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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领导联系制度》等7个制度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11
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
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领导联系制度》
等7个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州直党工通〔2018〕20号)要求,局直属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制定了《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领导联系制度》等7个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8年9月16日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规范化
建设达标创建工作领导联系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我局党支部建设、局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情况和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分工,确定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钩联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联系点,稳步推进达标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联系人员
(一)局党组成员
(二)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帮助联系点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要求,理清思路,抓好贯彻落实。
(二)认真听取联系点党建工作汇报;指导联系点开展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把好关键环节关,定期不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联系点制定工作方案,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和听取联系点党组织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导帮助联系点解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四)及时总结联系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凸现特色亮点,及时学习推广;积极向局党组和局直属机关党委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三、联系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成员和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联系基层的做法,带头坚持和执行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领导联系制度。局党组成员和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二)履行工作职责。局党组成员和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在履行各自职责的同时,要加强与所联系点党组织的沟通协调,主动参与指导、督促联系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建议。每年参与局党组和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督查不少于1次,随机调研、督查不少于2次。
(三)帮助破解难题。局党组成员和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要敢于面对问题,善于克难攻坚,积极帮助联系点党组织破解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四、本制度由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联系点方案
附件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规范化
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联系点方案
肖云康:党组书记
联系党组织:局机关第一党支部
联络员:张菊萍(副调研员,局直属机关党委生活委员,联系电话:13908812382)
曾志海: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党组织:州质监站党支部
联络员:桑图(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联系电话:13988163403)
易德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党组织:州设计院党支部
联络员:陈纪元(局直属机关党委宣传委员,联系电话:13988174669)
刘伟:党组成员、副局长、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联系党组织:州建设局荔园管理所党支部
联络员:桑图(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联系电话:13988163403)
徐振科:党组成员、州住建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
联系党组织:局机关第二党支部
联络员:罗茜(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委员,联系电话:18288010333)
罗艳:副调研员
负责党组织:退休老干部党支部
联络员:罗茜(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委员,联系电话:18288010333)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规范化
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遵循党章,对标创建;分类指导,上下联动;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整体推进,全面达标”的原则。
二、加强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局直属机关党委总体抓,党支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局直属机关党委对本单位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负主要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2次,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节点要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落实。
四、各级党组织要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项目清单,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配套落实人、财、物等基础要素保障,推动达标创建有序开展。
五、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各党支部每季度上报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相关内容的信息不少于1次。
六、本制度由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规范化
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达标销号制度
一、建立台账。建立局直属机关党委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销号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达标一个支部销号一个支部,确保2020年所有党支部达标。
二、明确目标任务。逐一明确每个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的达标计划、任务和目标,落实措施,按期达标。
三、分类达标。达标创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对先进党支部坚持巩固提升;对中间党支部重点解决短板问题,促进达标;对后进党支部加大软弱涣散整顿力度,抓好晋位升级,推动达标。
四、逐一销号。对于完成达标创建任务,经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检查验收合格并集中命名为“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的支部,局直属机关党委将予以销号,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五、定期督查。对已完成达标创建并命名的党支部,局直属机关党委每半年将进行督查。凡是被上级党组织复核、抽查发现一建了之、巩固不力、工作不实、标准倒退的支部,取消“规范化建设达标党支部”命名,并责成整改,整改不力的,局直属机关党委将追究其党组织负责人责任。
六、本制度由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规范化
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督促检查制度
一、坚持督查工作原则。督查工作坚持年必查、查必果、果必报;做到有问题梳理,有整改措施,确保督查落到实处,按时按质按量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
二、严格督查工作标准。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必须做到方案科学、组织严密、程序规范、资料齐全、反馈及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督查前,要对督查事项进行仔细研究,列出检查督导内容和要求,以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切中要害”“点中穴位”,切不可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严格领导审批程序。开展督查工作必须经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所有督查材料未经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审签同意,不准上报或下发。
四、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局直属机关党委将采取督查、工作调研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掌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
五、严肃督查工作纪律。督查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注意在一定范围内保守工作秘密,不准向外人透露未经领导审核同意和有可能影响督查效果的事项。因工作失职、失误或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本制度由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规范化
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局直属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党支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情况。根据排查情况对党支部进行“先进”“一般”“后进”分类定级,明确先进支部、中间支部、后进支部,建立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台账。
二、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本单位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发展稳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基层治理、决战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提升组织力等结合起来,对党支部达标创建进行综合分析研判,避免与中心工作脱节,为创建而创建,防止出现材料达标、台账达标,实际创建工作不达标的情况。
三、定期不定期召开分析研判例会,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判断,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解决达标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局直属机关党委认真召开分析研判会议,对督查中发现一建了之、巩固不力、工作不实、标准倒退的支部,责令其进行整改,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确保所创建的支部建得好、用得好、效果好。
五、本制度由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激励约束制度
一、对抓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突出的党支部和个人予以表扬,并作为基层党组织、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及时总结提炼上报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利用广电、报刊、网络等载体进行大力宣传。
二、严格执行《关于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意见》规定,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进行约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的党组织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凡支部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等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晋位升级后方能开展达标创建。
五、本制度由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支部规范化
建设达标创建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一、报告的原则:注重调研,实事求是,深刻分析,认真总结。
二、报告的内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好的经验做法。
三、报告的方法:通过专题汇报、书面报告等形式,实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情况逐级季度报告制度。党支部每年向局直属机关党委报告完成工作情况;局直属机关党委每年向局党组和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报告完成工作情况;局直属机关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情况报告,报局党组和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四、情况报告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既不能夸大成绩,也不能回避问题;注重查找存在问题,剖析产生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五、局直属机关党委将适时采取交流经验等形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稳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
六、本制度由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