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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宗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6-10
西双版纳州民宗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7.4万元,其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9.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西双版纳州民宗局根据年初预算,无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西双版纳州民宗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运行费8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4万元,下降33.3%,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费、燃料费。2015年无购置费预算安排,上年无购置费预算安排。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西双版纳州民宗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4万元,比上年增加4.4万元,增长29.3%,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化、经济项目等工作接待;乡、镇上报文化、经济项目工作时接待。
附表: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三公”经费预
算表(此表为布置2015年预算时的“三公”经费预
算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州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