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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0-09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州政府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协调有关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事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州民宗局部门2015年末独立编制机构数3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处级,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督科、经济发展科、宗教科、文教科、示范创建科6个正科级机构。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99号),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经核定的行政编制为17人,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3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7名;工勤编制按实有在职工勤人数统计。下设两个事业单位,州少数民族研究所(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8人;西双版纳州佛学院(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3人。
州民宗局部门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共计39人,其中机关在职人数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1人、退休职工9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州民宗局部门2015年度收入合计71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1.06万元,占总收入的89.6%;其他收入74.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4%。2015年度总收入比上年收入减少1145.67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164.77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19.1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2015年度预算的州本级的项目资金尚未拨付到账。其他收入增加是因为国家民委补助示范州工作经费20万元,国家宗教局补助宗教工作经费10万元,省民宗委补助维稳工作经费、民族干部培训经费、宗教培训经费、“和谐寺观教堂”经费34万元拨入我局专户。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民宗局部门2015年度支出合计70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36万元,占总支出的55.43%;项目支出314.65万元,占总支出的44.57%。2015年度总支出比上年减少114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69.85万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1211.99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规范“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国内公务接待,降低行政成本。项目支出的减少原因是2015年州级项目资金尚未拨付到账。
1.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度用于保障州民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5年度有新增人员,2015年6月份调资,基本支出相比上年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12%。
2.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度用于保障州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4.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州本级项目资金尚未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民宗局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9%。与上年对比减少1093.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年初项目预算资金尚未拨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日常工作开支、民族宗教工作等的其他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主要用于离退干部离退休费支出及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补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费。
(6)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电脑农业推广工作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贴费。
(8)其他支出(类)支出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主要用于老年门球运动会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民宗局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4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4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34.54%。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规范“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国内公务接待,降低行政成本。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33.69万元,下降74.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57万元,下降73.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11万元,下降75%。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规范“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减少国内公务接待,降低行政成本。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42.74%;公务接待费支出6.7万元,占57.2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检查项目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州民宗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6.7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民委、省民宗委及其他大学院校的各种调研工作。州民宗局部门2015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60个,来访外宾362人次,主要包括国家民委、省民宗委、乡镇领导干部及农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