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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请暂定级资质及暂定期满复核转正、乙级资质到期延续申报材料流程和要求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7-29
云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请暂定级资质及暂定期满
复核转正、乙级资质到期延续申报材料流程和要求
申请暂定级:
一、申报材料内容:
申报材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企业基本情况及人员材料(附件1)、每部分单独装订成册。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http://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标准定额司---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认定—表格下载;
(按表格所示要求填写)
(二)企业基本情况及人员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复印件;
6.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7.股东出资协议复印件;
8.股东中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9.自有或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批准文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11.造价工程师材料(以每个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批准文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2.造价员材料(以每个人员为单位整理相关材料):身份证、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批准文件、造价员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13.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存档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与本企业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或托管协议,以及由该人事代理机构核对盖章认可的《人事代理名单》);
1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本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以及由相应社保中心核对盖章认可的《企业员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表》)。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的名称应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营业执照副本需有上一年度年检记录;
2.自有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即可,租赁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应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
3.企业章程及股东出资协议应有全体股东签字。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必须由工商部门出具且时间应是申报日期前3个月内的,并注明全体股东姓名及出资额;
4.企业专职专业人员是指申报的造价工程师与造价员之和(二者不重复计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同时是造价师或造价员,造价工程师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为工程师,并提供企业聘用证明材料,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均应提供取得技术职称的批准文件;(造价员不能聘任为工程师)
5.企业专职专业人员年龄为不超过60岁,出资人除外;
6.企业所提供的劳动合同应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劳动合同范本格式相符,真实、有效且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
7.企业专职专业人员人事代理合同或托管协议应为有效期内的,人事代理机构核对并盖章认可的《人事代理名单》应为申报日期前3个月内的;
8.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应提供本企业《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以及由社保中心核对并盖章认可的企业申报甲级资质日期前3个月内的缴纳社保的缴费发票、《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表》(应包括人员名单、缴费基数、个人社保号(代码)等);
暂定期满复核转正、乙级资质到期延续:
申报企业属暂定期满复核转正、乙级资质到期延续的,除按“申请暂定级”制作申报资料外,还需提交下列资料:
企业营业收入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企业近1年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及其营业收入的汇总情况;
3.企业近1年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
4.企业近1年开具的营业收入发票及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
5.企业近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例:若申报时间为2010年6月,那么近一年应是:
“2009年6月---2010年5月”
申报材料要求:
1.企业近1年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及其营业收入汇总情况的内容包括:完成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一览表(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对应)和与项目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收入一览表,企业营业收入及交纳营业税金额一栏表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距申报日期不能超过3个月,且必须是连续12个月内的;
2.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应每年按月份的顺序装订。税票或银行缴税凭证的内容应包括:企业名称、计税金额、税率、纳税所属时期等信息,缴税科目应为营业税。减免税企业应由税务部门出具减免税的证明材料和完税证明。企业开具的营业发票及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附后。
3.财务审计报告应符合示范文本的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专项收入的内容。
三、其他要求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
2.申报材料使用A4幅面纸张装订;企业专职专业人员材料顺序应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中企业专职专业人员登记表一致;装订方式应易于翻阅且不易散落;
3.附件材料均为复印件装订成册,复印件除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外,其余所有证明、证书等需保持原件大小复印,不得放大或缩小。申报的所有资料不得使用扫描件;
4.所有复印材料必须清晰整洁,证书复印件应包括编号页、照片页、内容页,证书如有续期记录、变更记录,还应包括续期页、变更页复印件;
5.附件材料的复印件,须在证件右上方压盖单位公章,并由初审机关加盖原件已核印章;
6.申报材料欠缺、复印件不清晰、装订混乱的,应退回企业重新申报。
7.申报企业对所申报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如企业有提供虚假资料或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