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情况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12

全州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情况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规范开展,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每年原则上将三分之一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困难的工作要求,把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困难作为一向长期性、制度性的工作来抓,及时制定出台住房保障配套措施,细化工作流程,建立畅销机制,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申请程序,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轮候期间优先配租。确保了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我州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并申请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

同时,我们还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用人单位利用空置房、空闲地,改造、建设主要用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居住问题的集体宿舍等保障性住房。对有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企业,优先下达建设指标,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积极协调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尽早为农业转移进城人口提供住房保障。

自我州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全州累计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1148套,累计竣工16959套,累计分配入住15920套,截至2016315日,全州共有竣工达到入住条件未分配的城镇保障房1039套,根据30%保障房房源用于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要求,我州可提供外来务工人员的城镇保障房房源为312套。截至2016315日。全州累计为到我州务工的外来人员提供住房保障1002人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建设配套资金筹措困难。各县、市、区保障房建设配套资金不到位,直接影响了部分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导致基本建成的保障房项目不能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造成无法及时提供三分之一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困难问题;

二是人员配备不足、经费保障证不到位。农转城人口住房保障都需在乡镇一级完成大量的基础工作,而目前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不完善,人员配备不足、专项工作经费不到位等原因,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需求量情况不清,使各地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工作缺乏计划性。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尽快制定出台各县、市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认真落实“三分之一房源”要求,积极推进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保障工作;

二是各县、市、区要尽快开展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需求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以便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保障工作;

三是各县、市、区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一个农业转移人口都能够了解保障房相关政策,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加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入城就业,让进城农业人口走的出来、留得下来、生活有保障。

四是建议各县、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按编制配置具体工作人员,建立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工作经费补助机制,并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同时,建立由住建、国土、民政、公安、税务、银行等部门联审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农业转移进城人口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201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