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嘎洒旅游度假区曼养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意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1-13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嘎洒旅游度假区曼养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查意见

 

景洪市人民政府:

根据州人民政府领导对《景洪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审查嘎洒旅游度假区曼养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景政报〔201749号)的批示。2017714,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对云南省城乡规划编制的《嘎洒旅游度假区曼养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审,并形成了评审意见。2017825,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召开2017年第四次会议,对该规划方案进行审查,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修改优化后的嘎洒旅游度假区曼养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编制深度基本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基本能够满足嘎洒旅游度假区建设的需要。原则同意通过嘎洒旅游度假区曼养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请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并公布实施。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按经审定的规划组织实施;因特殊情况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组织编制机关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组织修改规划,并按原审定程序报审报批。

 

 

 

西双版纳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2017914