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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住保办〔2022〕2号西双版纳州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 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27
西住保办〔2022〕2号
西双版纳州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
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2023年上级下达我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任务为80套,需基本建成数为40套,现全部下达至勐海县,详见附件1。
2023年上级下达我州租赁补贴发放任务数810户,现分解下达至景洪市490户,勐海县120户,勐腊县200户,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确保项目按时开工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主体责任,畅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容缺受理”限时办结、并联审批等办法,进一步整合、简化审批流程,迅速开展项目选址、规划、可研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要加快项目认定书发放进度,确保土地、税费、金融、民用水电气价格等各类支持政策落实落地。要加强指导协调,积极争取保障性租赁住房专项债券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支持。要加大工作力度,新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须在2023年6月底前70%开工、8月底前90%开工、9月底前95%开工、10月底前100%开工,开工标准和开工数量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统计口径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保函〔2015〕1153号)要求执行。
(二)加大实物保障和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
各县(市)要加快未竣工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确保竣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出租率达到90%以上,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出租使用率。各县(市)要坚持按月或季度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严格落实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有关要求,于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租赁补贴核发,确保年度发放计划按时完成。
(三)强化资金监管使用
各县(市)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州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要求,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闲置财政补助资金。要加快预算执行,当年度中央和省级保障性租赁住房财政补助资金执行进度一至四季度分别不得低于25%、55%、75%和95%。要加强绩效监控,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补助资金、制定调整相关激励支持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各县(市)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突出抓好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各类标准、规范的执行,切实解决工程质量安全常见问题。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
各县(市)要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认真核实,准确统计,确保每月23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送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1.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任务表
2.2023年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计划任务表
3.云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
西双版纳州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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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 |
县(市) |
保障性租赁住房 计划任务数(套/间) |
保障性租赁住房 基本建成数(套/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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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 |
勐海县 |
80 |
40 |
附件2
西双版纳州2023年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计划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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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 |
县(市) |
租赁补贴发放计划任务(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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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 |
景洪市 |
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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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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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县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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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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