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双版纳州城镇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1-11

解读《西双版纳州城镇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便于公众理解,现对《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城镇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897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一、应急预案出台的背景、依据和目的

(一)背景。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州城镇公共供水事业走向安全、规范、便民的发展轨道。随着城镇供水不断普及,供水范围不断扩大,防范和应对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任务随之加重,原来的应急预案已不适应当前的需要。为此,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西应发〔20173号)对原预案进行修订。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西双版纳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目的。为做好城镇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和应对突发的城镇公共供水安全事故,及时、有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援,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城镇运行安全有序。

二、应急预案的结构和主要任务

(一)框架结构。本应急预案由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与监测预警、事件分级、应急响应分级、处置措施、应急保障、恢复与重建、监督管理、附则、附件等11个部分构成。

(二)主要内容。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落实预防与监测预警工作;明确事件及应急响应级别;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做好应急保障工作;恢复和重建工作;监督管理工作。

三、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要求方面

(一)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州供水应急指挥部、州供水应急办、应急专家工作组。应急预案明确了州供水应急指挥部、州供水应急办职责、应急专家工作组工作职责,同时,也明确了相关部门及公共供水企业在城镇公共供水突发事件中的工作职责。

(二)落实预防与监测预警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预防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日常监测,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公共供水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三)明确事件及应急响应级别。本应急预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城镇公共供水应急事件和应急响应进行了等级划分。

(四)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相关部门按照时限和程序做好信息报告并按照应急响应等级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五)切实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做好城镇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做好应对公共供水突发事件的人力、经费、物资、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保障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恢复和重建工作。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相关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落实善后处置,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管理工作。相关单位要组织学习本应急预案,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公共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宣传、培训和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情景模拟应急演练;州供水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应急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