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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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类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部门基本信息表(一)

二十、部门基本信息表(二)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西财2021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单行条例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办法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5、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改革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负责督促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有关制度、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拟订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8、负责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9、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监督和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的设计及推广。

11、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稽查。

12、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

13、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规划。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审查和监管防空地下室规划建设,监督检查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质量安全。负责州级直属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

14、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综合性的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扶贫、宣传、应急处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重要工作事项。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资产账务、内部审计和退休人员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工作。组织指导行业职业技能岗位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工作。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资金年度计划,综合管理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负责行业项目库管理及立项申报工作。指导、监督行业社会团体的财务活动。

2、政策法规科。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案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建立并管理稽查举报、统计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定期公布稽查工作情况。负责信访、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3、行政审批科。负责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本机关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指导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

4、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贯彻落实中央、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拟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建设、住房保障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监督管理国家、省和州级住房保障资金。负责统计报送有关住房保障统计报表。负责监督和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监督管理国家、省和州级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有关制度、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负责全州房地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指导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交易、商品房白蚁防治等工作。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

6、城乡建设科。拟订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并建立项目库。指导和监督城镇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理、黑臭水体整治、照明、轨道交通)公用(供水、燃气、公厕)设施和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及工程质量。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市容环境、城市数字化管理等工作。指导市政公用设施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城镇建设统计以及园林城市(县城)、园林小区、园林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负责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的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特色小镇培育建设。开展燃气下乡工作。

7、勘察设计与科技定额科。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负责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承担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负责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制定并发布建设工程通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审查并发布专业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等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拟订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资质监管。负责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监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并负责管理,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城乡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原有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及抗震加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和经济损失评估。承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抗震防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建筑市场监管科(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拟订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建筑施工机械备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商品混凝土、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以及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入州建筑企业的登记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招标代理等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查、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

9、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危房鉴定等工作。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

10、人防工程与指挥信息科。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培训人民防空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拟订全州人民防空发展规划,提出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编制防护方案,督促做好防护设施建设。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督促检查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质量安全。负责州级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平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国家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及防护体系的申报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推进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编制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推动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成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实际举措和工作成效。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舆情监控,努力种好意识形态“责任田”,守好“阵地”。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为契机,巩固扩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做到勤政廉政。着力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深入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抓好老干部工作。

2、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一是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人群住房安全的动态管理工作,对新增危房按标准进行改造。二是抓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县市加快棚改项目的建设和租赁补贴的发放工作三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促县市加快20192020年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按期完工

3、高位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一是认真分析研究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工作存在的差距和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攻坚战方案,提高目标任务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二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投入,优化城市道路内外循环,补齐道路、两污等民生项目短板,提高城市承载能力。三是认真履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部门的牵头和配合作用,建立定期通报和督查制度,督促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园区)认真履职,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4、加强扬尘治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狠抓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学习借鉴昆明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先进管理经验,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细化标准,出台《西双版纳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量化评分导则》,提出具体的量化指标。开展“扬尘治理示范工地”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全州施工工地达标建设。明确文明施工扬尘防治责任,规范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工作。加大巡查频次,对不符合要求的工地要责令限期整改,问题突出的要责令停工整顿,不达标准坚决不让开工,确保建筑工地施工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加大环卫设施设备资金投入,提高机械化清扫率,细化城市清扫保洁标准,增加洒水、道路清洗、炮雾降尘等作业,切实减少道路扬尘。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加强对垃圾收转运处等环节的管理,做到及时收、密闭运、无漏洒。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露天焚烧绿化垃圾及落叶、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环境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加大处罚力度。

5、加强房地市场和建筑业监督管理

一是按照《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通知》要求,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按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的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坚持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完善服务机制,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积极引导企业规范经营,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相关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全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建筑业监管。加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西政办发〔201843号)的宣传贯彻力度,鼓励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选择州内建筑业企业。加大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抓好建筑市场数字化、规范化建设,加快营造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加大对州内建筑企业的培育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引进高资质强品牌外地企业注册地转注我州,解决建筑业大量税收外流的现象,实现建筑业提质增效。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边界,突出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检测单位的主体责任,构建更加合理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全州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四是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加快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切实加快推进我州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我州建筑业转型升级。

6、加强人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抓好人防知识宣传教育

一是继续加大人防反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问题整改工作力度,督促三县市加快对未完成巡察、审计和自查自纠等发现的问题的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二是认真总结十三五以来的实践经验,全面认识人防建设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矛盾,把握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明确发展重点,切实编制好十四五发展规划。三是抓好人防指挥系统建设,力争州级人防基本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和机动指挥所建设,在十四五规划中启动建设。同时督促勐海县、勐腊县人防办积极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启动人防基本指挥所、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和机动指挥所建设。四是继续加大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力度。强化依法审批、管理和执法检查,每半年开展一次人防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年底开展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五是继续加强应急能力的提高。启动编制州级人民防空行动计划,督促勐海县完成城市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并实施。完成七支人防专业队的整组任务。做好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六是全面推进防空防灾教育五进活动,创新宣传教育形式、重点,促使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关心、重视、支持、参与人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7、聚焦“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完善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办法,建立协同论证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二是履行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继续推进施工图审查“多审合一”,加强与消防部门的沟通衔接,抓紧做好消防业务培训工作,补齐消防审查验收短板,确保职责履行到位。三是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服务工作。对直接下放或委托下放县(市、区)的审批事项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县(市、区)接得住、管得好。四是认真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止2020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名,其中:行政编制 27名,事业编制20名。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3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1.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10.94万元,下降30.6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预算安排保障性安居项目资金407万元,本年无此项预算安排。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1.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1.3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1.37万元(本级财力931.3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10.94万元,下降30.6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预算安排保障性安居项目资金407万元,本年无此项预算安排。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1.37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931.37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排支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0.94万元,下降30.6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预算安排保障性安居项目支出407万元,本年无此项预算安排。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37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2020年预算数减少410.94万元,下降30.61%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1.37万元2020年预算数减少49.94万元,下降5.67%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减少行政编制三、四级调研员3人,增加事业编制人员2人,人员减少及增减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差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同比减少。

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26%,2020年预算减少42.41万元,下降5.4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减少行政编制三、四级调研员3人,增加事业编制人员2人,人员减少及增减人员工资差导致人员经费同比减少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4%,比2020年预算减少8.31万元,下降8.7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减少行政编制人员3人,增加事业编制人员2人,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差额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46%,比2020年预算增加2.37万元,增长62.28%增加的原因主要遗属补助标准提高,二是本年增加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上年用预留公用经费支出。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6%,比2020年预算减少0.59万元,下降92.1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因工作需要预算安排购买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0.64万元,本年仅安排0.0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1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项目4个,安排100万元,如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系统网络服务费、西双版纳州住房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人防“十四五”规划编制费、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一水两污”项目工作经费、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经费等开支。比2020年预算减少361万元,下降78.3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预算安排保障性安居项目资金407万元,本年无此项预算安排。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4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在职在编人员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7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2.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8.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19.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公用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查核系统网络服务费、西双版纳州住房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人防“十四五”规划编制费、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一水两污”项目工作经费、建设环保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经费

10.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96.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在编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公用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8.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8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7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8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68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9.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66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2.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4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

印刷费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

水费0.35(其中:基本支出0.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维修(护)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材料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24.5万元)

 委托业务费7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万元,项目支出68.5万元)

 工会经费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0.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9.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6.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比2020年增加0.7万元,增长12.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将购买复印纸、车辆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上年未纳入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9万元,较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37.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2020年减少3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组团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按照严格管理因公出国组团,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预算经费。

   )公务接待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9万元,较2020年减少3万元,下降10.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批次,共计接待900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规范公务接待,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和请示报告制度,规范接待标准,杜绝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公务接待费预算同比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2020年减少13万元,下降72.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20年减少13万元,下降72.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通过继续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配,运行维护费预算同比减少。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单位申报项目4个,其中:财政拨款安排4个,涉及金额1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排0个,涉及金额0X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0个,涉及金额0万元。

2021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实现全覆盖。

2021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72.35万元,比上年减少10.82万元,下降13.01%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行政在职在编人员同比减少3人,公用经费随之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1年日常公用经费14.02 万元,比上年增加2.57万元,增长22.17%增加的原因是本年增加事业在编人员2人,公用经费随之增加。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80005033300111

 

2.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