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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2-26
《西双版纳州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为便于全州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西双版纳州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并联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深入推进我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现就《并联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说明:
一、文件出台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在全国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和监管方式的“四统一”,2019年上半年,实现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省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2019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2019年3月28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地要牢牢把握改革基本要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市场主体对改革工作的满意度及获得感;3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编写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各地按照《要点》明确的相关时限要求,编制好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任务分解表。
2019年4月18日、4月22日及4月30日接连召开了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业务培训视频会,就全省改革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作了进一步要求;5月14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双版纳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西政办发〔2019〕25号),成立了由州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西双版纳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5月17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西政办发〔2019〕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牵头起草了《并联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并征求州直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的意见建议,先后3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出台文件的目的
为推进我州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有序运行,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强化部门协同,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变企业“多跑腿”为信息“多跑路”,部门内部“多协调”,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不断放大“放管服”改革成效。
三、文件主要内容
《并联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共十一条,分五个部分进行概括。第一部分是总则,共3条,主要阐明了并联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背景、内容及适用范围等;第二部分是审批环节及流程,共2条,主要说明并联审批环节及审批流程的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是工作职责,共3条,主要明确并联审批阶段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第四部分是监督处罚,共2条,主要阐明为保证并联审批工作顺利开展,明确了政务服务管理局和相关审批部门所应配套建立的监督检查机制和措施等,同时对违反办法的行为作了细化;第五部分是附则,共1条,主要对实施日期作出说明。
四、重要措施说明
(一)内容及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事项按审批关联性和并行审查的原则,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部门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整合为若干个审批阶段或并联审批行为,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行模式,采取“项目信息网上申报、申请材料一窗受理、审批过程并行协同、审批结果并联共享”等方式,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发件,相关审批部门依托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同步审批办理的审批服务模式。
审批权限在州、县(市)部门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涉及保密、军事、核工程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等领域的重大工程,不纳入并联审批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办理。
(二)主要阶段
并联审批分为主流程并联审批阶段和其他并联审批环节。每个并联审批阶段(环节)确定一家牵头单位,实行“一家牵头、内部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我州工程建设项目按照资金、类别及规模可分为7类,主流程并联审批阶段主要有4个阶段,即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其他行政许可、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可以视情况并联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按项目赋码、网上申报、窗口受理、审批办理、办结回复等5个流程进行,严格实行“四个一”审批管理体系
(三)工作职责及处罚
明确审批工作职责,各牵头单位组织协调阶段内各部门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各配合单位制定本部门各事项审查工作细则,并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安排;政务服务管理局做好“一个窗口”审批工作,并会同效能督查部门、牵头单位对并联审批工作及审批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对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采取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由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审批部门依法履行审批职责。政务服务管理局可采取出具督办意见书、在中心例会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提请效能督查部门进行问责等方式进行督办,对情节严重的,提请效能督查部门进行效能问责。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