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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8年度西双版纳州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科技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4-03
各市县科技局,州直有关单位,中央及省属驻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8年度西双版纳州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推荐单位应当按照《西双版纳州科技成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组织推荐。
二、推荐请奖项目需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和计算机软盘。
1、书面材料(含推荐书、评价证书、专利证书、应用证明、查新报告、研究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一式3份。其中,推荐书、评价证书、应用证明须为原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资料可以使用复印件。申报材料必须线装成册,请勿另加封面或塑壳。
2、计算机软盘(含推荐请奖项目内容)1张(电子数据亦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三、推荐的科技成果如尚未登记,必须按照《云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之规定,先行到州科技局或经授权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四、凡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得再重复推荐西双版纳州科技进步奖。经审查发现属重复申报的,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五、科技成果鉴定(评审、评定)申请表、科技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和推荐书等可从西双版纳科技信息网下载使用,网址: 。
六、推荐材料请于2008年7月31日前报送州科技局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接此通知后,请尽快转发所属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前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至2008年7月25日止。
为做好2008年度西双版纳州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推荐单位应当按照《西双版纳州科技成果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所规定的奖励范围和奖励标准组织推荐。
二、推荐请奖项目需同时报送书面材料和计算机软盘。
1、书面材料(含推荐书、评价证书、专利证书、应用证明、查新报告、研究报告等有关技术资料)一式3份。其中,推荐书、评价证书、应用证明须为原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资料可以使用复印件。申报材料必须线装成册,请勿另加封面或塑壳。
2、计算机软盘(含推荐请奖项目内容)1张(电子数据亦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三、推荐的科技成果如尚未登记,必须按照《云南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之规定,先行到州科技局或经授权的科技成果登记机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四、凡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得再重复推荐西双版纳州科技进步奖。经审查发现属重复申报的,取消其参加评审资格。
五、科技成果鉴定(评审、评定)申请表、科技成果评价证书、科技成果登记表和推荐书等可从西双版纳科技信息网下载使用,网址: 。
六、推荐材料请于2008年7月31日前报送州科技局知识产权与成果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
接此通知后,请尽快转发所属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前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至2008年7月25日止。
联 系 人:王学云 王 霞 E-mail邮箱:kjcgk_2007@163.com
联系电话:214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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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