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21

西双版纳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我州各级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今年前3季度顺利推进,在今年最后1个季度的关键节点,为加快推进全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现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建设程序,加快建设进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准建手续。目前我州2013年部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准建手续仍未办理完毕,各建设单位务必提高认识,严格时限要求,完善全部准建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全州今年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总投资60%以上,基本建成(含续建项目) 4000套的省级目标任务(其中景洪市2000套、勐海县1000套、勐腊县1000套)。

二、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及时安排入住。一是对已建好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必须尽快完善道路、水、电等市政生活配套设施,满足基本入住要求,尽快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按程序分配给保障对象。对已基本建成,但由于基础设施配套不健全,无法安排入住的项目,及时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核算缺口配套资金,做好统计上报准备。

二是全州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有序推进,但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录入工作仍较滞后。请有关部门组织人员及时录入信息,确保1030日前录入完毕。同时,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必须加快对已经建成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验收及资金兑付工作,确保年底前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农户在明年春节前全部入住。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公平分配。公平分配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和有效,应按照全面协调、统筹兼顾的办法进行相关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执行。随着我州大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加入竣工验收和分配入住阶段,各县市区需加强相关制度的建设,在年内制定出台适合当地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分配流程和档案管理方法。有效利用现有房源,协助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做好廉转公的申报工作。

四、做好审核工作,加快租赁补贴发放。各地要高度重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将租赁补贴发放给保障对象。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为城镇人均月收入低于980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各地要结合当地情况做好提标扩面工作,租赁补贴实际发放金额不低于下达资金的80%。请认真统计、如实上报租赁补贴发放情况,确保年底前完成全州1119万元租赁补贴的发放兑付工作。

五、做足前期准备,谋划2014年项目建设。目前,全州2014年度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已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请各县市人民政府提前落实建设项目点、建设用地和启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131231日前,将建设项目落实情况报西双版纳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为全州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工作顺利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