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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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办法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5.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改革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负责督促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有关制度、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8.负责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9.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监督和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的设计及推广。

11.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稽查。

12.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3.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规划。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查和监管防空地下室规划建设,监督检查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质量安全。负责州级直属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

14.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城乡建设科、勘察设计与科技定额科、建筑市场监管科(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工程与指挥信息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一城两区新西双版纳建设,按照州第九次党代会确定的一核两翼两轴多极城镇发展新格局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

1.加强党的建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新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指示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五比五看五争当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紧紧围绕一城两区的新西双版纳建设,谋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新事业。一是围绕世界旅游名城建设,着力推进康养小镇创建、人居环境提升、厕所革命等工作升级,理顺人防、消防管理体系,强化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实施两江一城景城融合项目,推动靓化夜景灯光、提升沿岸景观等重点工作,推进旅游产业与城市发展相结合,塑造一街一景、一树一景、一灯一景、一桥一景的城市形象,让城市经得住细看、耐得住慢品,为世界旅游名城建设打牢基础。二是全力服务沿边开放示范区建设,持续做好放管服改革,重点抓好工程项目审批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到落实政策更有力度、行政审批更有速度、服务企业更有温度。三是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全力推进与各族人民美好生活息息相关的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健全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提升城市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推行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网格化,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全力打造数字住建,加快推动城市发展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智能化水平,让城市充满活力。

3.突出抓好工作重点难点,推动城乡建设新事业上新台阶。一是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抓好建筑工地、道路等扬尘治理,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抓好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烂尾楼清理整治、违章搭建等热点难点问题化解;三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监管,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建筑业市场监管,积极引进州外优秀企业,支持州内建筑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升建筑业发展水平;五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投入,优化城市道路内外循环,补齐道路、两污等民生项目短板,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2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其中:行政编制27工勤人员编制0名,事业编制22。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5.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97.15万元,增长30.0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加示范村贷款本息项目上年结转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补助经费调资补发人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85.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72.4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13.0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2.42万元(本级财力1272.4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297.15万元,增长30.0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加示范村贷款本息项目上年结转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补助经费调资补发人员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5.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8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1285.48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7.15万元,增长30.0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增加示范村贷款本息项目上年结转自建房安全整治省级补助经费调资补发人员工资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8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8万元,项目支出304.68万元。2022年预算数增加297.15万元,增长30.07%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0.8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97万元,增长1.3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资补发,人员工资同比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894.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2022年预算增加21.04元,增长2.4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资补发,人员工资同比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81.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6%2022年预算减少9.6元,下降10.59%的原因主要是本年预算实有在职人数同比减少,人均公用经费随之减少;本年公用经费申请购买办公设备等支出1.8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5%2022年预算减少0.23元,下降6.3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经费本年列入项目支出,上年列入基本支出。

4)资本性支出1.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9%2022年预算增加1.76元,增长176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公用经费申请购买图书档案保护设备、档案消毒柜,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用经费申请购买投影仪等固定资产。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4个,安排304.68万元,为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系统网络服务专项经费示范村贷款本息资金、遗属补助、上年结转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等开支2022年预算增加284.18元,增长1386.2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预算安排示范村贷款本息资金上年列基本支出遗属补助本年纳入项目支出上年结转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省级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4.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0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大病保险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10.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公用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工程建设管理支出82.5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5万元,主要用于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系统网络服务费。

1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3.06万元,主要用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96.7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公用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273.03万元,主要用于示范村贷款本息归还。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0.5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21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4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6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15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4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7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3(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1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万元,项目支出13.06万元)

委托业务费1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8万元,项目支出17.5万元)

工会经费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1.09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27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3.03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6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2022年增加4.32万元,增长36.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务用车1辆,车辆保险、加油、维修保养同比增加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万元,较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41.9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2022年减少13万元,下降72.22%,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96次,共计接待672人次。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规范公务接待,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接待标准,杜绝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公务接待费预算同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万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273.03万元。 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示范村贷款本息专项资金项目:财政安排资金273.03万元。该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为:归还示范村贷款州级财政需还本息273.03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共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至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62.93万元,比上年减少6.02万元,下降8.73%减少的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发放车补同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日常公用经费13.61万元,比上年减少0.88万元,下降6.07%下降的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部分安排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2023日常公用经费6.34万元,比上年减少0.93万元,下降12.79%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部分安排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72.2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8万元固定资产229.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20万元,其他资产(受托代理资产)11.1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20221220231月上报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故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为空表。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