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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打造营商环境“最强内核”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6-03
为推动营商“软环境”建设,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持续用法治打造营商环境“最强内核”。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景洪市以法治推动营商环境更优,“典”亮美好生活。
市场公正平等,权利依法保护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民法典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有助于明确市场主体的权利边界,防止权利滥用,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景洪市不断提高法治化水平,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落实“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对于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用好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机制,定期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进行市场准入壁垒情况排查,对照通报案例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破除整改存在的市场准入壁垒问题;为经营主体提供了稳定、可预期的法律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规范行业监管,检查合理有序
法治化营商环境,不仅意味着对经营主体合法权利的充分保障,也意味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上。景洪市持续完善行业监管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2024年度景洪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54项)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8项)》《景洪市“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度景洪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2项)》等文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截至5月,检查经营主体2484户。推行“企业安静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鼓励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行每月1 至15 日期间不到企业开展检查的“企业安静期”,做到“无事不扰”,让企业能真正静下心来专注经营和发展。
加强民法典宣传,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景洪市各级各部门,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条文解析、以案说法的方式,就民法典中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与经营主体、群众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并针对居民咨询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现场答疑解惑,使其深刻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引导群众善用民法典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截至目前,各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活动65场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教育资料2.2万余份,宣传品4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51人次,受教育群众1.2万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