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24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西双版纳州科技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7-31


一、总体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云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西双版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5条措施》精神,以及2023年云南省科技厅 西双版纳州科技创新工作会商会议精神,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进一步提高西双版纳州科技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力争到2024年末,实现全州科技研发投入(R&D)年度增速18%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25家以上,突破关键核心技术3项以上。

二、申报方向及立项要求

重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以下6个方向: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改造、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大赛

立项总体要求:每个方向下设若干个选题,除相关选题另有规定或说明外,申报项目原则上要求覆盖单个选题所列实施内容,达到或高于所有基本指标。

三、具体支持方向

方向一: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

1.申报条件及要求:州内三甲医院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卫生机构,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财务状况良好,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等匹配条件。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鼓励医联体单位联合申报,三甲医院带动相关县市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共同开展科研项目。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该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职责、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形式、经费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为高级职称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所申报项目按不低于财政资助金额的11配套。

2.实施内容:探索建立常见地方病治疗的新技术与新方法、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疾病预防新手段和新模式。优先支持具有传染性的公共卫生疾病防治、区域特色治疗及新技术新方法的临床研究,研发新型诊断产品、预测预警技术、疫苗与治疗药物、诊疗方案及综合干预措施,提升公共卫生应对能力。

3.基本指标:建立常见地方病的诊疗规范,建立1-2种路径量表,形成临床路径;探索登革热等地方虫媒传染疾病的发病规律,建立1-2个预测预警技术、疫苗等综合干预措施;建立1-2个地方特色诊疗方案,形成区域特色治疗及新技术新方法;提交大于50例临床疗效评价报告;形成治疗用固定处方2-3个。

4.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研发投入的30%,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5.申报材料:提交《西双版纳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自筹资金承诺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研发投入总量和研发投入强度大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及立项;符合补助范围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

6.受理部门及电话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2150218

 

方向二:新产品研发

1.申报条件及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州内企业,运行管理规范、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较强的研发实力、有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具备实现产业化的基础,原则上需获得授权专利2项(含)以上,优先安排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项目。申报项目属于西双版纳州支持产业和新兴产业技术链及价值链关键环节,对产业发展引领带动作用较大,并对西双版纳产业高质量发展起到助推作用。所申报项目按不低于财政资助金额的11配套,且研发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糖业不低于50万元)

2.实施内容:围绕科技创新六新发展,企业进口替代、精深加工、市场新需求、高附加值等新产品研发在品种、技术装备、质量调控、产品制品等领域创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性技术

3.基本指标:项目实施内容应结合西双版纳州发展实际需求,项目执行期内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1个(项)以上;形成发明专利、技术规程、技术标准、成果登记、获奖成果等2项(个)以上;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直接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最高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5.申报材料:提交《西双版纳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自筹资金承诺书》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提交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研发投入总量和研发投入强度大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及立项符合补助范围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6.受理部门及电话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2150218

 

方向技术创新改造

1.申报条件及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州内企业,运行管理规范、有坚实的工作基础和较强的研发实力、有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员队伍无严重逾期未验收在研项目、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内容应符合专项内容主题和产业发展方向;产业链配套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术)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所申报项目按不低于财政资助金额的11配套,且研发项目、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

2.实施内容:围绕科技创新六新发展,企业开展设备更新与改造、模式创新、业态更新等科技创新活动,以及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3.基本指标:项目实施内容应结合西双版纳州发展实际需求,项目执行期内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2个(项)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技术)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相关设备研发(技术)获得专利2项(个)以上

4.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最高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5.申报材料:提交《西双版纳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自筹资金承诺书》;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提交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研发投入总量和研发投入强度大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及立项;符合补助范围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

6.受理部门及电话规划与资源配置科,2145178

 

方向州内科研院所科技创新

1.申报条件及要求:项目申报主体为州内驻州科研院所且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注册在本州及州属技术机构稳定的创新团队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在创新投入、研发管理、市场推广、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具备良好基础和较强优势;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省级科技产业政策,以及本区域、本行业实际科技需求;项目预期目标能够对产业或领域起到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并有现实推广应用价值。所申报项目按不低于财政资助金额的11配套。

2.实施内容:紧紧围绕六新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我州经济产业发展需求,按照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重点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实验发展等创新项目,强化原始创新、迭代创新、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以及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不断提升全州传统产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科学技术支撑能力,加快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基本指标:项目实施内容应符合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项目执行期内研发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模式1个(项)以上;形成发明专利、技术规程、技术标准、登记成果、获奖成果等2项(个)以上;项目执行期内取得直接经济效益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研发投入10%,最高给予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5.申报材料:提交《西双版纳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自筹资金承诺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申报项目的单位应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研发投入总量和研发投入强度大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及立项;符合补助范围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

6.受理部门及电话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2150218

 

方向科研成果转移转化

1.申报条件及要求:项目申报单位为州内企业等创新主体,对科研单位联合企业围绕西双版纳州重点产业,先行投入研发所得的科技成果在州内进行转化和产业化活动,并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在项目结束或完成后,经审核、评估或验收,对年度产值超过1000万以上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2.实施内容:紧紧围绕六新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合作,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加大科技研发创新投入力度,积极打造科技创新平台,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引领行业标杆,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和产业化率实现科研成果有效转移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3.基本指标:项目实施内容应符合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产品或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批生产许可证号,并且成果转移转化合同交易金额或技术入股达30万元以上。

4.支持强度:对当年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产值超过100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20万元。

5.申报材料:提交《西双版纳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企业及企业研究院(所)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专职工作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不含外聘人员);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包括名称、型号、价格、数量等);符合补助范围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6.受理部门及电话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2150218


方向创新创业大赛

1.申报条件及要求:申报单位为参加西双版纳州2024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且获得一、二、三等奖。

2.实施内容:对获2024年度全州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公示名单一、二、三等奖的企业进行补助。

3.基本指标:获得决赛名次第一、二、三名。

4.支持强度:一、二、三等奖的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2万元资金补助。

5.申报材料:《西双版纳州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请表》《西双版纳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6.受理部门及电话人才与合作科,2129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