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容缺受理清单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06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索要

部门

证明用途(办理事宜)

处理方式

1

资金证明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1.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2.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3.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4.宗教团体筹备、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查

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

银行或信用社出具的以本人姓名开户的3万元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参加朝觐人员身份初审

不再索要

3

亲子鉴定证明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公民申请变更本人民族成份时,其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此项证明)

采取事前告知加当事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

4

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公民申请变更本人民族成份时,其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此项证明)

采取事前告知加当事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

5

收养证明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未满18周岁的公民依据其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本人民族成份时,需提供此项证明)

采取基本证照凭证证实

6

接受国(境)外捐款的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备案

不再索要

7

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的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赠宗教书刊、音像制品审批

不再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