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州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6-21

20166 3日上午,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在景洪市召开。西双版纳州委书记陈玉侯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罗红江,州委副书记杨光波,州政府副州长王方荣,州政协副主席玉香伦出席会议。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及州、县市创建办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各县市区汇报创建工作情况、州政府副州长王方荣通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迎国检工作筹备情况,州委书记陈玉侯作重要讲话。   

陈玉侯在讲话中指出,自20139月我州被国家民委列为全国首批13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建示范活动,民族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巩固,民生福祉大幅改善,民族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民族文化蓬勃发展,民族干部培养力度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陈玉侯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阅,作为对全州各级领导干部能力水平的一次重要考验,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全力以赴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务求必胜。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创建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全力推进示范州建设。二要进一步打造亮点。各级各部门必须在巩固提升示范点的同时,重点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按照八个一标准,全面推进本地区本部门的创建工作,打造更多的示范点和亮点,力求满足国家民委提出的我要看什么,你就给我看什么的要求,经得起检查验收。三要进一步完善档案。各级各部门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一项一项过,缺什么补什么,按照远粗近细的原则,全面反映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四要进一步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及创建单位对辖区内的横幅、标语、永久性宣传牌、墙体标语、国省道、城市公共区域张贴的双语宣传单等民族团结创建宣传内容进行检查,确保宣传内容无错字、无病句、宣传阵地无死角;各级各部门及各创建单位要开展民族团结应知应会测试,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知晓率。五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州创建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再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验,针对查找梳理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时整改,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如期实现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目标。

罗红江要求,6月下旬,国家民委将对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级各部门要再加强认识、再营造氛围、再落实细节、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考核验收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