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09—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22

                 西双版纳州2009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

 2013819

 

尊敬的省政府第四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到西双版纳检查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是提高农村居民居住条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创造安居乐业生活环境的一项深得民心、符合民意的惠民工程。西双版纳州委和州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该项工程的实施,对全州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圆满的完成了各年度的建设任务。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云建村〔2013603号)的要求,现将我州2009—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20092012年度,省政府共下达我州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28008户,其中拆除重建21408户、加固改造6600户。各年度的工作任务分别是20092250户(拆除重建1650户、加固改造600户);2010年拆除重建5180户;201113300户(拆除重建10300户、加固改造3000户);20127278户(拆除重建4278户、加固改造3000户),共收到和下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3547万元。

截止20121231,我州2009—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入住工作,累计完成投资18.5亿元,使我州的28008户农村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约11万人受益。根据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系统显示,2012年度我州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竣工率全省排名第一。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为了确保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的稳步推进,我州主要采取了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州成立了以州长为组长,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副州长为副组长,发改、财政、住建、农委办、民政局、扶贫办、残联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州、县(市)、乡(镇)、村四级联动机制,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目标明确、层次分明、统筹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我州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危房改造任务指标、危房改造对象、补助标准等,指导各县市严格按方案开展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我州根据农村危改工程的改造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试点村经验,把经济条件和住宅条件差、抗震设防问题较为突出的边境乡镇作为实施重点区域,把特别贫困、特别简陋、特别危险的农村民居作为实施重点对象,突出分类指导和轻重缓急。按照群众自筹为主、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自筹资金为主,引导社会各界捐赠、扶贫帮困、残疾救助等各种涉农政策性补助资金参与农村危改工程的建设,不断拓宽农民建房资金渠道,重视并切实解决好特困户、贫困户的实际困难。

三是统筹兼顾,强化四个方面的原则。即:坚持四优先原则。坚持以自然村为单位、新建和改造整体量大的优先;坚持村(组)干部积极性高、群众呼声强烈的优先;坚持现有住房条件差、改善条件基本具备、家庭意见统一的优先;坚持地震、滑坡等自然灾害频发地的优先。坚持规划先行原则。科学制定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规划,把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与疏散通道、紧急避险场地、民居建造规避不利地段等内容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容村貌整治规划范围。坚持整合项目资金。项目建设与整村推进、易地搬迁等工程项目相结合,坚持渠道不变、统筹协调、统一安排、捆绑使用、优势互补、相互配套、各记其功的原则。用好上级的资金补助,进一步整合资源。引导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使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补助与农村民居的安全状况、加固工程量的大小、农户收入情况相结合。坚持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我州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引导和培训村民将危房改造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新型民居相结合,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发展旅游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利用农村自然和人文景观,精心规划设计,引导居民参与开发家庭旅馆和其他小型旅游企业,解决村民生活和生产问题。

(二)编制方案,规范建设。

我州于2007年编制了《西双版纳农村抗震民居实用施工图集》(一至五集)和《西双版纳农村抗震民居施工技术指南(试行)》,共免费向农村群众提供7000套图集和施工指南,于2010年制作了《西双版纳州傣族民居方案精选》。为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建设提供了完备的技术指导规范。

(三)加强管理保证质量。

建立严格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质量管理机制和制度,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坚持三统一、四把关、四不准原则。即统一设计、统一图纸、统一技术标准;实行组织领导把关、材料质量把关、施工质量把关、验收入住把关;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设计不准实施;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建设项目不准审批;对不符合抗震标准的建材不准进入工地;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准验收。

一是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原则,乡镇主管领导作为本辖区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失误出现质量问题的有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是建立工程质量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施工队伍管理,严禁不具备施工能力的施工公司承包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设计图纸一律不予审批,对审批手续不全的工程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各乡镇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的管理和责任意识,采取分片包干负责制,积极构建乡镇、村两级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程完工后,由各县市验收组进行入户检查验收。

三是做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回头看工作。重点对已建成和改造好的抗震住房进行回访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质量问题,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四)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繁重、责任重大,我州强化各有关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搞好协调配合,共同把各项工作任务逐项落到实处。

各级建设部门负责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并做好资源整合,使之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和农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验收后,我州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采取农户一折通发放的方式兑付。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在资金发放前农户信息都公示到村小组;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几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我州取得了一些体会:一是村民的经济收入状况难以确定。我州农村低保户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720元,其它贫困户标准为1196元。实际上除少数特困户外,其余贫困户的收入均难以确定,只能按各村小组提供的情况确定。二是工作人员少,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点多面广,审核和监管的任务繁重、难度大。三是工作经费紧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涉及面广,做好此项工作需要有足额的工作经费作保障。但我州财力较弱、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大。四是现状补助标准,贫困山区难以完成改造。我州地处边疆,贫困山区较多,往往是越贫困的,房屋越破旧、简陋、危险,交通越不便,材料运输越困难,农民自筹能力低,难于按要求改造旧房。五是农村危房改造的每户建筑面积限制为60平方米以下,面积过小,与当地的农村居民传统居住习惯和经济发展水平不适应,影响到工程的顺利实施。六是我州农户对拆除重建工程的需求大于加固改造工程的需求。

四、今后的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州将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管理,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一是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多渠道筹集资金方式,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州客观存在的困难,争取提高每户的补助资标准,加大实施农村拆除重建工程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技术培训与检查指导。在今后的工程建设管理中要加强对房屋鉴定、表格填报、档案管理、资金管理、建房质量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和监督力度,确保房屋鉴定更加公正,表格填写更加准确,档案和资金管理更加规范,有效避免建房质量参差不齐,确保建房质量整体提高。真正把全州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改善民生的德政工程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力争使今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