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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3-19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33300000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十六、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八、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十九、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二十、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建发〔2019〕1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91号),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局、西双版纳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是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二是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三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四是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五是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六是承担城乡规划管理的责任;七是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八是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九是指导城市管理工作;十是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十一是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的责任;十二是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等;十三是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十四是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91号)精神,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局、西双版纳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1名,西双版纳州城乡建设执法稽查支队事业编制3名,合计34名。局机关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西双版纳州城乡建设执法稽查支队)、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科、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监管科、城市规划科、城市建设科、村镇规划建设科、科技和标准定额科(工程造价概预结算编审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科(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勘察设计科(施工图审查办公室、抗震防震办公室)、人防工程与指挥信息科、计划财务科13个内设机构。事业单位:风景名胜区管理所,核定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9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党建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大局,把学习教育落实到推动发展上,引导党员干部积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为推动全州住建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证。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实责任,担当作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建立长效机制,严守纪律,严管干部。三是继续以基层党组织达标创建为抓手,抓好机关党组织和行业“两新”组织建设。四是狠抓意识形态工作,夯实主体责任,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五是狠抓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督查,严格考核奖惩。六是按要求推进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确保顺利完成。继续抓好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强化规划引领。抓好城乡规划提升完善工作,力争启动州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完成各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报审报批工作。加强农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提升新农村的规划建设水平,指导勐海县开展县域乡村规划编制,持续推进城乡“两违”治理工作。
(三)抓实建设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防汛排涝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抓好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的资金支持,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发挥效益,督导景洪市创建省级和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勐海县和勐腊县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园林县城工作。
(四)抓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继续深化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清一增”,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契机,继续巩固和深化提升工作成果,找准短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做好“回头看”工作,建设旅游特色型、美丽宜居型、提升改善型、自然山水型、基本整洁型5种类型村庄,实现“有新房有新村有新貌”,村庄基本干净整洁有序。
(五)稳步推进保障房建设。着重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认真总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验和教训,督导勐腊县、景洪市抓好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确保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抓好公租房分配和运营管理,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继续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六)保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销售行为,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做好物业服务资质取消后的监管工作和住房租赁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平安社区”创建工作。
(七)提高建筑行业管理水平。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办事效率,做好“二个一批”和“三个转变”,优化结构,拓展建筑企业发展空间,大力发展壮大劳务分包企业,打响地方品牌。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引导勘察、设计、监理公司及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增强不同行业间的横向联合、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构建完善的建筑产业结构。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推动工程项目数字化动态监管,严格承发包履约管理,强化五方责任主体责任,特别是监理单位尽责履职的能力。
(八)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继续抓好质量安全提升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责任主体抓质量安全,强化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巡查;强化城镇燃气监管,严格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对燃气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管力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九)发展绿色建筑。强化建筑节能工作,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切实提高居住和环境舒适度。推动装配式建筑建设,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项目,提高新建建筑应用比例。
(十)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坚持人防工作“以建为主”的指导思想,强化依法审批、管理和执法检查,努力做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以建为主、以收促建”。全面推进防空防灾教育“五进”活动,深化人防投融资体制改革,完成人防短波电台建设任务,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在和平时期用于停车、娱乐、商场、仓储等为经济社会服务,战时用于人民防空的作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为规范本部门财务行为,加强部门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我局坚持“依法编制、全面完整、编实编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绩效导向”的基本原则进行预算编制。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收支政策,将部门全部收支编入年度财政预算,分别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断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缩小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间的差距。为确保我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支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局机关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 31人,事业编制人12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2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21.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4.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6.7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1.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04.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7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4.54万元(本级财力604.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3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9.94万元。主要反映住房城乡事业各项工作(包括保障性住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建筑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等)的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1.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2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1.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9.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部门运转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21.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4.5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24.5万元,下降17.07%。主要原因是:2019年州本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部门预算中主要编列了保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和保基本民生的支出,其他项目支出未能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反映,项目支出下降幅度较大。
1、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1.2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513.9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90.28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缩15%。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项目支出大幅度下降。
3、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0.12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不涉及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我单位不涉及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不涉及与中央配套事项支出项目。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不涉及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支出项目。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州住建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329万元,比2018年增加4.32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州纪委派驻纪检机构设在我局办公,需配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二是原配置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到使用年限,需要进行更新。具体预算情况如下:办公家具1把0.075万元、办公家具1套0.25万元、办公家具2个0.19万元、办公家具5把0.24万元、办公家具2把0.08万元、办公家具2个0.12万元、办公家具1张0.186万元、计算机1台0.53万元、计算机1台0.4万元、办公家具5个0.45万元、办公家具5张0.5万元、计算机3台1.14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台0.168万元。
六、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4.5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8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9.13%。年人均14.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56万元,减少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压缩15%。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5.9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26.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3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政府适时组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出国(境)学习、考察。用于因公出国(境)而发生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培训费、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发对浪费”的原则。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持平、运行费16万元,比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的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发对浪费”的原则。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9万元,比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上级有关部门各项工作的检查、州级相关部门调研、考核和检查工作等接待支出)。持平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发对浪费”的原则。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 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年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是114.63万元,比上年增加30万元,增长35.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提高标准。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67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