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

来源 :西双版纳州科技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02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景洪市民航路15号四楼办公室;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联系电话:2121307;传真号码:2121307;电子邮件:xsbnkjj@126.com;邮政编码:6661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政府网站(网址:http://zkjj.xsbn.gov.cn )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人可下载填写《申请表》并附个人有效证件(法人或其它组织附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发送指定邮箱进行申请,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3.申请和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受理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