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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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91号),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局、西双版纳州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是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二是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三是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四是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责任;五是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六是承担城乡规划管理的责任;七是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八是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九是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十是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十一是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十二是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制度实施等;十三是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十四是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核定机关行政编制31名,西双版纳州城乡建设执法稽查支队事业编制3名,合计34名。局机关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西双版纳州城乡建设执法稽查支队)、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科、房地产市场和物业服务监管科、城市规划科、城市建设科、村镇规划建设科、科技和标准定额科(工程造价概预结算编审办公室)、建筑市场监管科(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勘察设计科(施工图审查办公室、抗震防震办公室)、人防工程与指挥信息科、计划财务科13个内设机构。事业单位:风景名胜区管理所,核定编制9名,实有在职人员9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西双版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截止12月,2017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1月底)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2.8亿元,商品房销售141万平方米,建筑业产值7.5亿元,海绵城市建设0.62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17.05公里,新建公厕8座、改建14座,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12.76公里;,乡镇村庄生活垃圾治理2216个,乡镇村庄公厕建设新增公厕覆盖乡镇29个、建成建制村公厕共270个,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建设3642户,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279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306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7525套,两违建筑治理查处59.72万平方米。

2.工作开展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一是抓学习教育;二是抓管党治党;三是抓机关组织建设;四是抓两新党组织建设;五是抓作廉政风建设;六是抓好挂包帮工作,今年我局组织帮扶干部深入挂钩贫困村开展转走访工作4次,共64人次,参加群众达898人次,共投入资金6.82万余元,帮助引进项目2个,资金400万元。挂联的41户贫困户的农民人均纯收入都超过了2952元,达到了国家脱贫标准,有24户已退出贫困户、还有17户未退出。

2)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强化规划主导地位。一是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完成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城市设计、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3个专项规划编制;完成景洪市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人防工程、专项规划3个专项规划编制;完成西双版纳旅游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二是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的规划建设,20152017年全州共有66个村寨被列为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争取省级统贷项目贷款共计6133万元,已开工31个(其中5个已竣工), 2017年的35个省级示范村项目已完成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完成5个特色小镇规划,并上报省住建厅审查。完善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

3)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特色城镇化水平。

第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系列推进会议精神,全力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主攻薄弱环节,做到立竿见影。一是围绕“四治三改拆一清一增”,突出治乱、治脏、治污、拆违、治赌、增绿。截至1130日,整治占道经营情况9.3万件,乱摆乱放情况7.6万件,乱贴乱画情况8.1万件,乱吐乱扔情况2.4万件,乱排乱倒情况1.1万件,乱搭乱建情况0.3万件,治理重点区域脏迹情况0.7件。积极推进“两违”建筑整治工作,城市两违建筑查处68.58万平方米,村镇查处23.5万万平方米。破解“丁字路、断头路”等城市交通梗阻,打通部分堵塞,建成新大桥立体停车场、滨江公园和州发改委3个立体停车场并投入试运行,新增停车位396个。完成绿化投资7427.62万元,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累计达1615.83公顷,比上年增加28.2公顷。二是围绕村庄实施“七改三清”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重点突破,全州32个乡镇(含街道办),224个建制村,2216个自然村中,实现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100%,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100%,乡镇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覆盖率100%,乡镇污水处理率100%,建成镇区公厕120座,实现建成2座以上公厕的乡镇覆盖率达100%;累计查处村镇“两违”建筑面积23.4953万平方米(不含城关镇);建立保洁制度自然村2216个,建立收费制度自然村2216个,建成建制村公厕共270个;全州共有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223名。

第二,城镇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州累计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4.05千米,城市燃气管网建设7.1千米,新建4座和改建7座城市公厕,完成景洪市澜沧江国际风情园—右岸观光道、景洪大桥至景兰大桥市政设施建设等市政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已经开工建设5.78千米,基本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任务为0.62平方千米,累计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8.56亿元。

4)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住房条件不断改善。一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650户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已100%开工;700套垦区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已开工674户,开工率96.3%;基本建成306套,完成率102%;完成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分配入住7525套。其中:2013年及以前年度任务目标完成分配7326套,完成89%2014年任务目标完成分配188套,完成率61.33%2016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工作,已完成整改92.55%。二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7年,省级下达我州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000户,下达补助资金6840.67万元。我州于20179月初及时将建设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到各县市(其中:景洪市1000户、补助资金2213.55万元;勐海县850户、补助资金1966.52万元;勐腊县1150户、补助资金2660.6万元)。截止1231日,2017年度全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中,已开工建设3642户,开工率为121%;竣工1583户,竣工率为53.77%。截止1231日全州4类重点对象危房总数4914户( C级危房2608户,D级危房2209户,无房户97户)。

5)加大去库存力度,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精神,把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作为全州稳增长、调结构、去库存、补短板、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来抓,完成了房地产各项目标任务。1-11月,全州房地产累计完成投资62.8亿元,占全年投资任务的62.8%,占固定资产投资的14.37%1-11月,全州累计房屋销售面积141万平方米,另据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日报系统数据,1-11月,全州累计成交新建商品房127.63万平方米,其中: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81.83万平方米;商业用房成交面积45.8万平方米。全州累计成交新建商品房金额71.42亿元,其中住宅成交额37.54亿元,商业用房成交额33.88亿元。房价运行总体保持平稳,房价水平基本经济发展和城市发展情况相适应。二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做好房地产领域维稳工作

6)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一是加强建筑业监管;二是强化监管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全面加强勘察设计管理;四是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及标准定额管理。

7)加强人防地下室建设,提高人民防空水平。全州共检查审批人防地下室设计方案12项,人防地下室面积6.81万平方米,竣工验收4项,面积2.76万平方米;严格依规审查审批易地建项目95项,征收易地建设费1832.06万元,征收的易地建设费纳入财政专户存储。依法依规对全州在建项目27项进行了注意检查。积极筹建州县市级人防短波电台(共4台)建设项目,目前州级和景洪市短波电台完成安装调试使用。

8)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行业队伍建设;二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加强依法行政;三是督办事项办理力度加大;四是抓好信访维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西双版纳州风景名胜区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371,776.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71,776.32元,占总收入的97.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2.09%。与上年对比增加2,444,39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调资及补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考核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095,671.72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2,991.52元,占总支出的77.78%;项目支出3,132,680.20元,占总支出的22.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444,392.4, 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调资及补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考核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62,991.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2,437.61,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调资及补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考核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32,680.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4,023.99,其主要原因:随着住建部门各项工作的加快推进,上级相关部门组织跟踪检查、督查工作力度加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12月,2017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1月底)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2.8亿元,商品房销售141万平方米,建筑业产值7.5亿元,海绵城市建设0.62平方公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17.05公里,新建公厕8座、改建14座,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12.76公里;乡镇村庄生活垃圾治理2216个,乡镇村庄公厕建设新增公厕覆盖乡镇29个、建成建制村公厕共270个,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建设3642户,棚户区改造已开工1279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306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7525套,两违建筑治理查处59.72万平方米。

2.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强化规划主导地位。三是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特色城镇化水平。四是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住房条件不断改善。五是加大去库存力度,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六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七是加强人防地下室建设,提高人民防空水平。八是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71,776.3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2%。与上年对比增加2,439,820.5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政策性调资及补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考核奖。二是随着住建部门各项工作的加快推进,上级相关部门组织跟踪检查、督查工作力度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全州招商引资工作奖励金5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6,200.00元(其中:印刷费9,790.00元、维修(护)费4,000.00元、专用材料费2,41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3,8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7,82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01,628.36元(其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691.5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6,936.8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500.00元(其中:办公费1,591.00元、印刷费22,847.00元、差旅费182.00元、培训费5,028.00元、公务接待费1,125.00元、专用材料费5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4,700.00元(其中:奖励金3,3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000.00元(专用设备购置);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81,4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81,479.00元(医疗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867,8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88,339.00元(其中:基本工资1,743,066.00元、津贴补贴2,539,030.00元、奖金687,318.00元、绩效工资288,443.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48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34,847.00元(其中:办公费76,534.50元、印刷费214,208.70元、手续费10.00元、水费3,748.00元、电费13,855.00元、邮电费78,442.93元、差旅费352,517.50元、维修(护)费22,940.00元、会议费4,460.00元、培训费87,278.00元、公务接待费84,289.40元、专用材料费10,107.00元、劳务费24,600.00元、委托业务费350,000.00元、工会经费93,421.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449.37元、其他交通费402,476.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87,50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376.00元(其中:生活补助9,396.00元、奖励金49,500.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48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1,288.00元(办公设备购置2,6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520,000.0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48,688.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26,000.00元(奖励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8,618.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7,524.76元(其中:住房公积金605238.76元、购房补贴22286.00元)、债务利息支出721,094.20元(国内债务付息);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000.00元(2016年州级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完成奖励金);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局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863.77元,完成预算的2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449.37元,完成预算的1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5,414.40元,完成预算的31.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255.05元,下降3.6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709.45元,下降38.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454.40元,增长18.7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449.37元,占24.99%;公务接待费支出85,414.40元,占75.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我局未安排公务出国(境)事宜,故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均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449.3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449.3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正常工作及上级专项检查、督查保障性住房、城乡人居环境、人民防空、安全生产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5,414.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5,414.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亲临我州监督检查及指导住建部门各项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3,17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46,678.55,主要原因: 政策性调资及补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合考核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1,285.5元、印刷费26,333.70元、手续费10.00元、水电费17,603.00元、邮电费25,108.93、差旅费263,708.50元、维修(护)费22,940.00元、专用材料费10,107.00元、劳务费800.00元、工会经费93,421.00元、其他交通费390,424.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41,428.7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9,265,924.27元,其中,流动资产1,030,747.55元,固定资产8,235,176.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0,549.53元,其中;流动资产29,588.15元,固定资减少910,961.3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47,347.42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9,265,924.27

1,030,747.55

8,235,176.72

5,322,267.72

363,545.00

0.00

2,549,364.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91,46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370,460.00元,工程采购支出21,0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我局已开展2017年西双版纳州州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单项绩效自评等工作。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收支情况: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发201771号),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8,793,797.00元,其中:基本支出5,647,246.00元,项目支出3,146,551.00元。

2.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支出总计14,095,671.72元,其中:基本支出10,962,991.52元,项目支出3,132,680.20元。部门预算批复及年中调整追加的项目全部执行完成,支出执行率达到100%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33301111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18092103054847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