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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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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办法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5、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改革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负责督促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有关制度、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8、负责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9、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监督和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的设计及推广。
11、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稽查。
12、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3、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规划。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查和监管防空地下室规划建设,监督检查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质量安全。负责州级直属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
14、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保障房建设,促进住房条件改善。一是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自2017年聚焦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以来,已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1333户(其中:4类11240户,非4类10093户)。截至到9月30日,我州向上级申报的2019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506户任务和2019年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47户,已全部按时限要求实现“清零”。二是扎实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自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共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13176套,实际分配入住套数12587套,分配入住率95%;2019年全州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仅有景洪市200套,已签订安置协议200户,开工率100%;2019年省级下达我州876户租赁补贴任务,下达租赁补贴资金293万元,全州已发放683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177万元。
2、抓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发展。认真落实“房住不抄”的定位,强化监管,成立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建立了各成员单位联动工作机制,9部门联发了《西双版纳州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共排查房地产企业、房地产广告经营者72家,检查广告36项,监测各类广告和咨讯信息20条;集中开展宣传活动1次,进社区宣传3次。发放传单、手册等宣传资料360份,张贴海报、横幅等宣传品112份,户外广告屏滚动播出1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3份,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加强房地产行业数据统计,做好市场实时监测分析。截至到10月底,全州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35.79亿元,同比增长48.7%。累计房屋销售面积168.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345.46万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占41%)。全州商品房销售周期为19个月,商品住宅销售周期为13个月,商品房库存趋于合理。
3、抓建设管理,促进人居环境提升。一是城市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结合景洪市“四城联创”、勐腊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勐海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和美丽县城建设等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18.59平方米,每平方公里道路网密度6.39公里,建成公共立体停车楼3栋,增加公共停车位416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8.56 %,完成城市污水厂配套管网10.15千米、城市天然气管网3.65千米,建成区绿地面积1619.71公顷,建成区绿地率35.69%,绿化覆盖率42.63%。公园绿地面积达423.8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25平方米。全州29个乡镇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成镇区垃圾处理设施40个,设施覆盖率为100%。完成销号非正规垃圾堆放点9个,新建城市公厕21座,完成改建1座,城市旱厕消除建设45座,完成乡镇政府所在地公厕提升改造8座。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的自然村数有2005个,覆盖率90%,2216个自然村建立了保洁制度,2189个自然村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二是加强城市管理,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积极推进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增加清扫保洁机械,提高城市(县城)机械化清扫能力。景洪市率先使用全密闭新型智能环保车辆清运渣土,降低污染。全州共整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4.4万件,整治乱贴乱画2.1万件;整治脏迹1.4万件。三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普查,全州 200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有338个,建筑1722栋共6292户,建筑面积约121.41万平方米。今年,我州上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371户,计划投资4100万元。
4、抓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发展。一是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考核制,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及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共开展监督执法检查66次,对全州161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339项,整改291项,整改率85%。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通知单97份、行政处罚书12份,处罚单位7个、人员7名,约谈企业6家。检查起重机械设备405台,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起重机械限期拆除22台。举办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建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再教育培训3期,共计1140人次参加。组建了危大工程专家库,为我州危大工程项目科学编制和审定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提供智力支持。开展“质量月”系列活动,启动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培育州级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按照“六个百分之百”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降低施工扬尘。二是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组织专家审查了5个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15个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开展了9个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持续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规定,施工图审查节能执行率达到100%。共审查159个项目739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设计审查16个项目12.38万平方米,占总送审建筑面积的16.75%。全州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均达到90%以上。三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完成了二级建造师(含临时)继续教育培训考试,云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版纳考区2756名考生的考务工作。清理建筑业企业挂证人员223名,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7起,协助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件,涉案金额578.6万元。认真落实取消保证金规定,推行以保函、保险方式缴纳金额为5385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1-9月,全州完成建筑业产值12.56亿元,同比增长30.9%,完成建筑业增加值36.35亿元,建筑业上缴地方税收5.67亿元,占全州地方税收总收入26.8%。
5、抓人防工程建设,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稳步推进人防“结建”工程建设,全年审批“结建”项目38个,面积41.68万平方米;人防地下室竣工验收项目6个,面积4.03万平方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项目审批87个,征收易地建设费1595.04万元;组织开展“3.1”国际民防日和“9.18”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组织在校师生进行防空防灾疏散演练共3200余人参加。
6、抓“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打造阳光政务服务平台。精简审批环节和要件,优化审批流程,理顺部门间协同关系,强化窗口的协调服务功能,按照“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推进信息化资源共享。截至10月31日,窗口受理办件256件,线上网办256件。二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成部门监管40个事项、98项检查实施清单的认领完善,梳理汇总“一网通办”数据整合报送674条。三是牵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制定相关制度文件60余份,组织召开各类会议及培训13次,印发各类通知要求材料共计2000余份,完成了审批平台搭建。截至11月15日,平台共上线7个项目,其中,州本级3件,景洪市2件,勐海县1件,景洪工业园区1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5人,主要是财政补助编外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2,555,417.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55,417.79元,占总收入的96.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19%。与上年12,409,594.15元对比,增加145,823.64元,增长1.18%;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收云南省抗震防震(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拨入2019年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补助经费40万元,上年同期无此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2,835,438.28元。其中:基本支出8,300,106.46元,占总支出的64.67%;项目支出4,535,331.82元,占总支出的35.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2,213,158.15元对比,增加622,280.13元,增长5.10%;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云南省抗震防震(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拨入2019年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补助经费40万元本年安排支出,上年同期无此项支出;二是本年风景所1-4月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共53万元合并机关填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00,106.46元。与上年10,399,085.62元对比,减少2,098,979.16元,下降20.18%;减少主要原因是质检站经费218.3万元上年列入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本年此项经费列入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79%。人均公用经费支出29,643.8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35,331.82元。与上年1,814,072.53元对比,增加2,721,259.29元,增长150.01%;增长主要原因是质检站经费218.3万元上年列入基本支出,本年经费列入项目支出。2019年具体项目经费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西财建发〔2019〕108号、201号拨入戴鸿儒一次性抚恤金184,347.20元,用于发放戴鸿儒家属一次性抚恤金。
2、西财建发〔2019〕020号苏其明一次性抚恤金23,593.60元,用于发放苏其明家属一次性抚恤金。
3、西财预发〔2019〕070号拨入绩效考核年终奖29,064.00元,用于发放年终一次性绩效考核奖。
4、西财预发〔2019〕123号拨入李波遗属补助276.00元,用于发放李波遗属补助。
5、西财建发〔2019〕079号拨入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600,890.00元,用于城乡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所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
6、云南省抗震防震(恢复重建)指挥部办公室拨入2019年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补助经费400,000.00元,用于拨付景洪、勐海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
7、以前年度省住建厅风景名胜管理处拨入风景所工作经费52,888.49元,用于风景名胜区管理所日常工作经费开支。
8、西财预发〔2019〕032号、097号拨入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经费2,160,200.00元,用于质监站在编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9、西财农发〔2019〕129号拨入扶贫专项资金170,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所需经费支出。
10、西财社发〔2019〕95号308号财政直接支付省级统贷利息914,072.5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64,499.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3%。与上年12,213,158.15元对比,增加151,341.64元,增长1.24%,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风景所1-4月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合并机关填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8,59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3,079.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400,55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其他城城乡社区事关管理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所需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2,264.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7%。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旧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9,000元,支出决算为46,337.95元,完成预算的1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106.95元,完成预算的17.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231.00元,完成预算的6.7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经费预算编制时,按照以前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填报。实际支出因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抓规范公务接待,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接待标准,狠刹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数比年初预算小;公务用车通过集中管理,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小;按照严格管理因公出国组团,本年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因此预决算差异较大。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1,076.02元,下降31.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827.02元,下降21.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249.00元,下降42.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抓规范公务接待,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接待标准,狠刹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数同比大幅下降;公务用车通过集中管理,运行维护费同比大幅下降;按照严格管理因公出国组团,本年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06.95元,占60.66%;公务接待费支出18,231.00元,占39.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06.9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106.9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城乡人居环境、脱贫攻坚弄危房改造、建筑市场安全、扬尘治理等督查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23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23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住建厅考察、调研、督查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0,195.88元(其中:行政单位960,195.88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元),与上年3,216,407.83元对比减少-2,256,211.95元,下降-70.15%,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质检站经费上年列入基本支出,本年此项经费列入项目支出218.3万元;二是2019年5月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2人,机关运行经费随之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州住建局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交通费、接待费、差旅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73,957,807.6元,其中,流动资产365,687,090.88元,固定资产7,070,716.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0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64,208,086.3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64,211,326.37元,固定资产减少1,203,2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1,2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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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为7,354,990万元(其中州本级项目3个,资金1,684,990元;州对下项目2个,资金5,670,000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4个,良1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原所属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与局机关分账核算。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西编办发(2019)8号,将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划入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5月起机构及人员转隶至新单位,1-4月风景所各项支出合并机关报表填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决算公开情况说明中不涉及专用名词,故无此项内容。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