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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西双版纳州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西双版纳州科技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7-12-04
各市县科技局,州直各有关委、办、局,农垦分局、中央和省驻州科研院所、州民营科技企业:
为深化科技计划项目改革,强化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努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2008年科技计划项目将继续面向全州进行科技计划项目选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1、所选项目应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我州《“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尤其是“五个六”工程(即六个支撑农民人均收入千元项目、六大支柱产业、六个重点事业、六大基础设施建设、六项重要保障工作)涉及的科技项目;突出传统产业提升、培育新兴产业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
2、各市县科技局所推荐的项目应是开发市县区域优势、特色资源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传统产业的适用新技术;最新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及应用项目;或是本地区近期内重点关注和支持的项目。
3、对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的重大研究项目、对培植新兴产业具有先导作用的项目将予以优先。
二、 申报程序
1、 州级单位、各科研所、农垦分局申报的项目可直接报送州科技局,每个单位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2、各市县科技局负责辖区内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申报。申报前务请严格审核,统一推荐上报。每个市县推荐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五项。
3、中央和省驻州科研单位申报重大科研项目、省院省校合作项目、州院州校合作项目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项目,可参考省科技厅的项目指南(请查网址:www.ynstc.gov.cn)。
三、 申报受理
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西双版纳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印章,于2007年12月20日前报送。凡入选立项项目均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重点项目15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左右。2008年未入选项目将作为备选或储备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按通知要求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选题申报工作。
联系人:科技发展与计划管理科 柏力微 王爱梅
联系电话:2132187
附件:《
2008年西双版纳州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doc》

西双版纳州科技局
200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