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民宗局五年依法行政规划(2016-2020)

作者 :州民宗局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02-21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系统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西双版纳州建设,保障我州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社会建设各项事业顺利进行,结合州民宗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州、建设法治西双版纳州工作,大力推动全州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及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着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取得的发展成就,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贡献,为将西双版纳州建设成为面向东南亚枢纽中心城市,推动全州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开放幸福西双版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委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委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从法律和制度上保证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同时,要用发展的、建设性的眼光观察和思考问题,增强驾驭复杂情况的能力,沉着应对变化中的事物规律,不断丰富自己的实践与创新,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决策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州民宗局严格遵照民族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好民族经济、民族文化和民族、宗教事务。按照从严执政、依法行政和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深入推进民族矛盾化解,抓源头,建机制,强基层,努力化解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行政执法培训。

(三)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是民族宗教工作的行动指南。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党和国家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点和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强化宣传教育手段,把握宣传教育重点,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坚持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要运用白族自治州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人民生活发生的新变化,生动形象地说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以增强说服力、感染力。要结合民族工作和民族自治地方重大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配套法规,切实提高执行民族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四)加强矛盾隐患排查,妥善调处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妥善调处影响民族宗教问题的矛盾纠纷,是全州民宗委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市民宗局每月要按时上报一次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遇到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及时化解民族矛盾纠纷,重点时节实行日报制度。同时,州民宗局坚持召开两次由各县市区民宗局参加的民族宗教形势分析研判会,集中分析、排查、化解民族纠纷、民族矛盾,并对全州民宗系统处理民族纠纷、化解民族矛盾的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报,确保我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五)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抓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搭建交流平台。坚持把社区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渠道,以多民族社区为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月、和谐寺观创建活动、国家宪法宣传日暨法制宣传日云南法制宣传周活动、民族重大节庆活动等,多途径,多形式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并做好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解答服务工作,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各项民族法律法规,培养守法的观念、加强依法维权的教育,促进公民“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社会风尚。

(六)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工作,继续抓好民族团结教育七进活动。一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乡村”活动,促进和谐村建设。二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三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活动,提高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四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学校”活动。五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六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推进和谐寺观建设,促进宗教界人士依法从事宗教活动,七是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军营”活动。促进军警营切实履行民族法制宣传教育责任。

(七)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提高法制宣传渗透力和有效性。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委职工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内容上,关注城市化、信息化以及发展需求,服务于政府中心工作;形式上,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法律信仰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熏陶,从而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效果上,通过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真正使法律意识、法治理念融入每个职工的内心,成为每个职工文化心理的一部分,成为本委职工共同的自觉意识和追求,为我州依法治州工作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履行民族普法的社会责任,狠抓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州民宗局高度重视,把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党组的议事日程,落实经费保障,保证工作正常的开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本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专项整改等措施,确保本计划的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