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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建党组〔2024〕14号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2024年度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19
西建党组〔2024〕14号
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印发2024年度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4月19日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度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关于深化拓展清廉 云南建设“十大行动”的部署要求和州委2024年度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的部署要求,促进清廉建设与行业现代化治理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在住建系统落地见效,对照住建领域涉及的事项清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 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西双版纳实践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作为深入贯彻实施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保障举措,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有效融入行业治理各方面全过程,努力打造清廉住建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2024年度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行动,努力实现管党治党能力显著提升,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越发规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规守纪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向善向好,让坚守正道、积极向上、担当作为、求实奋进的良好风尚浸润住建系统。坚持不懈奋斗,逐步实现制度机制越发成熟定型,政治生态越发“山清水秀”,廉洁文化深入人心,社会风尚正气充盈,让清廉成为住建系统越发出彩的显著标识。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加快推进住建系统涉及工作任务落实,切实解决认识不到位、定位不精准、目标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推进不及时等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2024年度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易德军担任,副组长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浦翔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邓得胜同志担任,成员从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清廉云南涉及住建领域工作任务督办、材料收集、上报等工作,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行动内容
深入贯彻省委、州委清廉云南建设总体部署和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完善布局、明确重点,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以“小单元”构建“大格局”,持续推动“十大行动”往深里走、向实里做。
(一)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确保以有力政治监督推动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1.推进城乡“两污”治理。
整治重点:强化州级统筹和督查检查,加快补齐城乡“两污”治理设施短板。
整治措施:一是持续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省委、州委巡视反馈涉及“两污”问题整改。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思维,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建设,提高设施和管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三是巩固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成果,结合创建卫生城市(县城)工作,抓好城市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理,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四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有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快推进景洪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五是加快推进“两污”项目建设。推进勐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勐海县污水勐海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和配套管网工程、勐腊县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力争全州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为87%和75%,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73%,提前一年完成2025年工作目标。六是积极谋划项目。抢抓增发国债机遇,指导县市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工作。
责任领导:浦 翔
责任科室:城乡建设科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2.开展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
整治重点:遏制城市居民小区违章搭建行为,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以及在装修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严肃查处。
整治措施:强化部门协同,形成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司法、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托街道(社区)网格化巡查,完善和筑牢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物业服务企业和群众参与,围绕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长期目标,加大执法处置力度,巩固和扩大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住宅小区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责任领导:胡 琦、杨 光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
整治重点: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 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列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党组自我监督,鼓励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监督,全面落实落细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整治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报告负审核责任,每半年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一次专题点评;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实际,以召开专题会议或“点对点”等方式,听取分管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一把手”围绕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和省委书记王宁讲话精神,讲好开年警示教育“第一课”,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勤廉干事。按照“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原则,筛选一批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活教材”,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真正实现以案说纪、以案释纪、以案明纪。三是严格落实《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会的若干准则》等制度,局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中心负责同志之间、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全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四是强化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课,全年局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局班子成员到所挂联的行业党支部或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开展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共筑亲清政商关系。五是加强家风建设。局党组向干部家庭成员发送“致干部职工家属的一封廉洁公开信”,与干部职工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把严管和厚爱相关要求延伸到干部家属身上,促使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常吹“耳边风”,探索家庭监督新路径、“八小时之外”监督新模式,以良好家风构建廉洁防线。
责任领导:易德军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三)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
整治重点: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整治措施:一是以实干为导向,压实“激励行动”责任。树牢实干实绩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办法,扎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鲜明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导向。二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提振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聚焦住建工作不断调整优化年度考核指标,全力营造奖优罚劣氛围。三是从严监督,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将干部监督作为首要任务。不仅要监督干部八小时以内,还要监督八小时以外,要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干部们的交际圈,去发现问题,并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和训诚,防患于未然,从严从紧,抓小抓大。
责任领导:易德军
责任科室:局直属机关党委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四)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
整治重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隐形变异等“四风”问题,查“风源”、堵漏洞、建机制,推动养成良好作风习惯。
整治措施:一是深化运用“两机制一意见”纠“四风”树新风。各党支部认真落实《西双版纳州建立健全纠正“四风长效机制规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治,推进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二是纠治搞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开展纠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紧盯空耗精力的会多文多、名目繁杂的督查检查考核多、流于表面的痕迹管理多等问题,组织全面排查,实行清单管理,强化源头治理,防止“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隐形变异、基层治理“层层加码”、“责任甩锅”。三是分季度分主题开展专项整治。一季度,开展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及背后的“四风”问题。二季度,开展“以租代购”、“私车公修”、“私油公供”、“隔空送礼”等问题专项整治,防止假借名义、裹挟夹带邪气破防。三季度,开展“违规吃喝”、“舌尖上的浪费”、“以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专项整治,防止新瓶旧酒、改辙易途歪风成势。四季度,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治理,防止贪图享乐、讲究排场陋习不改。
责任领导:浦 翔
责任科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五)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
1.开展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一是聚焦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纠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物业等方面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整治保交楼项目工作推进缓慢、专项借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信访维稳工作不扎实等问题。三是查处商品房住宅项目背后违规审批、违规操作、违规验收等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行贿受贿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牵头制定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开展专项整治;二是组织对房地产保交楼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细化“一楼一策”措施,推动保交楼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强对住房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监管,有效杜绝违规审批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四是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积极做好房地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五是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妥善处置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胡 琦、杨 光
责任科室: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2.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牵头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强化监管。
整治措施: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于7月底前开工,12月底前竣工,将改造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做到线上线下进度一致。二是强化工作指导,不定期到县市、乡镇、村组开展实地督导调研,了解掌握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困难。三是根据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数据,进一步加强农村动态新增六类对象的农房排查,采取“以人找房”的模式,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做到应保尽保。四是严格资金监管,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责任领导:曾志海
责任科室: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3.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一是整治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底数排查不精准,清偿方案操作性不强,瞒报、谎报清偿执行情况等虚假清偿行为。二是聚焦工程建设领域违反基本建 设程序问题,查处问题背后存在的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 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等问题。三是查处对项目违规转包、分包、拆包乱象监管不力,层层收取“中介费”盘剥项目资金,违规减免、挪用和违法贪污侵占各类项目保证金等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持续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专项整治。积极配合财政、工信、人社等部门做好各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涉及的两拖欠清理整治工作。二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拖欠企业账款的核实清理工作,目前已核实981笔,修正拖欠金额18.12亿元。三是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形成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检巡查,质量安全巡检必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加强各行业部门之间联动协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州建筑市场秩序及“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录入情况综合检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以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抓手,对建设领域参建各方全流程进行监管。四是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将平台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夯实总包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严防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情况发生。
责任领导:胡 琦
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监管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一是配合财政部门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侵占截留、滞留延压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违纪违法行为。二是整治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不及时发放、不足额发放问题。
整治措施:严格资金监管,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审核验收,指导督促县市按照要求,及时将中央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责任领导:曾志海
责任科室: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
整治重点: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紧盯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中梗阻”问题、久拖不决的堵点痛点和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经营主体信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整治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组织开展和参与营商环境评价、评比、排名等违法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任何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氛围。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的常态化。积极推行“一业一查”监管模式,减少多头重复检查。践行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打造宽松包容的市场准入环境,为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强化违法检查行为责任追究,依法处理违反规定擅自开展检查以及在检查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通过“调研+访谈+监督+暗访”等方式,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经营主体困扰、政策不落实、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违规借贷等问题,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责任领导:徐振科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七)开展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
整治重点: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完善“三不腐”责任体系,不断传导“全周期管理”理念,以系统性、模块化、盾构式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西双版纳州民族共同体党史展览馆、州委党校警示教育基地、西双版纳解放纪念碑等,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滋养初心、淬炼灵魂,汲取信仰力量、查找党性偏差、校准前进方向,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引领党风政风社风向上向善。二是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防控。结合各科室工作实际,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认真排查部门风险点,并细化防控措施,印发《2024年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杜绝发生吃拿卡要行为正负面清单》等,并做好日常监督,确保风险防范常态化。三是结合“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促发展”主题年活动要求,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成效,深入查找干部是否存在标准不高、拼劲不足、担当不力、效率低下、纪律不严等问题,重塑住建干部队伍新形象。
责任领导:易德军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八)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
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整治重点:项目未批先建;项目规划选址不合规;项目中途停工形成“烂尾”;项目未按期完工;违规出租、出售、抵押或用于办公、经营等改变保障性住房规定用途等问题;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不完善,违规配租公租房或发放住房补贴等问题;项目闲置等问题。
整治措施:一是组织各县(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2023年以来公租房配租及运营管理、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运营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督促县于5月起,按月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制度机制建设、典型案例和问题线索情况。三是认真开展复查。在完成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开展全覆盖复查。加强对县(市)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和指导,进行清单化管理并对账销号,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曾志海、浦 翔
责任科室: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州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九)开展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
整治重点:强化项目开工管理。确保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履行项目开工手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防范项目“带病”上马,严禁出现“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整治措施:一是抓实突出问题自查排查。对住建领域近三年以来实施的项目开展自查排查,重点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开工手续,防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等情况发生。二是抓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对全州项目审批等监管力度,对严重脱离地方实际、加剧基层财政负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先暂停项目审批,落实落细“新形象工程”问题的源头防治,严禁出现“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三是组织开展专项“回头看”。对全州住建领域“新形象工程”整改整治情况、“新形象工程”问题项目自查整改情况开展系统深入全面的“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浪费国家财力、影响极其恶劣的项目设施,整改整治工作是否动真碰硬、真查真改等问题。
责任领导:曾志海、浦 翔、徐振科、胡 琦
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开展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
整治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及州委工作安排,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强化廉洁文化阵地建设,以廉洁文化启智润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整治措施: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等内容,作为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局班子成员要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透一些,带着党性学、带着感情学、带着思考学、带着问题学、带着责任学,确保重要讲话精神入心入脑、落地落实。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州委党校专题培训班,邀请老师、法律顾问到局机关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筑牢拒腐防变堤坝,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教育引导。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理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主动督促纠正。督促领导干部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做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示范者。四是做好制度修改完善。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规则,强化决策全过程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坚持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对《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学习制度》《会议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廉洁自律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进行修订完善,汇编成册,并做好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易德军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
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要把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抓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协调联动、有序推进,确保“十大行动”活动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清廉云南建设是省委、 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总抓手,“十大行动”与经济社会发展 息息相关,与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紧密联系,与行业现代化治理 深度融合。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纵深推进“十大行动”,以结果为导向抓紧抓实行动举措。各责任科室要结合工作措施清单,进一步细化完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有序推进、稳步开展,确保清廉云南建设在住建系统落地见效。
(二)健全完善机制,加强督促督导。责任科室要分别负责建立完善州级部门横向联系、州县乡纵向联动机制,健全“情况通报、问题反馈、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整改联动”常态化推进机制,坚持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账式”落实;每两月组织对牵头专项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分析,跟进掌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分阶段部署工作任务;每季度组织对各县(市)、州级相关部门推进专项行动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指导督导责任单位(部门)抓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将清廉云南建设行业推进情况纳入年度调研工作计划,有计划地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发现和解决本行业本系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难点堵点问题。
(三)打造清廉品牌,强化宣传引导。要深化运用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对住建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综合研判,因地制宜确定重点行动项目和任务方向,推进清廉品牌建设。要把氛围营造、宣传引导、挖掘典型贯穿清廉云南建设始终,广辟宣传渠道,整合宣传资源,构建清廉云南建设“宣传矩阵”,弘扬新风正气,倡导移风易俗,推动化风成俗,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廉洁根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担当进取的精气神。
附件: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清单
行动内容
主要事项
整治目标
整治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科室
工作落实情况
备注
一、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
1.推进城乡“两污”治理。
1.城市生活污水治理,景洪市完成排水管道建设19公里;勐海县完成排水管道建设19公里;勐腊县完成排水管道建设14公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各县市城市(县城)达100%。
2.加快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力争全州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为87%和75%,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73%。一是持续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省委、州委巡视反馈涉及“两污”问题整改。二是坚持系统治理思维,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建设,提高设施和管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三是巩固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成果,结合创建卫生城市(县城)工作,抓好城市清扫保洁和垃圾处理,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四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有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快推进景洪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五是加快推进“两污”项目建设。推进勐海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勐海县污水勐海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和配套管网工程、勐腊县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乡镇镇区和村庄生活垃圾、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力争全州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为87%和75%,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73%,提前一年完成2025年工作目标。六是积极谋划项目。抢抓增发国债机遇,指导县市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工作。
2024年底前完成
城乡建设科
2.开展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
遏制城市居民小区违章搭建行为,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以及在装修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严肃查处。
强化部门协同,形成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司法、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依托街道(社区)网格化巡查,完善和筑牢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物业服务企业和群众参与,围绕消除存量、遏制增量的长期目标,加大执法处置力度,巩固和扩大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成果,促进住宅小区环境得到有效提升。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二、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
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
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 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列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履行局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不断强化党组自我监督,鼓励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监督,全面落实落细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一是认真落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报告负审核责任,每半年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一次专题点评;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实际,以召开专题会议或“点对点”等方式,听取分管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二是开展警示教育。“一把手”围绕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和省委书记王宁讲话精神,讲好开年警示教育“第一课”,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规守纪、勤廉干事。按照“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原则,筛选一批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活教材”,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真正实现以案说纪、以案释纪、以案明纪。三是严格落实《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会的若干准则》等制度,局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和中心负责同志之间、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全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提醒、函询和诫勉等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四是强化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课,全年局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局班子成员到所挂联的行业党支部或县市区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开展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共筑亲清政商关系。五是加强家风建设。局党组向干部家庭成员发送“致干部职工家属的一封廉洁公开信”,与干部职工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把严管和厚爱相关要求延伸到干部家属身上,促使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常吹“耳边风”,探索家庭监督新路径、“八小时之外”监督新模式,以良好家风构建廉洁防线。
2024年底前完成
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
三、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
开展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
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考核对干部的激励鞭策作用。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一是以实干为导向,压实“激励行动”责任。树牢实干实绩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办法,扎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相关规定,鲜明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导向。二是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提振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聚焦住建工作不断调整优化年度考核指标,全力营造奖优罚劣氛围。三是从严监督,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将干部监督作为首要任务。不仅要监督干部八小时以内,还要监督八小时以外,要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干部们的交际圈,去发现问题,并及时提醒,及时教育和训诚,防患于未然,从严从紧,抓小抓大。
2024年底前完成
局直属机关党委
四、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
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隐形变异等“四风”问题,查“风源”、堵漏洞、建机制,推动养成良好作风习惯。
一是深化运用“两机制一意见”纠“四风”树新风。各党支部认真落实《西双版纳州建立健全纠正“四风长效机制规定》《关于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治,推进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二是纠治搞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开展纠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紧盯空耗精力的会多文多、名目繁杂的督查检查考核多、流于表面的痕迹管理多等问题,组织全面排查,实行清单管理,强化源头治理,防止“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隐形变异、基层治理“层层加码”、“责任甩锅”。三是分季度分主题开展专项整治。一季度,开展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及背后的“四风”问题。二季度,开展“以租代购”、“私车公修”、“私油公供”、“隔空送礼”等问题专项整治,防止假借名义、裹挟夹带邪气破防。三季度,开展“违规吃喝”、“舌尖上的浪费”、“以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专项整治,防止新瓶旧酒、改辙易途歪风成势。四季度,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治理,防止贪图享乐、讲究排场陋习不改。
2024年底前完成
局机关纪委
五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
1.开展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专项整治。
1.聚焦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纠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物业等方面乱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内完成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修订工作。
2.加快推进保交楼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专项借款资金管理使用、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发挥专项借款和融资协调机制作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保交楼任务。
一是牵头制定房地产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开展专项整治;二是组织对房地产保交楼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细化“一楼一策”措施,推动保交楼项目顺利实施;三是加强对住房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监管,有效杜绝违规审批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四是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积极做好房地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五是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妥善处置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2.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督促县市按期完成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 356 户
(其中:农村危房改造 68 户,农房抗震改造 288 户),项目审核验收及时将中央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一是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于7月底前开工,12月底前竣工,将改造信息及时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做到线上线下进度一致。二是强化工作指导,不定期到县市、乡镇、村组开展实地督导调研,了解掌握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困难。三是根据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数据,进一步加强农村动态新增六类对象的农房排查,采取“以人找房”的模式,发现一户整治一户,做到应保尽保。四是严格资金监管,将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2024年底前完成
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监管科
3.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专项整治。
一是以开展政府国企“两拖欠”清理整治为由,查处建设资金未落实就盲目上马建设“面子工程”,从而增加政府债务,增加中小企业负担的行为。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部署要求,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持续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专项整治。积极配合财政、工信、人社等部门做好各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涉及的两拖欠清理整治工作。二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拖欠企业账款的核实清理工作,目前已核实981笔,修正拖欠金额18.12亿元。三是突出源头治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形成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检巡查,质量安全巡检必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加强各行业部门之间联动协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州建筑市场秩序及“云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工资代发平台”录入情况综合检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和频次,以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抓手,对建设领域参建各方全流程进行监管。四是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将平台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夯实总包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主要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严防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情况发生。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建筑市场监管科
4.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助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
督促县市按期完成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任务 356 户
(其中:农村危房改造 68 户,农房抗震改造 288 户),项目审核验收及时将中央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严格资金监管,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审核验收,指导督促县市按照要求,及时将中央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2024年底前完成
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
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
坚持以经营主体需求和群众满意度为导向,紧盯企业和群众 反映突出的“中梗阻”问题、久拖不决的堵点痛点和破坏营商环 境的问题,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经营主体信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组织开展和参与营商环境评价、评比、排名等违法行为进行定期检查,坚决杜绝任何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氛围。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的常态化。积极推行“一业一查”监管模式,减少多头重复检查。践行 包容审慎的执法理念,打造宽松包容的市场准入环境,为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强化违法检查行为责任追究,依法处理违反 规定擅自开展检查以及在检查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三是通过“调研+访谈+监督+暗访”等方式,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经营主体困扰、政策不落实、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违规借贷等问题,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2024年底前完成
行政审批科
七、开展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
开展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
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完善“三不腐”责任体系,不断传导“全周期管理”理念,以系统性、模块化、盾构式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西双版纳州民族共同体党史展览馆、州委党校警示教育基地、西双版纳解放纪念碑等,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滋养初心、淬炼灵魂,汲取信仰力量、查找党性偏差、校准前进方向,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引领党风政风社风向上向善。二是全面开展风险点排查防控。结合各科室工作实际,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认真排查部门风险点,并细化防控措施,印发《2024年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杜绝发生吃拿卡要行为正负面清单》等,并做好日常监督,确保风险防范常态化。三是结合“转作风强素质提质效促发展”主题年活动要求,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五比五看五争当”活动成效,深入查找干部是否存在标准不高、拼劲不足、担当不力、效率低下、纪律不严等问题,重塑住建干部队伍新形象。
2024年底前完成
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
八、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
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
对2023年以来公租房配租及运营管理、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运营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在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方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一是组织各县(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2023年以来公租房配租及运营管理、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运营管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督促县于5月起,按月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制度机制建设、典型案例和问题线索情况。三是认真开展复查。在完成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县(市)开展全覆盖复查。加强对县(市)发现问题整改的督促和指导,进行清单化管理并对账销号,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024年底前完成
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州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九、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
强化项目开工管理。
确保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履行项目开工手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防范项目“带病”上马,严禁出现“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一是抓实突出问题自查排查。对住建领域近三年以来实施的项目开展自查排查,重点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开工手续,防止“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建后补”等情况发生。二是抓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对全州项目审批等监管力度,对严重脱离地方实际、加剧基层财政负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先暂停项目审批,落实落细“新形象工程”问题的源头防治,严禁出现“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三是组织开展专项“回头看”。对全州住建领域“新形象工程”整改整治情况、“新形象工程”问题项目自查整改情况开展系统深入全面的“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浪费国家财力、影响极其恶劣的项目设施,整改整治工作是否动真碰硬、真查真改等问题。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行政审批科、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建筑市场监管科
十、开展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
开展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及州委工作安排,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宣传思想 文化工作,强化廉洁文化阵地建设,以廉洁文化启智润心,教育 引导党员、干部时刻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将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等内容,作为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第一议题,局班子成员要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学透一些,带着党性学、带着感情学、带着思考学、带着问题学、带着责任学,确保重要讲话精神入心入脑、落地落实。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州委党校专题培训班,邀请老师、法律顾问到局机关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培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筑牢拒腐防变堤坝,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强化教育引导。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理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主动督促纠正。督促领导干部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做廉洁文明家风建设的示范者。四是做好制度修改完善。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规则,强化决策全过程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坚持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对《中共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学习制度》《会议制度》《保密工作制度》《廉洁自律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进行修订完善,汇编成册,并做好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2024年底前完成
局办公室、局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