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迎国检督查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4-08

为切实开展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迎国检工作,20163月中旬,由西双版纳州创建办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迎国检筹备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询问情况、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了督查指导。总体来看,各县(市、区)都能够按照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创建机构健全、宣传氛围较为浓厚,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县(市、区)能够及时成立领导机构,设立办公室,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创建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同时,积极指导七进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创建标准和验收细则开展创建工作。二是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县(市、区)在创建工作开展过程中,能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培训班等方式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创建方案安排部署全年创建工作。三是宣传活动不断深入。各县(市、区)通过制作民族团结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单位LED屏滚动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同时,以七进活动为载体,以八项(或十项)工程为基础,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开展了许多有亮点、有特色的活动。如:景洪市民族体育广场的打造,一场一队一乡一村的活动的开展。

督查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各县(市、区)继续加大宣传,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要让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覆盖到全州各行各业,渗透到千家万户,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将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创建合力。同时,要认真收集、整理相关材料,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中的重点、特色、创新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注重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加强痕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