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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单位:州民宗局办公室; 主要负责同志姓名及职务:纳志红,党组成员、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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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 (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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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 |
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